安徽省公安厅长徐立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应当深刻认识现阶段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要紧紧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找准公安机关的位置,明确公安工作的努力方向,真正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落实到每一名民警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去,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便民、利民、惠民,促进社会和谐上。
一、加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公安机关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解决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当前,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培训活动,让每一位民警都善于与群众交流,会说群众话,能知群众情,善办群众事,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要继续开展“民警访平安”、“述职恳谈”、“警察开放日”、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的爱民实践活动,热心帮贫济困,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增进警民之间的感情。要组织开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的排查整治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打防结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预防、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的核心内容,是公安机关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任务。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创新警务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地区和时段上,真正做到群众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方就是民警经常要到的地方、群众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就是民警应该出现的时候。要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全方位、全天候控制,最大限度地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的机会。
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高效廉洁的社会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上,切实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使整个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既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又有利于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要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新方式、新方法,利用社会资源管理社会事务,运用市场机制代替部分行政审批管理,提高公安行政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四、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工夫,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工夫用在平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前,针对社会矛盾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接触面广的优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工作,提高主动发现社会矛盾的能力,真正对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事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社会矛盾诱因复杂的特点,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充分依靠基层组织,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处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端正执法思想,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公平正义理念教育,使广大民警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办案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执法中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切实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力求各项执法活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机关要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有更大的作为,关键是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十七大中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正规化建设、机关建设、“三基”工程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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