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六条规定出台 约束警察言行
11月9日电 11月5日,太原市公安局出台《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六条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要求》规定:一、严格办公秩序。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睡觉、倒卧、闲聊及带小孩、打牌、下棋、看电视、玩电脑游戏,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办公秩序。二、严格内务管理。严禁发生泄密、失窃、嫌疑人自杀、逃脱等事件及内务卫生“脏乱差”现象,确保内部安全和环境整洁。三、严格服务承诺。严禁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托”、不按110指令出警或工作慢作为、不作为,坚持“公道办事、公正执法、清廉从警、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四、严格警容风纪。严禁将警服馈赠他人、警便服混穿和非因公着装出入餐饮、娱乐场所,保持警容风纪严整。五、严格“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安排招待、接受宴请,不得酗酒和酒后驾车;慎防涉酒、涉车、涉枪、涉赌等违纪问题发生。六、严格警车管理。严禁将警车及车牌外借或套挂、随意乱停放、滥用警灯及警报器和在普通车内摆放警服、公安标牌、执法证件、警械,摒弃特权思想,切实维护警用车辆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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