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制止家庭暴力职责有望更具体
全国妇联联合公安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将出台。
记者沈莹发自沈阳 7月20日,为期4天的全国妇联与澳大利亚人权与平等机会委员会联合举办“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在沈阳落下帷幕。来自澳大利亚的专家学者、国内妇联和各地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共计130多人参加了研讨培训。与会者围绕着如何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探讨。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莫文秀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家庭暴力是一个连续的环节,我们应该在每个环节都对它说‘不’”;“公、检、法、妇联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才能最有效地遏止家暴事件的上升势头。”此次中澳双方联手举办的培训研讨,采取了专家授课、经验介绍、实地考察、交流讨论等多种富有实效的形式。
据介绍,全国妇联正在联合公安部等九个部委,即将推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它将首次对警方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立案和处理程序作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去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政策依据。这部文件的颁布将使警方阻止和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过程更加规范。
莫文秀说,全国妇联作为中国最大的妇女非政府组织,以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能,多年来积极利用信访工作网络和社会资源,为妇女提供直接的法律帮助。目前,全国妇联反家庭暴力热线全面覆盖至31个省区市并实现联网;截至去年底,全国县以上妇联设置妇女法律帮助机构1万余个,在接受家庭暴力投诉,协调呼吁有关部门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直接提供维权服务。同时,各级妇联组织在致力于推动制定和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做着积极的努力工作。
然而,作为一个拥有3.2亿家庭的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事件近些年在中国呈迅速上升趋势。近两年,全国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量近5万件,年均增速为70%,全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四分之一缘于家庭暴力。
在中国,家庭暴力案件的施暴情节比较严重;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更加突出;严重的家庭暴力导致女性“以暴抗暴”的案件时有发生。
莫文秀说,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无疑肩负着遏制家庭暴力最为重要的职责。
深圳市公安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警官廖赛芳认为,警方的强力介入可有效预防家庭暴力引发的死亡事件。深圳市今年上半年共发生26宗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的死亡案件,占同期全市命案总数的13%。
廖赛芳坦陈:“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授权,警方介入家庭暴力缺乏准则依据。”她说,目前在深圳市公安局的情报犯罪信息系统中根本没有“家庭暴力”这个统计代码,这使家庭暴力缺乏刑事语言的描述和统一的统计口径,最终影响统计分析结果和多部门信息共享。
中国目前已有的涉及反家庭暴力的规定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而且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惩戒措施。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说,一些执法人员常常因工作棘手而极力推托,认为“家务事”不宜插手,更不宜作违法犯罪论处。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在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全员民警培训中,增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出席研讨培训的中国公安部官员黄江平表示:“对家庭暴力投诉反应迟缓或不作为的警察将会受到处罚。”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阎庆文说,几年前,辽宁省公检法司民政及妇联联合建立了反家暴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去年,辽宁省公安厅已明确规定凡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投诉和求助出现推诿问题的,一律视为不作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正是由于辽宁警方的有力介入,目前,辽宁省家庭暴力的投诉率已由1999年占妇联信访量的23.6%下降到2006年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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