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督察是如何管警察的 重点督察民警不作为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10年全国180万民警被置于督察范围之内
全国公安机关已建督察机构近三千
到6月20日,《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施行已是第十个年头。公安部督察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向记者回顾了这部条例实施1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
来自公安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督察机构近三千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万名。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180万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都在督察范畴之内。10年来,公安督察的职能从最初的对警察风纪的一般性检查,不断延展到督促民警积极作为、预防民警违纪以及维护警察合法权益上,对公安工作“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新闻延伸
公安督察忙碌的身影 制图 塞翁
10年前的6月20日,诞生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这部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条例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督察制度的建立。来自公安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督察机构近三千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万名。
“公安机关的大量工作是和老百姓打交道,在这其中,公安执法的后果是不可逆转的,怎样才能保证公安执法公正文明?”6月18日,公安部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向记者表示,警务督察制度正是适应加强对公安执法权力运行监督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对公安刑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现场督察活动6.6万次,发现纠正各类执法偏差10776件,撤销或变更错误的执法决定116件。
在这些枯燥的数字背后,到底有哪些真实的故事发生呢?
严查少数民警不法行为
2003年,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派员赴安徽省宿州市,对反映该市埇桥区夹沟镇梁化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涉嫌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暗访核查。通过深入走访摸查,调查人员基本掌握了梁化学通过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充当其“保护伞”,纠集家族及社会成员购买枪支、寻衅滋事、称霸一方的严重问题。在公安部督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下,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和警务督察处直接进行侦查、督办。后经法院判决,该犯罪团伙涉及犯罪案件121起、组织成员29人,包括多名公安民警在内的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干部受到查处。
2003年12月,公安部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到黑龙江对公安系统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
鹤岗市兴安区一位年过八旬的居民老王,为身患残疾的儿子被人诬陷偷窃自行车、派出所民警轻信后对其刑讯逼供一事,前后上访16年而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郑百岗把老王全家请到市公安局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公安机关对由于个别民警的行为给他们家里造成的痛苦和由此引发的上访及上访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表示道歉,对有关政策作了耐心细致地解释。老王全家人深受感动,当即放弃了长期坚持赔偿77万元的要求,同意了公安机关赔偿3万元、补偿5万元的意见,表示不再上访。
郑百岗建议当地公安机关把老王家作为帮扶对象,帮助解决他家的困难。81岁高龄的老人含着泪水对子女们说:“钱是啥呀!我们可不能管钱叫爹呀。感谢公安局为我们解决了16年没有解决的问题。”
“受了十几年委屈的老人还能说出这样的话,真是让人感动。”3年后的今天,郑百岗提起此事仍然感慨万千,“民警在执法中一定要依法执法,不能滥用权力,否则会给老百姓带来无法想象的后果,而警务督察是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活动的监督,要敢于揭露矛盾查纠问题”。
据介绍,严查违法违纪只是警务督察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除此之外,在保障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强化执法过程的监督,加强内务管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等方面,督察都能做到及时深入现场明察暗访,同步跟进检查监督。
据了解,全国公安180万名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都在督察范畴之内,督察民警通常被称为“管警察的警察”。
重点督察民警不作为
前几年发生在河南的一些大要案,尤其是驻马店杨新海、黄勇系列杀人案,由于一些办案民警对群众生命的冷漠、公安工作的一些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以及个别民警的不作为,导致凶残的罪犯一次次得手。
2004年以来,一场前所未有的“督察风暴”席卷河南警坛。
董留民,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现任河南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二支队支队长。2005年初,在对周口市鹿邑县公安局进行集中督察时,他发现在一起强奸案件中,县局刑侦技术中队将受害人提供的留有精斑的裤头存放四个多月后仍没有送检。该局技术中队中队长怕受到责任追究,给他打电话说:“董队长,该过年了,我把俺县最好的宋河酒给你拉了4箱,你一定要给我个面子。”董留民连续两天都婉言谢绝了这位中队长的请求。
第三天下午,这位中队长给董留民发了一条手机短信:“董队长,我已在公安厅附近等了你3天,你不见我,我走了,我往你手机上交了1000元的话费,是我的心意,你督察发现的问题我已到省厅送检完毕,我们还举一反三,把另外12起案件需要送检的材料也已一起送检,我愿意接受你们的处理。”收到短信息后,董留民找那位中队长谈话,并把1000元现金交还给他,指出不及时送检的危害、影响,并对他及时整改的做法予以肯定。那位中队长留下了愧疚的眼泪,临走时激动地说:“我回去后一定干好工作,决不辜负领导的希望。”
1999年1月,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派员对全国18个省的公安机关进行“爱民服务月”的明察暗访,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大规模的警务督察。让郑百岗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一件“小事”,那年他到甘肃省的一个派出所,询问民警在“爱民服务月”里为老百姓做了些什么?
“每年服务月我们都为群众扫扫雪、铲铲冰,今年天气暖和,没下雪,我们也没扫雪、没铲冰、没做什么。”一位民警回答道。
难道爱民服务仅限于扫雪铲冰?基层民警的回答让郑百岗非常吃惊,同时,也引起他深深的思考。
“一个新民警上班第一天,如果有老百姓报案,家里丢了500元钱,这个民警下班回家后还会想着老百姓的这件事,甚至吃不香睡不着,他认为案子破不了,是件大事。但是如果这个民警工作几年,每天面对的都是老百姓报案家里丢钱、着火、打架之类的事,民警也就习以为常了,这时即使老百姓报案家里丢了5万元钱,民警下班后也不会去认真想它了。”郑百岗说,怎样才能让每一个民警都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努力地去作为,这是我们督察的职责。“也许,即使有时民警积极作为,案子一时也破不了,但是至少还有破获的希望,而且应该认识到,如果不作为,那么连这点希望也没有。现在警务督察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督促民警积极作为,严纠不作为。”
让民警脱警服不是目的
为坚决制止少数民警中存在的涉及枪、酒、车、赌等突出问题,2003年2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施行了“五条禁令”,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始终把督促落实“五条禁令”作为日常的督察任务常抓不懈。
2002年2月1日晚9时许,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所长柯新建酒后驾驶警车回家,撞伤路人刘某,并将刘某的女儿肖某撞死。其后,尚未发觉的柯新建继续驾车回到家。次日上午9时被侦破,柯新建当日被刑事拘留。两天后,省公安厅取消了柯建新的警衔,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大冶市公安局局长、政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大冶市公安局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副局长、副政委引咎辞职。
“警务督察不是为了让更多的民警脱掉警服,而是重在教育民警、预防他们的违纪行为。”郑百岗说。
2006年10月,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在陕西省组织召开了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专题座谈会。会上,10名违反禁令酒后欲驾车被及时制止的民警现身说法,深刻检讨了自己的错误。由于被督察人员及时制止,这次被督察的10名民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据统计,“五条禁令”颁布实施四年多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在法定节假日等长假期间,先后组织近二十次全国范围的集中明察暗访查纠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酒后欲驾车等违禁问题344起382人。
警察维权督察也管
2005年8月1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警务督察部门承担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职责。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区、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以及铁道部公安局,均成立了“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并在警务督察部门成立“维权办”,大多数市级公安机关和近一半的县级公安机关在警务督察部门设立了“维权办”。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各地警务督察部门共受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25253起,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人员22179人次,为11389名民警立功受奖、纠正错案、恢复名誉、给予经济补偿。
2001年10月,原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副局长陈民志作为专案组负责人,组织侦破了全国著名的梁胜利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随后,陈民志却受到黑恶势力的诬陷举报,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刑事拘留、逮捕。
羁押在看守所后,陈民志积郁成疾,被查出身患肺癌。
在公安部督察局和河南省公安厅督察人员的努力下,陈民志的案子终于昭雪。
2005年4月21日,洗清冤屈的陈民志病逝。临终前他说,是领导的关怀和各地民警的关爱,激励他与病魔作斗争,终于等来了清白的一天。
2006年10月17日,青海省同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达杰、副队长南拉前往贵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请求配合抓捕一名私贩枪支的犯罪嫌疑人。返回时遭到百余名村民的围攻堵截,警车门窗玻璃全部被砸毁,4名民警被打伤,警服被撕烂,犯罪嫌疑人也被村民抢走。
针对民警在执法中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缺乏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问题,各地维权机构及时协调配合有关警种、业务部门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教育训练,加大警用防护装备经费的投入,将防暴服、防刺服、钢盔、警棍、催泪弹等非杀伤性和防护性器械装备配备落实到一线。
上海市公安局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警衔晋升班、轮值轮训班上开设执法维权讲座和执法语言规范讲座,并将基层摸索总结出来的《派出所民警执法安全守则十五条》等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
北京市公安局针对常见易发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制定《防范和处置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行为41个怎么办》,指导民警依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有效防范、处置不法侵害。
“民警的执法权益不可侵犯。广大民警在面对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袭警行为时,要转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陈旧观念,要以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处置,决不手软。”辽宁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长乔学军对记者说。
……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维权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单警装备建设,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的防护装备水平,并细化和明确枪支使用情形和要求,使民警能够有效使用枪支、警械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同时,将完善应对处置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对有关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此外,还将严格落实治理解决阻碍民警执法、暴力袭警问题的工作责任,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对因武器警械、工作预案、防范应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民警被袭击受到伤害,因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引发袭警案件,屡次发生民警伤亡、办公场所被打砸等恶性袭警案件,对袭警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降格处理,以及由于处置不当、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郑百岗表示。
编后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是我国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树立了中国警察内部监督制度的里程碑。督察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将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一个重要步骤。
条例的实施和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既纠正了少数民警的不法行为,也为维护民警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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