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察在线>详细内容

警察在线

中国创新发展警务督察 建派驻督导和督察专员制

来源:中国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6-19 11:4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安部建立实施派驻督导和督察专员制度

使督察制度有了创新发展

记者从19日上午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已建立实施派驻督导和督察专员制度,使公安机关督察制度有了创新和发展。

为强化系统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部机关作风建设,2003年,公安部连续派出两批工作组150余名同志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2004年,公安部党委研究决定,把下派工作组的做法形成制度,派出第三、四批共46个工作组深入各地督导、调研。2005年,公安部党委决定将部机关下派工作组改名为派驻督导组,建立实行派驻督导组制度。

2006年,公安部党委决定实行派驻督察专员和督导组制度,第二批10个派驻督导组自2006年5月赴各地检查督导,历时一年时间里,深入到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5个市(地、州、盟)、742个县(市、区、旗)及其所属的3780 个基层所队,围绕“三基”工程建设积极发挥督导职能作用。

实践证明,实行派驻督察专员和督导组制度完全符合监督工作发展规律,体现并适应了公安机关的职能特点,已经并将进一步对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陈维松)

警务督察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