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年走出一支兵精将强的警务督察队伍
1998年5月,陕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正式成立,它的职责是确保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十年来,这支年轻的警种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民警严格文明执法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形象地称为警察队伍中的“啄木鸟”和“护林人”,成为陕西省公安队伍中又一支兵精将强的队伍。
近年来,陕西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了“三项教育”、“严打整治”、“大练兵”、“大接访”等专项活动,如何让这些专项整治活动不搞虚活,层层落实,该总队针对每一次活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对基层公安机关值班备勤、接待群众、执法办案、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和遵守纪律情况,积极开展明察暗访。2006年以来,该总队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先后进行了四次“广角度、多层面、大覆盖”的专项督察活动,对在现场督察工作中发现的5类23项2346个问题都予以及时指出和纠正。十年来,督察部门共组织全省性的专项督察工作50余次,出动督察警力1万余人次。
警察有短不能护,只有这样才能纯洁队伍,密切与群众的关系,这是全省警务督察人员多年工作的最深感触。2005年1月以来,该总队先后查结“延安30辆警车赴婚宴喝喜酒”、“神木县公安局一日连死两名嫌疑人”等社会关注案件63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曝光,更让群众感到从严治警的决心和信心。十年来,全省各级警务督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控告、申诉和投诉9700余人次,受理案件4000余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及时查结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有关案件600余起。十年来,除批评教育430多名轻微违纪民警外,共处理违纪民警151人,其中,采取禁闭和停止执行职务措施128名,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23名。如今,全省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作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督察机构在核查群众投诉,查处民警违法违纪的同时,还担负着及时澄清不实举报,维护民警依法行政的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几年来,全省督察机构共澄清不实举报及诬告1450余件。仅2006年,全省督察机构共受理、查处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209起,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益人员259人次,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44人,行政处罚60人,其他处理55人,对134名被侵权的民警进行了保护。同时,还教育、帮助和挽救了即将违纪、违法民警160余人。
十年风雨,铸就辉煌。继2004年,该总队荣获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之后,最近,他们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警务督察工作先进集体,成为陕西省公安队伍中的一面标杆与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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