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苏实:在山西,说警察
我从小在警察圈子里长大,自信对他们十分了解。
我生活中的警察都是便衣,即当年的所谓“雷子”。我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也不喜欢这种有些贬义的称呼。毕竟他们是正经的国家公务人员,在为国家做事。他们慈眉善目,机灵敏捷,不论做什么,总是让人崇拜。一天妈妈要把买回来的菜放到房顶上晒,要找梯子。一个同院儿的小便衣说,要什么梯子?两步就顺着墙壁走上了房顶。在我眼中,他们都是身怀绝技的人。我要向一位早就退休的老侦察员学武功,他总是几下儿就把我制服,而且弄得我生痛。大概从那时开始,我就不喜欢打架。但我非常喜欢练武术擒拿,偷偷地练,希望有一天,也能成为象他们一样的武林高手。
记得小时候,我曾问院里的叔叔,什么样的人可以当警察?我是指天安门前指挥交通的警察。那里的警察穿着别处很难见的呢子大衣,个头高挑,威武英俊,一丝不苟,是小孩子最标准的偶像。叔叔说,他们在学校一定是优秀生、共青团员,而且个头、长相、胖瘦,要求极严,因为他们是国家的象征。街道的警察也是,三天两头到院子里转,问寒问暧,替几乎所有人操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并因此而十分守规矩。我不知这话有什么依据,但给我印象极深,一直到今天。
文革,以及以后很长一个时期的混乱就不说了。近年狠抓公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绝大多数警察,已经扭转了以往那种永远横眉冷对,看谁都是杀人犯的职业病形象,或干脆比流氓还油,还狠,还会治人的脸儿,开始象我心中所崇敬的警察模样。服务大厅,上门服务,警车、派出所、公安局墙上让人温暖的措词,和电视、报纸上经常看到的感人事迹等等。我出国较多,对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包括我们台湾地区的警察,都有良好的印象,有事儿首先想到的是他们,无论是些什么烂事儿。而你一定会从他们那里得到热情的帮助,并不得不对他们的周到和热心而连连道谢。但在山西的经历中,我却总是遇到不尽人意的事儿。以至见了警察,总想绕着走。
前几天下午到体委宿舍办事。要往车上搬点儿东西。车里太热,便叫随车的改改下车转一转。这狗十分通人性,从不离我远去。但没几分钟,不见了,怎么叫也不应。我问楼前楼后一直在那儿聊天的老人,都说没看见,那就肯定不会走到他们那里。因为这狗和人极亲,见谁都要凑热闹,只要从那儿走过,看不见是不可能的。我意识到,这绝对是被人控制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我打110报了警。
13分钟后,派出所打来电话,要求我去派出所登一下记。我说我不可能走开,否则就不需要打110了。他们说那好吧,我们去。大约三十分钟(此处离派出所只有一公里多一点),警车来了。三个警察,都没有下车。隔着车窗,要我登记。登记好后,他们说:“我们帮不了你。没有证据,我们不可能挨家搜查。”我说,这不叫搜查。你们是警察,代我问一问是可以的,总比我方便,而且就这么几家。他们说无能为力:“如果过几天找不到,你就带着狗证,到派出所登记一下吧。”然后开车离去。
这让我很惊讶!警车上都写着:“有困难找警察”,难道就是这样的帮助?给我印象,他们根本无心去帮助谁。只是有这规矩,又有正式登记(110通知),不得不应付一下。不认识的街坊邻居都替我着急,帮我想办法,专程呼叫来的警察应该怎样?
好在一个多小时后,狗被人拉回来了。原来有人进楼道,把狗关到了里面。狗出不来,就跑到最高一层趴在那里不敢动。拉布拉多不喜欢叫,这时看到了不好的一面。我给110再次拨通了电话,告诉他们狗找到的事,也直言了我对出警情况的感受。他们诚恳地接受我的批评。
其实去体委,便是因为警察的事。我的小夏利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了,要罚款、记分。通知寄到了我们早已不住的体委宿舍,只能去取。这罚单早已过期,而且是寄了两次。打电话去问怎么回事儿,回答:你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罚款200元,记三分。我说这是最高限速120多公里的夏利,又是我这样一个早已过了飙车年龄的老头儿,还是私家车。不论路多好,我很少超过110公里,怎么可能超速?回答:你的车速是101公里,这里的限速是80公里,当然超速。有记载可查,不服处罚,可以投诉。“能邮寄处理吗?”“不行。必须亲自来。”榆社离太原一百多公里,我马上驱车前往。警察的态度和蔼可亲。我也不想罗索,交了罚款了事。那警察多事儿,惊讶地说:“夏利也超速?”这下儿勾起了好几个嘟囔着嘴的司机的话题:
“这样的路限制在80公里,那还叫什么高速公路?”
“我们是从长治赶过来的(小200公里)”;
“我们要花多少时间,增加多少浪费?”
我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警察说:“那是旧的。新交法规定,超过1公里也要罚。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要罚两千元;你们不足百分之五十,所以罚二百。”我不如他熟,不敢再吭气儿。
警察说:“你们要理解法律。牌子上的速度是国家定的,我们只能严格执行。”顺便,那警察又问了我一句:“你见路上的牌子改了吗?”他是指已经决定,要将那80公里的限速牌改过来。我说没有。“我这次是严格按照牌子规定的车速行驶。但按这样的速度在这样的高速公路上行驶,我感觉很古怪,反而很危险。”来时我认真地查看限速牌:主限速牌规定120公里(返回时限110公里);在有山洞的地方限速70公里。其中818公里处两头是遂道,只有不足1公里的间隔,却在两个70公里限速中,加着一个120公里的限速标志。但就在榆社往太原,大约有30多公里的一段十分正常的路,除了北端有几段1、2公里长,明确限速70公里的连续隧道和比较急的弯儿外,大部分又直又宽,视野良好。但限速牌明确规定:80公里,而且没几步就是一个。我想起,来前几个不同方向朋友的话:榆社?几乎所有人过那里都要被罚!而且是只能上门来交,没有其它途径,否则不给验车!
我感叹了一句:“就算支援老区了。”一个司机马上瞪了我一眼:“就这个支援法儿?”
一次在太原的滨河西路,也发生过感觉非常不好的事儿:下桥盘进主路,要经过一节儿去晋祠的国道。四个桥四节一模一样的盘桥路,有三个明确标着,可以从自行车道走(主路车多,车速快,反而危险),一个什么也没标。一次,我和其它几辆车自主,从这个什么也没标的地方走了自行车路。前面不远,发现两个警察,叫我们停车,要挨个儿罚款。那警察的话真够实在:“师傅,上面逼的紧,不好意思。”我什么也没说,接过罚单就走了。最近经过这地方,还能看到警察在那里工作。
2004年在阳方口,大雪把无数车辆封到了山上,整整一宿。我们在卧车里,整夜开着空调还冷,就不要说那些破卡车,破农用技改车了。阳方口是山西有名的高山风口,这样大的风雪,是随时可以冻死人的。许多人裹起了被子,烧起了撒上油的柴火,我们打110报警。110说当地交警无人值班,答应次日一早及时通知。我们要求他直接向公安局值班领导反映,立即采取措施。怕有闪失,我们又把电话直接打到省公安厅(我们一车仨报社老总)。不久,省公安厅的人打来电话说已经紧急部署,很快救援。次日上午10点多,来了几个警察。我们正高兴之际,就听一个带队的冲其他几个警察喊:“走,走,不管了!”“全是他们自己堵自己,我们怎么管?走,走,撤!”
我急了,打开车门,追上那个警察叫:“同志,同志!”
那警察回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扭头接着走。我叫:“那位警察”,“人民警察!”
直到我开始吼叫,那人才回过头来问了一句:“干什么?”我说,请告诉我你叫什么。请告诉我你的警号是什么。他不说。其它几个警察也围了上来,更多的司机也围了上来。我已经气从胆边生,大声对他吼:“你知道你穿的这一身是什么吗?你知道你头上顶的是什么吗?你听说了什么是三个代表吗(当时这里正在学三个代表)?你知道你每月领的工资是因为什么?”“你比我清楚阳方口这样的大风雪,对这些人意味着什么。如果出现意外,你担得起责任吗!”
大概被我骂得慌了,他从司机手里抢过铁铣就铲雪,其它几个警察也赶快跟着铲。我大吼:“就凭你们几个,能把这几十公里的路铲净?”“这怎么弄呀,都挤在一起!”他说。“那就撤吗?你们平时是怎么钻研业务的?”我寸步不让,追问旁边一位老警察,要那人的警号、姓名、身份。这位老警察和其他几位警察刚才并没有顺从他的撤退命令,只是站在那里左右为难。他不吭气儿,那几位警察也站在那里不知怎么好。我接着吼:“党和国家给你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的?只能在平时欺负老百姓吗?”
“听着!”我开始下命令:“分成两队,一队下去,一队上去。下面的所有上坡车靠边儿,给下坡车让路;上面的所有下坡车靠边,给上坡车让路。不立即执行的就罚款、扣分,扣驾驶执照!”他们迅速跑开了。我就站在高坡上看,足有两个多小时。那次堵车长达几十公里。雪下得极大,路面全是带水的冰,车轮只能空转,根本带不动车。后来那老警察找到我,说那人是我们的头儿,我知道他那样不对。不久那人自己也找到我,说了他的姓名,非常诚恳地承认错误。大约四五个小时后,路全部通了。司机们欢呼。说,要是平常,至少要堵三四天。我亲眼见老道一点儿的司机,根本不考虑怎么处理,马上锁车,下山找饭店睡觉去了。这也是造成严重堵车的一个原因。那带队的警察告诉我,他们来得晚,是因为路全堵上了,警车也过不来,他们是爬山过来的。
我没有真的记那警官的姓名。次日,山西晚报报道了这次多年罕见的大雪封山、堵车,和成功的疏通。但没提这几个警察的事。
其实,警察和所有行业一样,有值得骄傲的一面,更有十分辛苦的一面。但这个职业,极易把骄傲变成盛气凌人、仗势欺人和缺乏基本的仁义之心;而他们辛苦的一面,困难的一面,却因此很难受到人们的理解和尊重。其实执法是天经地义的,善良的人们从来不会抗拒执法;违法的人面对明确的法律条文,谁也没话可讲。但据我在山西的经历,受到提示、批评和警告的不多,稀里糊涂被罚的不少。理由很简单:这样,你就记住了;许多明显该管的地方不管,可标的地方不标,你却能轻易在容易违章的地带后面(而不是前面)找到他们,就不必再举更极端的例子了。究其原因,我的感觉是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他们甚至不知道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更不要说知道,因他们极个别的不良举动,严重地损害着人民警察的尊严,损害着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尊严了。我不知今天的警察入伍,是否还有从严择优之说,也因此不知这支队伍的真实成份如何。但我知道,一支自身成份有缺陷的执法队伍,如何能够秉公执法?一个不知仁义和职业尊严的队伍,还怎样再谈让人崇敬和爱戴?在一支让人冷眼相对的队伍中工作,他们如何回家面对父老乡亲?他们还能够代表政府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形象吗?
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只能从每一个警察,和每一件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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