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中国刑警学院的筹建
1979年2月,根据中央批准的第三次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公安部曾向国务院报告筹建一所专门培养刑事技术人才的“刑事技术学院”,因为当时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困难,没有落实。
1979年秋,公安部党组派时任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刘文同志和公安部政治部干部处处长袁绍礼同志来沈阳公安部中央警校考核选拔校长的接班人(因校长武创辰、副校长王献庆即将离休),与武、王校长交谈时,谈到学校的发展和体制问题,提出应将民警干校建成正规的专门培养刑事警察专业的大学的设想。最后商定由武、王校长征求校党委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的意见,如果同意由学校正式向公安部请示报告。
刘文副局长回部后向治安局、政治部汇报,均表赞成。1980年初,公安部党组同意关于改建民警干校为刑事警察学院的议题,并决定成立由刘文担任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宁福洪为副组长的刑警学院筹建组,民警干校派薛文信、陈扬,治安局抽调王永双参加筹建组,办事机构设在治安局技术处,很快便开展筹建工作。
首先与高教部协商改建民警干校为刑事警察学院的可能性。高教部计划司提出要审查三个条件:一是学校建筑和设备是否符合条件;二是有无系统的教材;三是师资力量是否符合办大学条件。随即由公安部民警干校将学校的建筑和设备制图、制表及民警干校的全部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教材和教学大纲及师资队伍情况一并报送高教部审查。高教部又派计划司一名处长亲赴沈阳到民警干校进一步实地考察,提出:校舍再适当扩建后可符合条件;专业教材是国内独一无二的,也符合条件,唯独师资力量需要进一步审查。为此,刘文局长带筹建组同志,又去高教部汇报,向他们说明师资力量除了50年代经过苏联专家培训的教师外,1958年公安部接管的原司法部鉴定研究所(上海)的人员、设备全部并入民警干校。其中有几十名刑事技术研究生,学校的师资力量能够胜任大学的教学和科研需要。高教部最后表示认同,可以批准改建。
公安部考虑,刑警学院招收本科生在校要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需要统一着装警服,这就涉及到特别经费问题,还需要财政部认可。刘文局长又率筹建组同志专程去财政部汇报申请批准办学经费。开始几次协商均不同意学生着装问题,后搜集了世界各国警察大学均实行着装管理,并进一步阐明警察院校学生需要着装和半军事化管理的理由:一是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必须着装;二是学生专业课程要到公安机关实习参加实战,不着装不方便。最后财政部同志认为着装理由充分,决定可提供工作装经费,即不着全装。后来执行中,还是着全装了。
在与高教部、财政部沟通取得共识后,筹建组即起草报告,并征得高教部、财政部同意,于1981年9月2日向国务院呈报《关于改建公安部民警干校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报告》。《报告》中阐明“目前的刑事侦查技术队伍不适应同刑事犯罪斗争和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需要,特别是刑事技术物证鉴定任务成倍增长,技术难度越来越大,侦查、技术人才量少质弱,为解决刑侦技术急需专业人才,拟将我部原有轮训在职干警的“公安部民警干校”扩充改建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院的性质和任务,按照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专门培养各项专业技术人才,为四年制半军事化大学。学生实行助学金制,享受面为百分之百,标准在一般师范学院助学金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三十,即每人每月28元(六类地区)。鉴于中国刑警学院的学生在专业课和实习期间要参加案件的侦破工作,因此,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着警服。学院设刑事侦查、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理检验、枪弹检验、刑事照相、刑事化验、法医等8个专业。学院的规模在校生满额为1200人。计划从1982年起每年招生300人。作为绝密专业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由公安部协同教育部招生委员会,按机要人员,提前单独录取。毕业后按本科大学待遇,由公安部商国家计委、教育部统一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工作。
学院的编制,参照一般大专院校学生与教职员工的比例和专业特点,教职员工与学生之比为1:2.6,暂编450人,列为公安事业编制。
学院的领导和经费来源: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纳入国家高等院校建制,由公安部领导。党团组织由辽宁省委领导。在贯彻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教学科研、教学行政等方面,请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督。
学院的领导干部和不足的专业技术教员由公安部从公安系统调配。数学、物理、化学、语文、外语等基础课教员,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局、教育部和辽宁省协助解决。
公安部民警干校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当时校址面积为241000平方米,已有校舍33000平方米,容纳学生700名左右。改建成学院还需要在原校址范围内增建30000多平方米的教室和宿舍。实验室和相应教学技术设备,初步概算约需投资605万元左右,计划分三年实施。另,学院的行政教学经费列入高等教育事业费,每年由公安部编造预算,报财政部核准。
1981年11月25日,国家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增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成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原公安部民警干校的基础上扩充改建。该院设置刑事侦查、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物理检验、枪弹检验、刑事照相、刑事化验、法医等8个专业,学制为四年,规模为1200人左右。由公安部和辽宁省双重领导,以公安部为主”。
1982年1月9日,公安部就成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发出通知。1月15日正式启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共产党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委员会”公章对外办公。至此,我国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专业人才并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的本科高等院校宣布成立。同年8月开始招收第一批本科生,9月正式开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立之后,在公安部历届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学院历届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努力下,30多年来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稳步发展,已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高等院校,为我国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了大批刑侦、技术干部,现全国刑侦技术干部队伍中有正规学历的专业干部半数以上来自刑警学院,有正规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则绝大多数来自刑警学院。刑警学院在中国刑事侦查工作的队伍建设上,在刑警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上的贡献是巨大的,功不可没的(刘文局长评说),无愧于“共和国刑事警察摇篮”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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