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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首任部长罗瑞卿:激浊扬清建立新中国社会新秩序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恩树 发布时间:2011-05-16 17:52:4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0日,在公安部已筹备就绪的警察博物馆内,摆在首要位置的一件中山装赫然醒目,公安部宣传局博物馆工作处处长高劲松说:“这是公安部首任部长罗瑞卿曾经穿过的衣服。”

  同中山装一起摆在博物馆首要区域的还有罗瑞卿的照片以及一些生前手稿,这些珍贵的物品见证了新中国公安部的诞生和成长,见证了人民公安事业的发展,也见证了罗瑞卿为保卫新中国革命政权、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所付出的滴滴心血。

  “他(罗瑞卿)是一位无私无畏,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尽心尽力的伟大战士。”罗瑞卿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的机要秘书、现年82岁的佟静秋老人面对《法制日报》记者,回忆起往事时依然不无感慨,“他把我国公安事业的架子从无到有慢慢搭起来,他为新中国树立起了完全不同于旧时代的公安行事准则和价值观”。

  创建一支优秀的人民公安队伍

  1949年7月6日,中共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正式决定,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

  罗瑞卿上任部长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组建公安部的机构和搭配班子、组织队伍。

  随后,罗瑞卿克服重重困难,在公安部内组建了六局一厅,然后在请示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后,从军队和地方抽调了许多干部,充实机构。

  1949年10月14日,为在公安部建立党的委员会,罗瑞卿写报告给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并中央书记处。报告称:“为加强公安部内的集体领导,提议公安部内建立党委制。”

  很快,这份报告获批,公安部建立了以罗瑞卿为书记的党委会。在首次党委会上,罗瑞卿即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指出加强党的建设是搞好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和重要环节。

  佟静秋老人还清楚地记得,在公安部第一次党代会上,罗瑞卿几千字的讲话稿全是他亲自撰写的。

  佟静秋原以为像罗瑞卿这样级别的领导,讲稿肯定由秘书代写,没想到罗瑞卿亲自动笔,这让佟静秋对他的认真态度赞叹不已。

  罗瑞卿深知,要做好公安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上、思想上过硬的公安队伍。因此,他一贯强调做好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罗瑞卿强调对民警进行人民民主专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旧警察作风和特权思想的教育。

  佟静秋在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前身)学习时,由于对旧社会欺行霸市的警察形象记忆太深,曾对当警察很有抵触情绪。

  罗瑞卿到学校给学生讲课说:“过去的警察是镇压老百姓的,现在的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两者不一样。”罗瑞卿的一席话让佟静秋茅塞顿开,这也成为她一辈子坚持从事公安工作的基石。

  为了激励公安机关的干部,1951年元旦前,罗瑞卿提议制作一本《工作手册》,送给全国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作为新年礼物,除自己亲笔作序外,还刊用了毛泽东的题词,并请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题词。

  警察博物馆陈列着几本用旧的《工作手册》。高劲松介绍说,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前夕,罗瑞卿的第一秘书王仲方听说筹建中的警察博物馆将要展出罗瑞卿的展品,特意把这几本宝贵的《工作手册》送给了博物馆。

激浊扬清建立新中国社会新秩序

  解放初期,旧政权遗留下大量残渣余孽,流氓地痞继续为非作歹;抢匪劫贼杀人越货、强奸妇女,猖獗一时;制毒贩毒屡禁不止,危害社会。刚刚上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面对的是这样一幅图景,要想全盘治理乱象并不容易。

  首先,罗瑞卿从打击反动特务入手。他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反动党团登记工作,使反动党团特分子在群众中现形。这为巩固革命政权,建立革命新秩序,走出了重要一步。

  随后,罗瑞卿狠抓了打击盗匪的行动。他对各地公安干部讲:“盗匪问题在城市是个大问题,我们不镇压盗匪是要脱离群众的。”

  1950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按照罗瑞卿的指示,一举粉碎了“搂包”等流氓封建组织,又惩办了流氓团伙头目和有严重罪恶的流氓分子41名。北京市民拍手称快,罗瑞卿也连声说“打得好”!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罗瑞卿的直接指挥下,依靠党委,发动群众,连续不断严厉打击,使嚣张一时的盗匪流氓活动逐渐销声匿迹,社会秩序很快发生了变化。

  然而,污浊的社会环境还没有完全清洗干净,旧中国流传下来的烟毒陋习当时仍然广泛存在。根据解放初期的调查,仅上海市就有制毒场所33处。

  对此,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全国性的禁毒运动,成效颇丰。从解放到1952年底,大约3年时间,公安机关在罗瑞卿的领导和组织下,经过不懈努力,彻底清除了百余年间在中国大地上危害人民深重的烟毒灾害。

  罗瑞卿还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娼妓制度愤愤不平,他曾对干部说:“我们有责任从那些坏蛋手里,真正解放那些不幸的人。”

  1949年11月,罗瑞卿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首先在北京采取了封闭妓院、取缔妓女的措施。许多被解救出来的妓女高兴地说:“这回可跳出了火坑,我们早就盼望这一天了。”

  “北京效应”很快传遍全国,从1949年到1953年,全国各大中城市先后采取了封闭妓院、取缔妓女的行动,这一千百年来一直未绝迹的娼妓制度终于被严厉禁止。

  至此,罗瑞卿在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捣毁流氓黑恶势力、缉捕土匪强盗、打击制毒贩毒、封闭赌场赌局、取缔妓院暗娼等系列行动,对旧社会遗留的污泥浊水,进行了大清扫、大荡涤。

  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1952年底,我国胜利完成了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从1953年开始,进入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阶段。

  罗瑞卿把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视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他经常教育干部和民警:“要加强治安管理,进一步巩固社会秩序,保卫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人民创造更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据1950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1万多起,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罗瑞卿非常重视刑事犯罪方面的打击工作,他曾说:“这方面搞不好,社会主义建设就会受破坏。”

  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罗瑞卿尤其重视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1955年,他特意向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写报告,经批准在公安部治安局成立了刑事技术处,建立起化验、检验等技术工作。在支持刑事技术处的工作上,罗瑞卿一次就批给200万元,他认为这是值得的,这为此后的刑侦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除了刑事犯罪方面,罗瑞卿在任公安部部长期间还狠抓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1957年,在罗瑞卿的主持下,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这部法规的通过让治安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也成为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一个有力武器。

  为了更加有效地依法管理,在罗瑞卿的主导下,公安部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法规,真正建立起了全国治安管理的法规体系。

  户口管理方面,1951年发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管理方面,1951年发布了枪支管理暂行办法,1959年又出台了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补充规定;交通管理方面,1955年颁布了城市交通规则;消防管理方面,1957年起草了消防监督条例……

  经过罗瑞卿多年坚持不懈地狠抓社会治安,我国城乡社会治安秩序逐步好转。

  “他十分热爱公安工作!”佟静秋评价说,在罗瑞卿自1949年至1959年任职公安部部长的10年间,这份热爱之情从未间断过。

  由于要应对解放初期的社会治安乱局,罗瑞卿的工作非常忙,“没白天没黑夜地工作,深夜12点以后才回家是常事”。佟静秋对罗瑞卿的“工作忙碌”印象深刻。

  正是由于罗瑞卿殚精竭虑的工作,中国公安事业才能够从零起步,迅速发展壮大,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才能取得显著成效,社会主义建设才有了坚实的后盾。

 
公安部首任部长 罗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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