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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历史

中国史上第1个警察机构清政府设立警察厅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尤果 发布时间:2011-01-05 16:53:56 浏览次数: 【字体: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在天津设立了警察厅。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警察机构。

该机构是在帝国主义铁蹄下设立的。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天津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辛丑条约》明文规定,天津20里内不准中国驻军。1905年,清政府在中央机关设立巡警部。1909年—1911年,清政府又在基层设立“派出所”。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将“巡捕”、“巡警”都改称“警察”。说起来,“警察”一词还是袁世凯的杰作,意思是“警之与先,察之与后”。

至于以后的“公安”一词,是源于法国的“公共安全委员会”。朱德在南昌起义时的身份就是南昌市公安局长。全国解放后,毛主席的“人民公安”四个字,更是让我国的警察机构始终以“公安”相称,至今没有改变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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