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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历史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健儿 发布时间:2010-09-05 11:34:4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这是清末民初的巡警西关南路正局(清代警察局)。在广州解放前夕,在一场兵火已毁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陈景华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魏邦平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清末的水警船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民国的警察分局局长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广州“差佬”用的“银鸡“(警笛)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民国时穿冬装的警察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沙面的外籍警察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站岗警察

清末民国广东警察实录(上)

消防车正在开往中山三路


  广东警察建于1903年,最早的巡警是头上盘着辫子上街巡逻的。

  陈景华做警察厅长时,警察一度被讽为“神主牌”。

  到了魏邦平时,警察曾作为主力部队被拉上前线冲锋陷阵;那时的警费政府是不拨付的,得靠自己筹备……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3月,广东根据清政府命令,设置广东全省巡警总局,广东的现代警察建立。

  广东全省巡警总局成立之前,社会治安由广东全省保甲总局负责。保甲制是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治保制度,它最本质的特征是以“户”(家庭)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兼有户政、治安与赋役等职能,与仅为保安机构的现代警察有很大区别。

  那么,清政府为什么要创办现代警察制度呢?这和八国联军入侵直接相关。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天津后,在京、津地面划分界址,设置“捕房”,派遣外籍巡捕站岗巡逻。

  辛丑条约签订后,八国联军分期撤兵,清政府为维持当地的秩序,也组织了类似“捕房”的机构,派出巡警守街巡逻,为旧中国最先创立的警察。

  到了1903年,清政府下令施行“新政”,命令各省一律举办警察。

  1

  辫子盘头上、腰佩“五虎将”

  警察最初称为巡兵,后称巡警;辛亥革命之后,才改称警察。

  广东全省巡警总局的首脑称为“总办”,首任总办由广东按察使吴引荪(全省最高司法官)兼任。清末创办的警察,是与司法混在一起的,警察与司法的最高首脑均由一人兼职。民国以后,司法与警察才分开。

  巡警总局的总办,是正三品官,而当时的广州,由南海县和番禺县分治,对于南、番两县官(正七品官),总办可以直接指挥。

  新成立的广东省巡警总局下辖四个分局,这四个分局都在老城内,只负责老城的治安。

  总办之下,设巡官、巡佐、巡尉、巡目、巡兵等五个级别。巡官、巡佐、巡尉等官员级别,以县丞、佐贰(八九品文官)或知县等级的官充任。巡官每月俸银为广东银毫50元。

  巡兵则由巡防营勇丁(旗兵)中年轻体健的担当,月饷广东银毫8元。相比于在巡防营当勇丁每月广东银毫6.4元的收入,当警察的待遇是较高的。

  1903年旧历三月初一,广东巡警总局正式开始派出巡兵站岗和巡逻。

  最初出现在老城街道上的巡兵,居民都用惊奇的眼光打量着,因为巡兵的装束确有些怪异:

  辫子盘在头顶,上戴一顶平顶草帽。夏季穿薯莨布衫裤,冬季则穿对子蓝布衫裤。脚穿的是草鞋,上打黑脚绑。皮腰带上,佩着五响手枪(又名“五虎将”),挂着木警棍和警笛(一名银鸡)。胸前,别着一枚鹅蛋形黄铜胸章,刻着“广东省城××分局××号”字样。

  夜间,巡兵还要携带燃油射灯(又名打灯,其灯光能射一二丈远)。雨天,穿黑布油衣。

  老城的四个分局成立后,之后扩展成立了新城(东山)、东南关、西关、河南各分局,并在省河(珠江)设立水巡队和马巡队。

  水巡队最初由广东水师兼任,配备有少量轮船和舢板。当时的水警船是木质的,上面悬挂着大清龙旗,要五六人摇橹,也可张帆航行,虽以人力为主要动力,但艇身轻,比普通船只速度快,警员配快枪,船头装有“猪仔炮”。马巡队则携带马枪和长剑。水巡队和马巡队就是最初的武警。

  但当时的警权,并不是畅通整个“省城”的。沙面是英、法租界,他们自设巡捕房,雇佣有印差、安南差、华差守望巡逻。中国的巡警,绝对不能入内执行任务。

  广州归德门至西门、西门至大北门等满族人聚居的街道,则由广州将军、都统(满清官名)派员另组满军八旗巡警总局,不受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的管辖。

  八旗巡警总局的警服与汉族的巡警总局有些不同,他们冬戴布帽,夏戴草帽,青布短衣,最大不同的是他们穿皮鞋。

  小小的广州,就有三种警察机构,各自分立。

  2

  到日本学习警察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在全国改革官制,广东省巡警总局改组为巡警道署,最高首脑称为“巡警道”,正四品官。

  巡警道署建立之后,第一任巡警道王秉必对警察的内部机制作了一些改革。

  旧的巡警总局主要是由旧的官员和巡防营的旧勇组成,一点现代警察意识和技能也没有。于是,王秉必选送了一批学员前往日本警察学校做培训,继而在广州设立警察速成学堂、巡警预备营、高等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所等机构,培养现代警察。规定只有那些曾经受过警察教育的人才能当警官和巡警。

  对于警察的装备,也作了一些改变。警官执行外勤任务时,要穿着规定的制服,配长剑;一般的巡警,则戴硬边布军帽,夏季穿紫花布衫裤。巡警道署下面的区署以及分署,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广东兵工厂生产的六八口径步枪和子弹,以加强实力。

  汕头、江门、佛山、石龙等地区,也成立警务公所和区署,受广东巡警道署的管辖。巡警消防队、警察医院、游民习艺所也在这时期成立。

  1909年,还增设了东沙马巡队。马巡队携枪械日夜分班巡逻,两人一组,夜遇盗警,一人跟踪,一人回报警备公所派员追缉。到1911年时,巡警道署的警员已达5000多人。

  在清代末年的大事中,有几件与巡警有很有关系。

  1911年3月,广东将军孚琦往燕塘参观飞行演习,经过大东门外街(今中山二路)为革命党人温生财枪杀,岗警郑家森追捕,温生财牺牲。

  广州“三·二九”黄花岗之役,事前同盟会会员在广州的秘密机关,被巡警道侦探课发觉,促使这次起义提前发动(原定4月上旬),由于准备不充分而失败。

  “三·二九”之役,有一队同盟会员袭击小北城内飞来庙子弹火药库,由于巡警协同守库卫兵抵抗,没有成功。

  从这三件事可以看出,当时的警察除了防盗,更重要的是对付革命起义。

  3

  警察被讽为“神主牌”

  1911年11月,同盟会会员陈景华被任命为第一任警察厅长。陈景华任职时间不长,但执法如山,施治让人耳目一新,成为广东警察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人。

  他上任时,不举行仪式,不随带亲友,而将接收的旧道署的册籍卷宗,付诸一炬。有人劝他留下以备考据,他回答说不这样不足以除旧布新。

  然而,他上任后,却下达了一道奇怪的命令:收缴所有出勤的巡警配带的旧式手枪和子弹,改发警剑出勤,但这种警剑质地很钝,不能砍物,只作象征武器。

  因为巡逻警士没有配带枪械,街道上一旦发生劫杀案件,值勤警察往往无能力制服,但警察不受处分,只要求认明肇事者人数若干、穿着何种服装、带何种武器、被害人损失的程度等,并如实记载和迅速报告,就算完成任务。

  警察厅则将每日收录得到的劫杀案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广州报纸刊登,让市民辨认歹徒的特征及活动情况。

  当时是新旧交接,社会混乱,警察却不作为,于是盗匪窃喜,疯狂作案,广州城内外每日发生劫杀案达到二十宗以上。

  有一次,陈景华到长寿路的乐善戏院看戏,散场时人流拥挤,陈头戴的巴拿马草帽忽然不翼而飞。这种进口草编礼帽,在当时是名贵而时尚的物品。扒手竟搞到警察厅长头上,可见当时治安之差。

  对于警察自动解除武装,市民则认为是警察想自保性命。于是,警察被讽刺为“神主牌”、“电灯杉”(不中用之意)。其实,这只是陈景华“引蛇出洞”和“内张外弛”的策略,为后面的铁腕行动作铺垫而已。

  在不动声色中,陈景华悄悄地做了几件事:以严格的军事形式,训练装备精良的警察游击队三个中队,每中队100人。责成所属警署编查户口,凡被认为可疑的住户和人口,一一详细列明。向外国商行订购新式手枪及子弹一批。

  数月后,陈炯明任都督,陈景华乘陈炯明镇压民军之余威,开始铁腕治乱。首先,他命令警察游击队停止训练,严阵以待,并将新式手枪子弹发给值勤警察佩带,恢复缉捕职权。其次,又向陈炯明建议军队配合,派出陆军辅助警察检查户口,凡属前面普查中所列的可疑住户,均作搜捕。

  警察厅本为治安行政机关,原无司法权的,但陈景华将所捕人犯均自行处理,分别判处死刑、徒刑,由警察厅直接执行。那时是非常时期,都督府给警察厅特权不必呈准,即可司法,只需事后呈报备案便可。

  警察厅逮捕的人犯,不少是由陈景华亲自审讯的。如果人犯上堂受审,逢着他怒目训斥的,此人多可获得自由。如果他只是苦笑点头的,此人就危险了。

  其宣布死刑罪状,不列举具体犯罪事实,而给以“无恶不作”四字罪,很少复审,也不让犯人上诉。判处刑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则悉送新设立的惩教场。

  对临刑的死囚,陈景华往往给一支“海盗”牌香烟,“海盗”是英美烟草公司在中国销售的一种低档烟的商标。烟包上印着一个欧洲海盗的画像,手拄长刀,凶神恶煞,这种烟原本很畅销,自从陈景华把它派上这等用场之后,“杀头烟”、“打靶烟”之恶名不胫而走,销量大降。

  陈景华的“铁腕”做法,曾被赞扬,也被诟病。虽说“治乱用重典”,但如果人治色彩过重,效果是逊色的。1913年8月,陈景华就被残暴的桂系广东都督龙济光诱杀。以暴制暴,看似有力量,终究是文明的困境。

  4

  “景华以杀人著”

  实际上,陈景华任内所做的不少事,还是可圈可点的。

  当时,陈景华每天除在警察厅办公或开会外,有余暇就便服出访,或到分区署去,或到公共场所,或巡查岗警勤惰,或询市民对警政的观感。不带卫士,往来自由。因此,署长警长们做事不敢马虎。

  1912年5月21日,《民生日报》刊登了警察厅的布告:“景华对于地方人士,向持平等主义,无论何人,因公来见,均与接谈。有所陈请,无不立予办理。”也就是说,陈景华任内,天天都是厅长接待日。但在布告中,他也提到“不必和什么军界人物一起前来”,实际上,他是想通过登报表明公事公办的立场和态度。

  铁路专家詹天佑的公司想宴请孙中山先生,让交通厅转告警察厅,请警察厅在宴会期间派专人保护,并请都督“令饬本厅(警察厅)照办”。

  陈景华亲自撰写布告,于1912年5月21日的《民生日报》上刊登:宴请非公事,警察厅不会照办,如果日后是公事的话,且在警察厅管理范围内,“则请函知”。从这件事上可看出陈景华的性格和做人处事的原则。

  民国初年,广州初筑马路,只有西濠口至东堤一段是大马路,其余全是内街,每街设有闸门,晚间定时锁闭,天明才开,陈景华认为既有岗警不分昼夜执行巡逻,街闸反而是种障碍,故将街闸全数拆掉。

  那时,街道以悬点油灯照明,阴暗不够明亮。陈景华请来电灯公司,在全城内外各街安装电灯,广州街道的路灯,就是从陈景华时期开始的。

  陈景华还实行了新的户籍登记制度,出生和死亡均要申报,但市民不习惯,大多数不去申报。于是,他下令市区医院、留产所,遇有留医病人死亡和婴儿出生,必须将其姓名、住址、性别、年龄等查明后上报;棺材铺出售棺木时同样要这样做。

  医院和留产所觉得这是市政的常例,均能执行;但棺材铺老板认为这是政府准备抽收寿板税,遂联合关门罢工,一时市面棺材紧缺。

  陈景华一边派警员到石龙、江门、佛山等地,购运棺木供应广州市场;另外发出布告严令棺材铺复业,其布告中有“景华以杀人著,勿谓言之不先也”等语,吓得棺材铺老板只好复业,按要求申报资料。

  以往犯人作供后,须亲笔签名并捺印指模,男性用左手二指,女性用右手二指,但犯人往往马虎应付,毫无效果。

  陈景华决定予以改进。他让曾在外国学习过指纹法的陈警官作教官,对警察厅警员作捺印十指指纹法训练,并购置了一批国外指纹机、指纹纸。凡是涉及刑事案件,不论案情轻重,涉案人都要捺印十指指纹存档备查。

  5

  警队成为派系的力量

  1913年至1916年,广东由旧桂系统治,龙济光任广东都督。之后,各派政治势力在广东轮番登场,警察厅长也如走马灯般在换。

  龙济光首先任命亲信———清朝的巡防营管带邓瑶光为警察厅长兼广东全省警处长。

  之后,费尚志、王广龄、凌鸿年、姚捷勋等继任警察厅长。其中,王广龄在政治派系冲突中,被乱枪打死在海珠会议会场上。

  1916年,朱庆澜为广东省省长,任命其当年的旧同事王顺存为警察厅长兼全省警务处长。

  王顺存接任后,首先为警长和警士更换了黑绒冬季制服及大褛。因为自陈景华之后,警服从未新置过,已破烂不堪。

  当时,警察厅经费是包办的,如不添置服装,这项服装费,可以收入厅长囊中。在这一点上,王顺存和前几任厅长相比,还算清廉。王顺存还为警察改善了装备,除原有五响手枪外,出勤警士加配短剑。

  1916年,朱庆澜任命魏邦平为广东省会警察厅长兼广东全省警务处长,并拨警卫军三营给魏。

  魏邦平是广东中山县人。日本士官学校炮科毕业。辛亥革命后,任都督府高级武官、广东江防司令等职。龙济光踞粤时,排济粤籍军官,魏被迫离粤,对龙济光恨之入骨。

  魏得到三营警卫军的武装后,自兼统领,积极整训,实力渐增。

  警察厅原有一个警察游击队总队,下辖四个中队,魏委任他的亲信杨其伟(军校毕业生)为总队长,魏还为游击队备足枪械。(粤造六八式步枪及猪笼式轻机枪),加以训练,成为魏的王牌。之后在讨伐龙济光之役中,魏邦平亲自率领这只警队到前线冲锋陷阵,结果,在电白打垮了龙济光的主力李嘉品部。

  当时,全部站岗警察(维持日常治安的警察)约有四五千人,装备很差,全部枪械不及警额三分之一。魏便向督军府领取部队不合用的械弹,如毛瑟步枪、万里霞步枪等,加以修理后配发给警员,做到一警一枪,名为“武装警察”,实力大增。

  站岗警察还被编成若干大队,派有军事基础的人当大队长、中小队长。魏邦平还分派军校毕业生数十人,为警察厅督察员兼训练员,常驻在各警察单位,专负训练警察,频频实施实弹射击训练及军事演习,他自己还经常亲自下到基层检阅、督促。

  这已不是普通的警察训练了,而是训练有战斗能力的部队。后来,在驱逐桂系莫荣新战斗中,站岗警察起了极大作用。

  警察原本是维持公共治安的力量,警争斗费却由厅长包办,甚至还被作了政治派系争斗的筹码,实在可叹。

  6

  警费依靠自己筹

  广东省警务处本应掌握全省的警权,但实际上,当时各县、市所辖的警察,全由地方长官控制,警务处变得徒有虚名。

  强势的魏邦平为将全省警务权收揽回来,于广州禺山路之关帝庙(现禺山市场)设立警员传习所,自兼所长,招取学生数十名,就读一年后派往各县任警官。

  有一次,他未通过东莞县长,就径派督察员马展猷持警务处委任状赴石龙警察区署接任署长,遭东莞县长拒绝,魏即派警察游击队中队长洪威率一中队警员随马展猷前往强行接任。

  又有一次,未通过顺德县长就径委督察员前往容奇接任警察区署长,遭拒绝后,也同样用武力派任。

  1918年,广州成立市政公所,负责拆城筑路,魏邦平被委为总办之一。他对拆城筑路主张最力,拆除铺屋,急如星火。广州居民虽不敢公然反对,但因拆屋影响商业营业及居住问题,都有意见,舆论也有不少责难。

  在拆万寿宫时,曾发生一次风波。当时孔教会设在万寿宫,该会会长林泽丰,平日以“孔圣嫡传弟子”自号,束发于顶,穿明朝服装,人称之为“怪人”。对于拆城筑路,他极力反对,扬言道:“如拆万寿宫,波及孔教会,誓以老命相拼。”

  有一天,当工人动手拆万寿宫时,林即对工人说:“你们敢动手拆卸,我用五雷掌将你们通通轰死。”工人们见他装束奇怪,又不知孔教会有什么背景,都不敢动工,监工者便向市政公所请示。

  魏闻报后,即亲率警察游击队及消防队前往督拆,一时木石横飞,刀斧并举,林泽丰见此情形,悄然远避。广州拆城筑路工程能迅速进行,魏邦平确曾用了很大的气力。

  当时广州警察经费,依赖房捐,政府是不拨给款项的。有一段时间,开支入不敷出,积欠警饷三四个月,无法清发。

  自拆城筑路后,全市纷纷增建房屋,因而房捐、警费和建筑执照费(未有市工务局前,建筑执照由警察厅土木课发照)收入增加不少,警察经费逐渐充裕。

  这时,魏邦平又增征收特别警费。广州烟赌馆林立,成了特别警费的重要来源,烟赌征费分为三等,一等每日1.6元(广东银毫),二等8角,三等4角,由警察厅派人每日到各烟赌馆征收,从此警费绰绰有余。

  在驱逐桂系莫荣新战斗中,魏邦平所率的警队之外的其他海陆军的费用及军饷,就是以警察厅的经费作短期支拨。

1930年广东省会公安局正门
女警在训练
警察与示威者冲突
民国的警察
1949年,警察在沙面集合,背后的建筑物是英国领事馆,在1948年被示威的学生烧毁
民国警察帽子
公安局里的警官
公安局长何荦
上世纪30年代靖海路的交通岗
女警在检查行人的物品

  派出所最早被称为“红屋”。广州警察管了22年厕所清洁。做警察不收黑钱会被同伴“撞心口”。陈璧君曾想用警察代替军队

  □ 健 儿

  (本版图片由罗林虎提供)

  1  交通警和派出所的出现

  1918年广州成立市政公所,其中的重要任务就是拆卸城墙,将墙基改建为马路。

  1921年后,广州拆城筑马路的工作慢慢完成,交通也日见频繁,不断有车辆肇事,需要设交通指挥。

  当时广州警察尚未有这种经验,警察厅长魏邦平派督察员韦荣鋈赴香港学习交通指挥,两个月学习回来后,挑选身材高大、动作灵敏的现役警察,施以短期训练后,分派繁忙路口,负责交通指挥,广州出现了交通警察。

  当时的广州交警,指挥交通是手持黑白相间的指挥棍,并采用车辆左行的英国式行车制。到了1946年,改为靠右行驶,并持续到现在。

  民国年间,车辆不多,交通警察的工作量不大。

  1929年,广州市共有各种汽车800辆、两轮摩托车70辆。

  1949年,各种汽车增加至2020辆,人力货车、黄包车、单车等非机动车有3万多辆。

  1928年至1936年8年间,广州市每年平均汽车肇事400宗,伤427人,死18人。

  到了新中国成立前夕,肇事最多的是军车。1948年7月29日至8月2日,5天内军车肇事就有5宗,死2人、伤3人,成为市民议论纷纷的话题。

  顺便提一句的是,民国时期的广州汽车司机,领取执照需首先到车辆主管机关考试,合格后再到警察局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捺印指纹、交相片,核验后方准驾车。司机如果辍业一年以上,须重新考取驾照才能上路。

  警察派出所,也是在1921年出现的。

  民国年间,广州附近各乡盗匪出没频繁。未拆城前,尚有城门城墙的阻隔,自拆城筑路后,广州市区四通八达,而马路电灯因电力不足,一时未能普遍装设,警察一人巡逻,晚间在接近郊外时,往往连人带枪被抢夺。

  于是,警察厅接受了在北京警官学校毕业回来的钟泽霖等人的设计,利用拆城筑路所剩余的大约一两井(一井等于11.11平方米)的方形边角地,建筑小屋,小屋上筑小望楼,内装电话一部、办公桌一张,放置记事簿、考勤簿及文具等。由于小屋外面涂上便于市民辨认的红色,市民称之为“红屋”。这就是最早的警察派出所。

  当时的派出所,仅设立在马路重点之地作为加强警力之用,其内街仍旧是一警巡守。警察值勤班次,仍照旧制,每一班次值勤为警察三人,内分巡逻、守望、值班三种任务。

  巡逻是逡巡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守望是站立适中地点,瞭望观察所管地方;值班是坐在派出所,如有事发生,即时处理。

  每班次值勤仍4小时,每种任务每人分担1.2小时。 

  广州市的警察机构,在广州设立市政厅以前,负有办理市政和维持公安的两种职务,权力很大,管辖的事情很多。

  早在清末的巡警道署时,警察机构内就设有清洁课,主管清洁卫生工作,这就是广州最早管理环境卫生的机构!粪便管理所就属警察的机构,广州警察管了22年厕所清洁。

  1921年成立市政厅以后,才把市政部门的工作划分出来归市政厅办理,警察机构专门负责公安,并隶属于市政厅。

  2  从巡警总局到公安局

  清末民国,政局变幻无常,但不管哪派政治力量得势,都要安插自己的亲信人物来掌控警队。

  1903年至1949年的46年间,广东警察的最高首脑共经历了45任,平均一年一换,变化之烈骤犹如过山车。

  1903年到1911年清朝时期,广东警察最高首脑多是文官。

  1912年之后,警察最高首脑几乎都是军籍人员或现役军人担任。例如,邓瑶光是桂系龙济光部的镇统,魏邦平是粤军第三师师长,那其仁是滇军军官,何荦是陈济棠第四集团军总部中将参谋长军官,陈庆云是广东海军副司令……

  因历史变迁和人事变动的急剧,警察机构的称谓也多次变动。

  最初称为“广东省巡警总局”时,警察采用的是总办、会办、提调、坐办制度,基本是封建衙门的办事方式。

  1907年清政府官制改革,巡警总局变为“广东巡警道署”,改为分课办事,分总务课、行政课、司法课、侦探课等,这大体上是现代的行政方式。

  1911年辛亥革命后,巡警道署改称为“广东省会警察厅”(当时的广州称作“广东省城”)。  1921年春,省城已完成马路干线修筑,改名广州市,“广东省城”之名消失,广东省会警察厅改名为“广州市公安局”。

  到了1929年,陈铭枢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广州市改为特别市,陈铭枢有意把广州的警权抓到自己手里,便请准南京政府将原辖于市府的广州市公安局,改名为“广东省会公安局”,直属于广东省政府指挥,和市政府成为平行机构,并派其亲信欧阳驹任局长。

  1936年2月,南京行政院曾通令全国各省,要求其所属的分安局一律改称警察局,但“南天王”陈济棠不买南京政府的账,迟迟不改名。

  1936年7月,陈济棠下台,余汉谋被蒋介石任命为广州绥靖主任,才根据南京的命令,改名为“广东省会警察局”,行政系统上仍直属省府,和广州市政府平级。

  1938年广州沦陷,汪伪政权下的广东警察机构仍叫“广东省会警察局”。

  抗战胜利后,则改称“广州市警察局”。新中国成立后,则称“广州市公安局”。

  3  公安局是“肥缺”部门

  1929年至1938年(陈济棠主政其中8年),广东经济繁盛,社会也较为稳定。到1936年,广州人口已达113万,有街巷7003条,铺户24.4万多,公安局要管的人和事也多了起来。

  陈济棠时的公安局,内设有秘书室、总务科、特别侦缉队、局长室便衣暗探等12个部门;局下管辖27个分局,还有消防总队、警察医院等,总人数达10600多人,机构非常庞大。

  这段时间,公安局长变换并不频繁。最初,陈济棠委派他手下师长香翰屏为公安局局长;后来,又任命他的黄埔军校小学同学何荦为局长,任职长达5年,成为清末民国期间广东任期最长的警察首脑。

  陈济棠授权公安局经费独立,自筹自给,不用上报。这个特权令公安局成为公认的“肥缺”部门。

  当时公安局经费的最主要收入是“房捐警费”。所谓“房捐警费”,就是当时广州市内私营厂店和私人住房如有租金收入,租金的10%需上交公安局。公安局每月仅“房捐警费”收入就达八九十万元,多时达至一百二三十万元,收入多少很大程度取决于公安局催迫的程度。

  公安局的收入,还有每年借各种名义征收的一两次租捐,每次有一两百万元。按照公安局正式编制的预算,每月大约需用八九十万元,收支相比,每月还有不少余款。

  当时公安局设有所谓“员警奖金”一项,来源主要是从几方面收入提成:交通违警罚款(车船违反交通,初犯罚5元,再犯罚10元);市府委托办理的水电偷漏罚款、禁烟罚款等。

  员警奖金的分配,局长、主管官和高级人员占大头。例如,交通违警罚款的奖金,局长个人占40%,其他警官、警佐(事务员)、警士共占40%,只有20%归公。

  除了员警奖金外,局长还能从一笔名曰“秘密费”(又叫缉捕悬红费)中得益不少,这笔“秘密费”每月约有二三十万元,归局长自由支配,只要何荦写一张提支秘密费若干元的条子,出纳股即要照付。

  何荦自己曾说,他每月可得万余元。当时的出纳股主管说,局长每月所得1万至10万不等。

  4  不收黑钱

  被同伴“撞心口”

  1936年7月,陈济棠下台,余汉谋任广州绥靖主任,他的部属、虎门要塞前司令李洁之被任命为公安局局长。

  余汉谋时的公安局,同样是肥到流油。李洁之在新中国成立后回忆说,作为局长,即使不作任何非法的营私舞弊,也可以“堂堂正正”地每月坐享六七千元的额外收入。

  李洁之还说,1924年,吴铁城任公安局长时,孙中山先生曾以大元帅名义给公安局下过一道手令:“广州市公安局长每月特准支给特别办公费二万元”。

  本来,这一道手令是针对当时的某件事的拨款,但手令从此就被保存下来,作为向财政厅报销的合法根据,历任局长在交卸时都要把这一道手令密封交给下任,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这二万元特别费的用途大致为:派人到香港、澳门做坐探的侦缉费,警探处长每月活动费,临时侦查刑事案件费,局长本人的交际活动费等。

  李洁之说,约在两年的任期内,单就局长个人照章获得的奖金合计,达广东毫券约9万多元。他曾利用这一笔款项作为建筑私立实践中学校舍和投资从化新村之用。

  在这种混乱的管理制度下,有良心的警察是难于立足的。

  当年的公安局督察长麦思敬曾说过这样一件事。他曾将徐闻县的一名学生介绍到太平分局当警士,派为值勤西濠口岗警。

  有一天这名学生来找麦,请求他调。学生有些惶恐地说,这个岗位,每月各式不正当收入有千元之多,恐怕将来会犯贪污罪,故此想调个地方。

  在那里,有很多方面都要孝敬岗警。如私娼、私烟、私赌、扒手、抢匪、拐匪、“阿泡”(流氓)、走私者、小贩、“野鸡车”(非正式的出租汽车)、“找钱枱”(买卖及兑换外币的找换摊)等,值班站岗时,他们就主动把钱送来。

  如果拒绝不受,同伴(有关的警察)又会“撞心口”(殴打),送钱者又会诬告,反正干下去会出事情。麦思敬问他别处就没有这种事情吗?他说,到处都一样,不过少些。

  5  啼笑皆非的事

  陈济棠治粤前后,警察还闹出不少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陈济棠十分重视空军,飞机达到130多架,毫不逊于南京政府的空军,因此,广东空军非常骄横,而当时的宪兵也很嚣张,他们都瞧不起警察,经常在街头横行霸道,警察对他们极为不满。空军、宪兵与警察之间,时有纠纷。

  有一次空军与警察闹事,空军竟派飞机到公安局上空盘旋示威,闹得局内职员纷纷走避。最后,何荦派人请空军吃饭,气氛才有所缓和。

  1938年3月,永汉分局拘捕了一名搭霸王车的宪兵,广东宪兵司令李卓元闻讯即派出宪兵百余人,持机关枪将永汉分局包围,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当时的省主席吴铁城不满,李卓元被调职。

  与空军、宪兵闹纠纷时,警察多处于下风,所以,市民称军佬为“老大”,称警察为“老二”。

  何荦任内还曾发生过一件搞笑的事。当年,广州发生一件轰动一时的“碎尸案”,第一集团军总部少校秘书杨小修的妻子王文舒,杀死妾侍王嫄贞并碎尸沉海。

  该案破获后,何荦认为是自己得意之作,特邀在香港写小说的苏守洁(笔名豹翁)到公安局,请他将碎尸案写成小说,以作宣传。

  何荦对苏守洁待之如上宾,苏先后从何处拿到津贴两万元,但小说却没有写出来。何认为苏存心愚弄他,大为震怒,将苏扣留,迫令写出小说。写成后,何又不满,苏守洁就一直被拘留在公安局,最后不知所终。

  6  “警政一元化”的破灭

  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伪政权之前,就有建立自己的军队的企图,日方代表影佐祯昭也曾许诺说允许汪建立20个师,由日方代为装备。

  但汪伪政权成立之后,日方不肯履行之前的诺言,大失所望的汪精卫只好暗中实施所谓“寓军于警”的策略,发展警察来代替军队。

  伪广东省府成立后,陈璧君一到粤,便首先将警察机构抓到手上。1941年1月,汪精卫侄儿汪屺被任命为伪广东省警务处长,汪精卫的亲信郭卫民为伪广东省会警察局长。

  1942年5月,汪屺因接任伪广州市长,郭卫民被任命为伪省警务处长。在此期间,郭卫民便大事整编广东沦陷区警察,以实行陈璧君所企求的所谓“警政一元化”。

  郭卫民采取了种种措施来强化警察力量及对警察的控制权———

  其一、集中全省警官任免的权力。过去,县以下的所有警官任免基本是由县长决定的。郭接任后,即提请伪省府核准,将各县(市)警官任免权划归警务处,县长不能过问,各县的警察局对警务处直接负责,建立纵的关系,对县府则只有横的关系。

  其二、警官训练实行军事化。当时,训练警官的教官几乎都是军校出身的,警校出身的人员较少。广东省警官学校的一切都仿照军事学校。至于学科方面,以步兵操练和射击训练为主,真正的警察学科只有违警罚法一科,目的在于谋求警官训练军事化。 

  其三、警察人员配备军人化。例如,在警察人员的服装上,领章的配戴也仿照军人的样式,尉级白底蓝星,校级银底金星,将级金底红星,横直皮带,佩短剑。警校学员则配横皮带,佩刺刀。

  很快,伪警察局组建的保安警察大队已达数千人,但“警政一元化”的秘密也逐渐为日军方觉察,日军特务机关长矢崎召见伪省长提出质问,表示不能容许。最后,郭卫民只能自动辞职,所谓“警政一元化”从此便音沉响绝。

  广东的女警察,也出现在这个时期。

  7  警察局长逃跑了

  1949年8月至10月间,解放大军已渡过长江,大举南下。

  就在这个时候,市长欧阳驹和李扬敬命令警察局推销“劳军奖券”,限令全市商民在短期内认销银圆券100万元,责令各分局推销,销不了的,抵扣分局的经费。 

  到了10月13日晚,解放军前锋逼近广州,警察局长吉章简率领副局长等人,集中沙面分局,乘电船星夜渡过石围塘逃跑。

  14日清晨,警察局督察长练秉彝在家里接到总局值室电话,电话说:“局长已经逃跑,临走交代主任秘书袁祖安留局主持,袁也没有来,不知去向”。

  练秉彝接电话后赶去总局,保警总队副总队长李启英以及其他几个留市没有走的分局长也先后来到总局,推英逸民和练秉彝分任临时正副局长,决定立即派出几辆吉普车在市区巡逻,并通知各分局队警,在解放军未进市之前,发现有骚扰市民者严拘究办。

  同时拟定由黄逸民和练秉彝领衔、各分局长、大队长署名,发出拥护人民政府、欢迎人民解放军的通电。其实,黄逸民、练秉彝等人,早已被中共地下组织争取过来了。

  14日下午5时50分,海珠桥被炸断了。这时,练秉彝接到黄沙分局来电,撤退中的国民党军队在西关多宝桥放了一担炸药。练秉彝即令黄沙分局警员李宝森率队抢救,军队见有警队赶来,丢下一担炸药逃跑。

  晚上8点多钟,国民党军的运输车因黄沙行人拥挤,无法通过,竟放火烧车,引起黄沙码头一带大火,黄沙分局消防警队虽全数出动,但驰救无效。

  这时,又有情报说“泮塘皇帝”李润仔匪帮,由泮塘偷渡如意坊,企图趁火打劫,逢源分局局长乔永年率警队赶往防守,李润仔匪帮见大队武装开到,不敢登岸。

  这时,练秉彝接到沙河分局来电说,解放军已到沙河。当练秉彝与解放军某部朱参谋长取得电话联系后,立即叫沙河分局尽量找寻车辆供解放军使用,同时通知全市武装警队,各守岗位候命。 

  晚上9时许,人民解放军分几路进入市区。

  本版图片由罗林虎提供

清末民国 广东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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