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解放时郑州只有俩交警他们指挥的大多是马车
郑春平的讲述,展开了一幅幅郑州城市交通变迁画卷 商报记者 田仲煜/摄
你知道吗?解放初期,郑州只有两个交警。你能想象吗?上世纪70年代,交警骑着自行车去处理事故,远了还要搭便车才能到达。
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郑春平,给我们回顾了郑州的城市交通变迁。
刚解放时
郑州只有两个交警
1948年,郑州解放。
这座因二七大罢工而闻名中外的古都,经过连年的战争摧残以及洪水肆虐,依然一副乡村景象。而目前在中国铁路网上举足轻重的郑州火车站,在当时,两边也只是一排排茅草小屋,完全没有枢纽地位的模样。
那时,郑州可以称得上公路的路只有一条,名为大同路,长度局限在北下街到火车站这一段。这条道路,也是日本人投降时修建的。
与道路密切相关的交警也应运而生。这时,郑州也有交警,但只有两个,一个是从地方兵抽调过来的,另一个曾是国民党警察,郑州解放后,转来继续干交警。目前还有一人健在。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郑州市区的面积也是弹丸而已,西到国棉六厂,北到郑纺机,东到中州宾馆,南到路寨。而两个交警完全可以应付郑州的交通管理,因为路上来回走动的基本都是马车。汽车也有,但都是军用或政府部门的。
两个交警在街头指挥马车,这样一幅近似于滑稽的画面,也是郑州等一批刚解放城市的早期记忆。
1970年
一批先进成了郑州第二批交警
1953年,在郑州郊区于寨村,郑春平出生了。于寨位于如今繁忙的工人路。现在郑州市委所在地,那时是于寨的菜地。
1970年,郑州市开始修建引黄工程。郑州郊区所辖的12个人民公社分成了两组,每组建一个沉沙池。郑春平所在的组,建设的就是现在的石佛沉沙池,面积为300亩。
这样一项浩大的工程,预计完工需要1个月。任务经过政府、公社、大队层层下达后,完工时间变成了15天。在当时缺少大型机械作业的条件下,劳动人民再一次发挥了“人多力量大”的优势,愣是以15天的时间,完成了1个月的工作量。
工程完工后,每个大队评出12名先进。17岁的郑春平也是其中一个。评选结束后,郑春平等150人一起,被带到了京广路传染病医院附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内容很简单,每天跑跑步、读读报纸。
7天后,大伙还没明白学习的目的,有人来给他们发服装,他们这才发现,自己成警察了。这150人当中,100人为交警,50人为治安警。郑州的第二批交警就此诞生了。
第一批,就是刚解放时的那两个人。
1971年
二七广场值班,清闲得可以睡觉
1971年,郑春平成为交警,执勤地点就是新建成的二七广场。这里有4个路口,但没有信号灯。与火车站、医学院并称为“郑州三大忙”的身份,从侧面也说明二七广场的管理需要更多的投入。但就是这样一个“繁忙之处”,交警清闲的时候,甚至都可以“站在路中间睡觉”。当时,郑州的大小汽车,再加上摩托车也不过1000多辆。
眼前通过的汽车,有吉普、公交、货车、解放牌卡车、偏三轮车。偶尔还有挂着粪兜的马车,踢踢踏踏地悠然而去。
之后,解放路、一马路、二马路的修建,让郑州又多了几条繁华的“主干道”。而郑春平也被调到了解放路岗。
1972年
控制红绿灯,靠的是手动
1972年开始,交通信号灯才慢慢地普及开来。和现在的电脑控制不同,那时的信号灯,都是手动的,就是说,如果交警想让东西方向绿灯,只要拧一下开关就行了。
1955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了《城市交通规则》,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交通法”。里面规定了基本的“靠右行驶”规则。这一规定,也让信号灯面临着另一个问题:左拐怎么拐?
郑春平说,那时还没有箭头指示灯,根据交通规则,当“黄灯、绿灯”同时亮起时,汽车就可以左转了。而这一方法,目前已经停用了。
交通信号灯的改变,从一个方面说明城市车辆的增长。
1974年
交警“搭便车”处理交通事故
车多了,事故也就多了起来。
1974年,郑春平被调到了郑州市交通队业务组(现在称为事故科)。
那时,郑州交警的报警电话是“3321”。但是当时没有手机,也没有IC卡电话。出事故了,司机要跑很远的路,到附近的公社,用手摇式电话报警。
当时的郑州,包括郑春平在内总共只有6个事故民警。但郑州的地盘却在不断扩张,东到中牟的唐庄,北到黄河以北200米,西到上街区。事故科唯一的先进交通工具是摩托车。
给郑春平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当时的人特别朴素,发生事故后会在原地等待处理。
所以,如果郑州市内发生交通事故也就罢了,赶快骑着自行车过去。而一些较远的地方,比如上街或现在的黄河游览区,就得想办法过去了。
这时,郑春平就会在路边,举着一红一绿两把旗子,过路货车看见后就会停下来。“搭个便车吧,我要去那边处理事故。”
所幸,当时郑州通往郊区的大路就那么几条,所以交警总能“搭到便车”。身上挎一个现场勘察包,但装备特简单:一张图纸,一个夹子,一个皮尺,一份询问笔录。
由于当时的路并没有双黄线,所以交通责任认定主要靠皮尺测量。比如说,一条路7米宽,用皮尺量出3.5米的距离,谁越了这条线就负主要责任。
1986年
处理了郑州第一起肇事逃逸
在郑春平的印象中,第一次处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很有戏剧性。1986年的一天,在经三路,一辆大货车连撞6个骑车的人,又撞翻两棵法桐后逃逸。
郑春平和同事赶到现场,车已经跑了。但被撞断的一棵法桐帮了忙。交警跟着地上树叶拖拽的痕迹,沿着花园路跟到关虎屯,再跟进村,最后,在一个不大的民房里,发现了那辆还倒挂着法桐的货车。
这个司机后来成为郑州第一个被判刑的肇事逃逸者。而这也是郑州有记录中,第一起肇事逃逸案件。
1989年之后,郑春平先后在交警支队、防暴队、巡警支队工作,从事内勤工作。1995年,郑春平回到交警三大队,依然做后勤。
“我已经56岁半了,还有几年能干?”郑春平像是提问,又仿佛在回答,偶然进入了交警这行,一干数年,也见证了郑州的成长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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