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察历史>详细内容

警察历史

“当年,用绳子捆坏人” 温州警察往事

来源:温州网 作者:王宏 发布时间:2008-07-26 08:38:30 浏览次数: 【字体:

 

    1949年9月9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那时的民警,穿的是从国民党警察局仓库中接收来的土布黄警服,侦查科情报股负责刑事案件和对特务的侦查,“公训班”在市区县前头耶稣堂举行开学典礼,抓捕犯人没有手铐,都是用绳子捆……

   当年进公安队伍的第一批温州警察,如今已经全部离退休,忆往昔峥嵘岁月,他们喜欢用公训班的铭言“不忘过去,不负初衷”来概括。

            13岁当民警

   “那时候,训练班主任叫我‘小鬼’,几十年后,我们再次相聚,他仍叫我‘小鬼’。”今年72岁的陈松德老人,对59年前参加温州市军管会公安部公安人员训练班(以下称公训班)的情形记忆犹新。

   当时,他才13岁。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也能当公安民警呢?“游击队进城后,我跟大人去看热闹,我天天跟着一个游击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员,帮他扛凳子、提浆糊,方便他站在凳子上作演讲和在墙上贴标语。”陈松德回忆,是这位游击队员介绍他去参加公训班的。

   当时,沿海岛屿还没有解放,不时有土匪、特务潜入城区进行破坏活动。1949年7月份,经温州市委和市军管会批准,由军管会公安部向社会公开招收有志青年,举办第一期公安人员训练班,也就是开头提及的公训班。

   1949年8月10日,“公训班”在市区县前头耶稣堂举行开学典礼。

   当陈松德穿着草鞋、背心到设在打锣桥瓯江小学(现广场路小学)内的公训班报名处报名时,训练班主任张建中摸着他的头问:“小鬼,你来干什么啊?”“我家里穷,是来工作的。”他因此被留下来。因为年龄小,他没有参加公训班的学习、训练,而是留在公训班大队部送报、送信。

   公训班开办后,几乎每天都有家长来找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参加公训班。公训班为减少麻烦,如同打游击一样,搬了好几次。“我是逃出来参加公训班学习的。”今年77岁的王会可老人说,他母亲得知他要去报名参加公训班,就把他反锁在房中。父母反对,主要是刚和平解放的温州,敌特分子活动频繁,治安形势严峻。

   当时招收的190余名学员中,青年工人、学生、学徒占绝大多数,清一色男学员,年龄最小的13岁,大的30岁,开学后又陆续吸收30多人,中途清退不合格者数十名。

   公训班结束后,陈松德先后被安排到广化派出所、新码道派出所、海坛派出所当通讯员、民警。后来因为眼疾离开了公安队伍。

   穿土布黄警服

   1949年5月11日,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科(温州市公安局前身)成立,设治安组、侦捕组、审讯组、执法队,工作人员32人,大多是从浙南游击纵队抽调的。同年6月8日,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部”,设秘书科、行政治安科、侦查科、审讯科、政卫队。并建立了城东、城西、城南、落霞、中央5个派出所,干警近60名,其中侦查科情报股,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对特务的侦查。1949年9月9日,建立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浙江省第五区专员公署公安局长崔子明兼任局长,原军管会公安部撤销。至9月底,温州地区公安干警总共才89名。

   公安人员训练班按照“抗大”的要求,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学员守则,按照军事管理编制,先学政治,后学业务。“那时候教学课程很少,加上参加人员本身素质的参差不齐,当时主要为了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后来担任温州市人民警察学校首任校长的黄锡良说。

   “我们穿的服装是从国民党警察局仓库中接收来的土布黄警服。有的学员嫌难看,不愿意穿。”他们回忆,公训班领导做了思想工作,大家才一起穿上。

   第一期公训班的培训只有两个多月时间,由于公安人手紧张,学员在实习期便参与了公安工作。

   实习锻炼主要是参加全市的摊贩整顿工作。当时全市区有固定摊贩2000多人,成员十分复杂,有不少伪军政人员混迹其间,甚至有个别的潜伏特务以摊贩为掩护进行反革命活动,整顿摊贩是业务实习中的重要内容。

   抓坏人用绳子捆

   1949年10月27日,“公训班”结业。时任温州市市长胡景瑊参加典礼,表示祝贺。190名学员参加了结业典礼,他们分别分配到了市区公安机关以及各县公安局工作。

   《温州市公安志》记载,1949年10月,市区设立了城东、城中、城西等3个分局,增设到14个派出所。设秘书室、保卫科、侦查科、行政治安科(下辖行政股、警法股、户籍股、交卫股、消防队)、审讯科、总务科,干警326人。1955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改名为温州市公安局。后公安机关名称、管辖范围几经变化,1981年10月,温州地、市公安机关合并,组建温州市公安局。

   公训班结业后,叶辉煌分配到城西分局莲池派出所工作,他记得当时城区内没有汽车,只有几辆军用吉普车、货车,派出所里只有自行车。因此,市内交通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行政治安科下设的交卫股主管。“当时规定,温州市区内行驶的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消防车、救护车除外)。”

   “刚开始,我们没有手铐,抓捕坏人是用绳子捆。不过,晚上巡逻要背着三八式步枪步行,当时,我人都没有枪那么高。”叶辉煌感慨温州城市变化,那时,他们三四个人一组步行巡逻,“两个多小时就能绕全城走一圈。”

   手枪藏在枕头下

   “那时候,警察是很危险的职业。”叶辉煌这样认为,因为他们参加工作不久,城东公安分局担任治安干事的李逢春和几名干警去调查可疑分子。到达地点后,他们发现前面黑暗处有几个可疑的人影,他的同事王志龙刚问“哪一个?”,“砰”的一声,对方朝王志龙开了一枪,并趁黑逃跑了。王志龙腹部中弹,医生发现他肠子被击穿了好多个洞。

   朱锡桃从公训班结业后,被分配在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侦查科当侦查员,他说:“当时特务多,在机关门口站岗值勤的也很危险。特务会两三人一起行动,一个人装着问路,转移值勤人员注意力,另外的人就会绕到背后,用电线勒住值勤人员的脖子,有的连呼救声都来不及发出就遇害了。”

   “我们吃住都在局里,睡觉都不脱衣服,手枪子弹上膛,藏在枕头下面,一有情况就要立即出动。”今年82岁的林立华老先生也是第一批加入公安机关工作的,他感慨道,虽然干公安工作很危险,但他们仍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

   当年,公训班的铭言:“不忘过去,不负初衷。”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袁礼荣、王会可等温州第一代公安民警回忆往昔时,他们说,没有愧对这句话。

温州警察往事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