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察故事>详细内容

警察故事

杨瑞琪获宁夏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来源:人民网 作者:苏婕 周志忠 发布时间:2009-12-06 10:23:55 浏览次数: 【字体:

杨瑞琪获宁夏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固原市西吉县公安局民警杨瑞琪近日获宁夏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向他颁发奖章和证书。以杨瑞琪事迹原型创作的情景剧《回乡卫士》搬上舞台并晋京汇演,受到好评。

  杨瑞琪是西吉县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2008年5月12日凌晨3时许,杨瑞琪奉命抓捕打死同胞兄长后驾驶摩托车逃窜的犯罪嫌疑人米某。当追击到一面靠山、一面环水的险要处时,犯罪嫌疑人发现了前面堵截的警察,来不及掉头,便加大了油门横冲过来,杨瑞琪临危不乱,站在路中央飞起一脚将犯罪嫌疑人米某连车带人踢翻在地。急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米某从地上爬起来,纵身跳下了15米深的悬崖。为了不让其逃脱,冲在最前面的杨瑞琪不假思索,紧跟着奋不顾身地跳了下去。刚一落地,钻心的疼痛让杨瑞琪眼前一黑,眼看犯罪嫌疑人米某要逃,杨瑞琪硬挺着扑上去,死死地抱住了犯罪嫌疑人米某的腿。随后,犯罪嫌疑人米某被相继跳下来的战友们制服,而杨瑞琪却因腰椎压迫性骨折住进了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苏德良在12月1日举行的宁夏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晚会上致词时这样说:“英雄们的事迹或壮丽离奇、或平实淡定,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结合点,那就是秉承法治理念,传承法治精神,构建法治大厦,促推法治进程。他们的点滴,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

  颁奖会上,主持人问杨瑞琪:抓捕罪犯时临危一跳,你当时想到了些什么?杨瑞琪回答:那力量来源于一个人民警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我相信,所有的人民警察在这个时候,都会挺身而出,义无反顾。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履行了我的职责。

  一个真正的英雄,在和平年代也能找到自己的方向;一个忠诚的人民警察,在危险时刻,不会忘记自己的使命。杨瑞琪以勇于奉献生命的行动,履行了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履行神圣职责,为警徽增添了光辉的色彩。

  同台获奖的还有宁夏司法行政系统30年特殊贡献人物、宁夏第二届“十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第一、二批“宁夏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

杨瑞琪 “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