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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事

赵辉 专“啃”硬骨头的治安警

来源:银川新闻网 作者:李慧娟 发布时间:2009-11-24 09:36:03 浏览次数: 【字体:

 

   “警察不好当,但警察总得有人当。我当了,我就要当好一名人民警察,为辖区的群众保平安。”这是西夏区公安分局北京西路派出所民警赵辉曾说过的一句话,凭借着一份对公安工作的执着和热爱,一些看起来似乎毫无头绪、陷入僵局的案件都得以成功告破。

    2006年10月3日晚8时30分,任某在西夏区邮电小区门口打电话时,被一男子当街抢走手机,任某和朋友胡某立即追赶,在怀远市场门口,嫌疑人看到自己就要被追上了,随手从路边的水果摊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向受害人一痛猛刺,任某和胡某躲避不及面部各中4刀,血流不止。此时,巡逻到此的赵辉听到受害人的呼救声后,立即冲到现场拨打120求救。当了解到嫌疑人向西逃窜不久时,赵辉让两名协警留在现场保护受害人并等待医务人员,自己则带领一名协警沿怀远路向西查找。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门口,赵辉一眼看到嫌疑男子,将其拦住盘查。嫌疑人一见警察,立即举起了手中的刀,大声叫喊:“别过来,放我走,要不我杀了你。”趁嫌疑人转身逃跑之际,赵辉一个猛虎扑食,将嫌疑人死死压在身下,一把夺过其手中的刀。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嫌疑人从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起,再不开口说话。赵辉没有气馁,他依照法定程序,一点一点将该案的证据取足,先后10次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可始终没能让其开口说话。其他证据都已具备,但要正常诉讼,就必须证明嫌疑人是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在此案中,嫌疑人不说话,要证明其具有刑事行为能力就要有国家司法部鉴定中心的鉴定证明。执着的赵辉向领导请示后,决定带着嫌疑人远赴上海进行鉴定。在火车上,为防止发生意外,赵辉准备了两副手铐,一副用来拷嫌疑人,另一副将自己与嫌疑人拷在一起。之后的7天,他和嫌疑人拷在一起。吃饭一起吃,厕所一起上,睡觉一起睡。最后,鉴定结果出来,明确显示嫌疑人具有行为责任能力。就这样,案件在没有嫌疑人一个字的笔录情况下结案,嫌疑人被以“无名氏”入卷,并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治安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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