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骄傲我是一名刑警”――记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杨鸿
一米八的个头,魁梧的身材,认识杨鸿的人都说他天生就是当警察的料。现任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的杨鸿,39岁已经有20年“警龄”了。
从警以来,他常挂于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骄傲我是一名刑警。”
他2004年被任命为刑侦支队便衣大队副大队长几年来,累计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尤其是在2007年下半年贵阳市“严打”专项行动战役中,他带领侦查员破获了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盗窃案。便衣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获得贵阳市十佳人民警察,4人获得“严打”先进个人,6人受嘉奖及表彰。
为解救群众,他多次负伤,一次为抢救一名因经商失败而欲跳楼自杀的河北籍男子,杨鸿和同志们在6楼天台上把人救下,导致右手韧带断裂,手骨移位,至今未能恢复。
2003年6月,在侦办省市督办的“5・26”特大抢劫团伙案时,杨鸿与专案组同志乘车前往外地抓捕犯罪嫌疑人,行至当地时已是傍晚时分,忽然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正站在马路边。由于当时马路上车多人多,抓捕条件非常不利,杨鸿面对穷凶极恶、身高近两米的犯罪嫌疑人,毫无惧色,第一个冲上去与马某展开了激烈的徒手搏斗。最终将其制服,当时杨鸿浑身是伤,但他经过简单包扎后随即又投入到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中。
对于每次面对凶恶的犯罪嫌疑人和复杂的抓捕现场,杨鸿说:“当时都没想太多,一心只想抓住犯罪嫌疑人,但事后还是有些后怕的。”他笑着说:“这个工作酸甜苦辣都有,苦比较多,一个案件能够尽快得到侦破,除了给人民一个交待,也是个人社会价值的一种体现。”
杨鸿的办公室里有一张简单的床,以办公室为家,以家为办公室,别人睡觉时他在上班,夜晚外出处理案件或执勤,回来就在办公室里猫一晚。有时办起案子来一个月也见不到家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杨鸿坚持工作的原则:荣誉利益往后“站”,困难工作向前“赶”。杨鸿给自己定了三条规矩:请不到,送礼不要,违背原则的事坚决不办。即使对自己的亲属他也是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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