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警路面执法中存在的困境及解决途径
时代的发展必然会带来观念的转变,近年来,国家关于法律宣传的普及率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真正认识和遵守法律的水平却还良莠不齐,毋庸讳言,执法环境的日渐严峻,给各执法部门带来颇大的冲击,尤其每天要直接面对群众的交警更加感觉到执法难度加大,“交警执法难”的问题已普遍渗透到正常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现就“交警执法难”突出的几种现象以及其解决的方法提几点看法。
一、路检民警“执法难”的几种现象
1、阻挠和逃避处罚的现象严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对各种交通违法处罚力度加大,驾驶人往往采取各种手段来逃避处罚。在示意违法嫌疑车辆停车时,有的掉头就逃;有的则以更快的速度朝着执勤交警冲撞过来;有的即使警车与其并行喊话还是不停。而这种行为在新交法中则无法找到相应的处罚条款,无法作出相应处罚,客观上促成违法驾驶人拒停现象发生。有的违法车辆虽然停车,但就是迟迟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总是东拉西扯,就是不想接受处罚,更有甚者把车门一关,钥匙一拔,抬腿走人,根本不把交警当回事。
(二)人身侮辱和诬告也是民警执法难的另一个现象。有的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对民警进行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罚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当场对民警进行人身侮辱、漫骂,甚至到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写信、来电进行诬告。有关部门对执法人员重处罚轻保护,查实问题严肃处理,没有问题不了了之,对诬告者不采取任何处罚措施。在某一方面单纯强调照顾个别群众关系,使民警变成了弱势“权”体,容易造成民警的思想受到压抑,进一步加大了执法难度。
二、解决执法难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打铁先要自身硬,当前执法环境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水平普遍提高的情况下,我们的执法水平也要相应提高,以适应时代发展。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应变处事能力。对执法人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通过组织手段和经济手段,使执法人员自觉养成钻研法律知识、钻研业务知识,学习文化知识的良好风气,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提高民警的应变处事能力。
(二)依法维护执法者的法律权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公安民警权益,成立“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机构,并充分发挥“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当前执法环境比较复杂,加上交警大多是单兵作战,民警权益受到侵害后取证、维权工作比较困难,更需要公安民警权益维护机构的保护。对于不服从、不配合、不支持民警依法管理或采取暴力手段伤害、诬告民警的行为,要排除干扰,依法公开严肃及时处理,在社会上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律氛围,这样既可以凝聚警心,又可以提高和维护执法人员法律权威。同时我们民警也要增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遇有侵害我们正当权益事件发生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应对。
(三)结合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采取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手段,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学校职能作用,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使交通参与者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和自律意识,养成文明行车和走路的自觉习惯。同时利用报纸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社会上形成理解、关心、支持、配合交通民警依法执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四)增加科技经费的投入,增强证据意识,提高科技管理含量,适应现代交通管理形势的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看,已经步入信息经济和科技经济的时代科技开发与利用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交管部门的科技管理含量低,虽然作了适当的“充电”,但是,与交通的发展速度和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很不相适应。要在加强民警素质提高的同时,增加科技经费投入,特别要加大科管设备的投入,形成二者同步。尤其是目前已进入“证据”时代,科管设备的投入尤为重要,更加充实科技含量。有利于解决和完善执法环境和交通警察的形象,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维护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服务。
(作者单位为徐水县交警大队办公室)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