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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道

同窗好友争夺女友酿成惨案 研究生杀人发人深思

来源:辽宁法制报 作者:高亮 发布时间:2005-03-16 21: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正在备考研究生的白昌顺,将已被保送研究生的于宏飞杀害。两名前途无量的学子,酿成惊天命案竟是为了争夺一个女同窗,结果一个命丧黄泉难以瞑目,一个沦为杀人犯被判死缓——

    2004年岁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终审裁定,依法驳回害人于宏飞父母的上诉,维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核准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白昌顺死缓的刑事裁定。至此,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校园杀人案尘埃落定,但此案却留给世人诸多思考。

  学校寝室突发命案

    2003年10月4日中午,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园路派出所报案: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五宿舍506寝室发生杀人案。接到报案后,因当时正值假日,刑警大队值班队长刘洪生立即带领侦查员和技术人员奔赴案发现场,在家休息的刑警大队张坤大队长等人闻讯后也火速赶到,马上组织现场勘查和现场查访工作。

     凶杀案发生在学生宿舍五楼中女研究生毕洁茹的寝室里。现场一片血腥令人惨不忍睹:只见506寝室内的厕所门前,一具小伙子的尸体横卧在血泊中,前胸后背留下了多处锐器伤,脖颈部位还有一处致命的伤口。寝室的地面上、阳台门把手上处处留有血迹,床上还丢下了一件染血的白色夹克衫,而寝室的门锁却是完好无损的。

     在与之隔壁的508寝室和楼下一层的127寝室里,地面上也散落着滴滴血痕。尤其是在127寝室,门锁被踹坏了,阳台门的把手上以及楼外相邻的学校围墙下面,都留下了斑斑血迹。据此推断,凶手作案后是将506房门反锁,经阳台进入隔壁的508寝室出来,而后窜下一楼,弄开了127寝室,从阳台跳出楼外,爬越学校围墙逃跑的。

  警方24小时内破案

    勘查完现场,张坤大队长立即召开案件分析会。经初步调查,被害人叫于宏飞,是中国医科大学的在读硕士研究生。而506寝室属于医大女研究生寝室,住着毕洁茹和另一名女研究生,均已在黄金周里放假回家。从现场勘查和访问的情况看,此案倾向于激情杀人。进一步讲,涉案者能够轻而易举进入女生寝室,说明至少有一人与该寝室女生关系密切。同时,现场的血迹表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经过激烈博斗,而且负了伤,犯罪嫌疑人对学校是非常熟悉的。警方认为,尽快见到506寝室的两名女研究生,对侦破此案至关重要。

    在校方的配合下,家住本溪市的女研究生毕洁茹,在一个多小时后就匆匆返校,来到了张大队长面前。经过思想工作和物品辨认,她如实介绍了情况。毕洁茹说,遗留在现场的那件白色夹克衫,是她男朋友白昌顺的。白昌顺家在大连市甘井子区,目前正在本校备考研究生,并在本溪市还租有一处房子暂住。另外,被害人于宏飞是她原来的男朋友,因为这种特殊关系,于宏飞和白昌顺产生了矛盾。

    白昌顺是重点犯罪嫌疑人,张大队长立即组织抓捕的工作。警方兵分三路,一路由刘洪生队长率领,立即乘飞机去大连白昌顺家抓捕;一路由王旭东队长带领,前往白昌顺在本溪的暂住处;其他侦查员在沈阳市内各个医院搜寻,看其是否在市内包扎过伤口。

    奔赴本溪的刑警发现白昌顺已回过暂住处,屋里物品有翻动迹象,而且在本溪市中心医院包扎过伤口,但已不见了踪影。飞往大连的刑警经对白昌顺父亲进行思想工作,白父同意与警方配合。恰好此时,白昌顺逃到了普兰店市,在其姑姑家里给父亲打来电话,说自己想要自首。

    于是,由白昌顺父亲领路,警方于10月5日4时许,在普兰店市其姑姑家里,将白昌顺抓捕归案。警方宣布:“10·04”杀人案在24小时内成功告破。

    同窗好友成了情敌

    白昌顺和于宏飞本是大学同窗,据知情者介绍,两个人的关系还很亲密,为何反目成仇酿出命案呢?随着警方的案件调查,谜底逐渐揭开。

    当年,二人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是以优异的成绩从农村县区考进省会城市全国重点大学的高材生。于宏飞老家在山东省垦利县,从小到大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孩子,他是以全县高考状元的身份被中国医科大学录取的。他也是建国以来垦利县出的第一个医学硕士,是小县城里众多年轻学子引以为豪的学习榜样。

    同样优秀的白昌顺对父母也很孝顺。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为了供他念大学,父母天天粗茶淡饭,一年四季穿的都是工作服。白昌顺知道父母的艰辛,在学校里生活非常简朴。他虽然性格有些腼腆可并不内向,爱好颇为广泛,还是学校里的运动员。白昌顺的父亲说:“出事后警察来到我家,说孩子和人打架了。我头一个反应就是不相信,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是不是弄错了。”

    进入大学后,白昌顺、于宏飞和毕洁茹都在98级医学临床专业同班学习。3个人在班里都很优秀,白昌顺担任班长,他和毕洁茹都入了党,于宏飞也是一名好学生,对学业刻苦钻研,并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当年的班级团支书回忆说,由于都是学生干部,他和班长白昌顺经常打交道,白昌顺工作能力挺强,对班级的事情也尽心尽力,平时接触中感觉其为人很随和,在几年的搭档中从没发生过摩擦。就这样,他们在大学校园里朝夕相伴,度过了5年美好的时光。

    2003年大学毕业后,于宏飞和毕洁茹有幸得到学校的保送名额,继续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当时班里有11名同学考上了研究生,而身为班长的白昌顺,却没能考上研究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白昌顺曾和同学流露,因为当班长,班级管理方面的事务太多,反倒耽误了学习。尽管如此,白昌顺并没气馁,毕业回家后,他一心一意抓紧复习,准备继续报考本校研究生。

    说起白昌顺与于宏飞的关系,二人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俩在一个寝室里住对面床,彼此以“哥们”相称。就在上大二那年,白昌顺在滑冰时不慎摔伤了腿,打上石膏不能走路,作为好朋友,于宏飞帮他打饭,扶他上厕所,精心照料了20多天。按理说如此亲密的同窗好友,两个人怎会反目成仇呢?

    大约是在2000年前后的光景,于宏飞和毕洁茹谈起了恋爱。两人花前月下尽管品尝了许多温馨和甜蜜,可他们的恋情进展得并不如意,两年之后算是友好地分手了。到了毕业前夕的2003年5月,毕洁茹又与白昌顺确定了恋爱关系。

    眼瞅着自己所心仪的姑娘投入别人的怀抱,于宏飞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后来留校了,他又和毕洁茹一起读研究生,对这位以前的恋人,他依然旧情难忘。而白昌顺考研落榜后则回了大连老家,可谓天赐良机,于宏飞满心期待着与毕洁茹消除裂痕再续前缘。哪知偏偏在此时,已经离开校园的白昌顺又出现在他眼前。那是在2003年的9月,白昌顺返回母校复习功课,全力备考2004年硕士研究生。

    不久,悲剧就发生了。

    争夺女友酿成惨案

    白昌顺供述说,10月3日下午,他在学校门口遇见了于宏飞,由于处在爱情中的三角关系,他俩已经没有了以前的亲密和热情。于宏飞说:“咱俩应该找个时间认真谈谈。”白昌顺点头答应了,两人约定,第二天中午在宿舍楼下见面。

    4日12时30分,白昌顺与于宏飞吃完午饭如约见了面。当时正是黄金周期间,毕洁茹和同屋的另一女生都回家休假了,她把寝室钥匙借给了白昌顺,两人就去了较为清静的506寝室。

    进入寝室后,白昌顺随手将房门锁上,两个人都靠墙站着,开始了一场“爱情谈判”。于宏飞说:“咱俩都是真心喜欢毕洁茹的,但是两人不可能得到同一个女孩,必须有一人退出。你没考上研究生,已经配不上毕洁茹了,你们在一起不合适。”白昌顺听了岂肯答应,他争辩道:“我现在正积极备考,我们会很幸福的。”还说:“不能让毕洁茹与一个好色之徒在一起。”这样的谈话自然是火药味越来越浓,彼此指责毫不让步,渐渐由争吵变成了厮打。

    白昌顺向警方交代,两人在打斗中,于宏飞猛然从腰间抽出一把木柄尖刀,扎在他大腿上,而且还要朝他的要害部位扎。他说自己“学过武术,制服他很容易”。看见于宏飞下了狠手,他在厮打中夺过刀将于宏飞扎死了。

    白昌顺杀人后没敢直接从506寝室出来,正如警方分析的那样,他从阳台窜到隔壁寝室,胡乱穿了件衣服,然后撞坏一楼127寝室的门锁,跳出窗外越墙落荒而逃。当天逃到本溪后,他在市中心医院编个假名看了病,因伤势较重,医生收留住院他没敢停留,连夜又逃到了普兰店市其姑姑家里。当夜他给父亲打电话,说想回家看看生病的母亲再去自首,随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法庭上迟来的忏悔

    2004年4月5日9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硕士研究生于宏飞被杀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宽敞的法庭里座无虚席,人们对这次非同寻常的刑事审判充满惋惜和悲哀之情。当镣铐加身的被告人白昌顺被押上法庭时,他给人的印象依然是个文质彬彬的学生,令在场者难以将眼前这个戴着眼镜的青年与杀人犯相提并论。白昌顺的老父极力控制自己的感情,仍禁不住颤抖地紧盯着儿子。而被害人于宏飞的父亲却把头痛苦地埋在怀里,尽管他对这场审判期待已久,可重新撕开伤口时,无疑增加了他的悲伤与愤怒。

    白昌顺痛悔万分地接受着法庭的审判,脸上充满了迷茫与忏悔。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白昌顺犯故意杀人罪并附带民事诉讼。白昌顺对指控的罪行并不否认,只是辩解说:“我是犯了罪,但不是故意的。以前我们住在一个寝室里,关系很好,我没有理由杀他。”

    当案件审理到最后陈述阶段,白昌顺对掩面而泣的于宏飞的父亲说:“对不起,叔叔!因为我的过失,给你们的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知道错了,请你们原谅。如果可能,我愿意代替于宏飞照顾你们,完成他孝顺父母的心愿。”

    于宏飞的父母提出了总数高达4l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而且拒绝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5月12日是这起校园惨案一审宣判的日子。那天早上,沈城下起了蒙蒙细雨。

    被害人于宏飞的父亲得知消息后,于前一天晚上在亲属陪伴下,专程从山东老家赶到沈阳。白昌顺的父亲和舅舅也早早来到法庭,他们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待着法院的判决结果。

    随着法槌敲响,主审法官手持判决书宣布,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昌顺因恋爱矛盾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对其中合理部分应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是被害人首先持刀攻击,被害人有过错和被告人属间接故意杀人的意见,不予采信。

    另查,被告人白昌顺作案后,将犯罪事实和投案的意愿告诉亲属,其亲属转达给了公安机关,并带领公安人员到被告人在外地的亲属家将他带回公安机关。被告人虽对一些情节进行辩解,但能如实供述杀人犯罪事实,其行为应认定为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告人白昌顺杀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作案后能够投案自首,可不立即执行。故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白昌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白昌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87592元。

     一审宣判后,白昌顺服判。原告于宏飞的父亲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不服,当庭提出了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所提“要求被告人增加赔偿额至402121元的请求”,经查,鉴于上诉人因被上诉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死亡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其中合理部分及有原审法院庭审质证之相关证据证明部分,均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逐项作出足额赔偿的判决,上诉人要求增加赔偿数额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民事赔偿合理。故于2004年12月9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校园惨案发人深思

    经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这起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凶杀案落下了帷幕。

    然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那番话却令人难忘:“他们都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都有着无限美好的前途。但是现在一个生命结束,一个毁掉了前程,两个家庭就此风雨飘摇……”

    这起案件的确令人深思,此案再次提醒世人:大学生的婚恋问题和心理健康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位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介绍说,在他们学校里,大约有10%的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大多是由学习、生活、就业、感情诱发的,引起的负面情绪包括焦虑、抑郁、紧张、愤怒等。沈阳市心理卫生中心的专家教授也分析认为,心理健康已成为困扰大学生的一个严重问题。

    当然,并不是说大学生有了心理问题就必然会去违法犯罪,就如专家学者所言,如果通过一定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化解这些负面情绪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认知疗法,引导学生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会迎刃而解。二是宣泄压力,适当地帮助他们通过音乐、运动等方式缓解心中的郁闷。遗憾的是,有些大学里虽然成立了心理咨询室,却是徒有虚名地挂着牌子,起不到应有的心理咨询师的作用。

    因而,我们的心理咨询老师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帮助大学生解决好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大学生的恋爱方面,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都应予以密切关注,及时减压解惑释疑,增强他们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能力,并引导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以防止校园悲剧再度发生。 (文中人物除罪犯外均为化名)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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