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警察手中获零花钱 16岁男孩四年坚持报假案
中新山西网4月26日电 一没有钱花就去找车站民警报假案,从民警手中获取零花钱,安徽16岁男孩王小三已使用这种方法骗了民警4年。
4月24日17时许,王小三先是拨打了110,称其在火车上丢了600元钱。随后又来到太原火车站派出所告诉民警:“我从霍州上火车,上车前带着在霍州一家理发店辛苦赚来的600元钱,可在火车上丢了,现在身上没钱,连家都回不了。”
但当民警问起坐哪一趟车时,王小三却回答不出来。随后又说刚才是骗人的,其实是在河南打工赚了600元,从河南坐车来太原路上丢的,民警问他从河南到太原几个小时,王小三回答两个小时,民警确定其是在报假案,随即进行盘问。
王小三这才交待,12岁那年他向民警说丢了一二百元,民警给了他几十块钱让他回家。此后,他就学会了这种“赚钱”方式,一没钱就去报假案。
11次报假案只为“免费住宿”
时报讯 因遗失身份证无法登记住宿,生意人程某竟先后11次报假案,向警方索取“案件回执单”,从而凭着单子顺利登记住宿。“我说我身无分文,一般警察还会免费给我提供住宿。”尝到甜头的程某竟然乐此不疲。
昨天,记者从苍南县警方获悉,程某在苍南龙港镇故伎重演时,被警方识破,最终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程某是青海人,近日向苍南龙港警方报案说:“我的包被抢了,里面有身份证和2300元钱。”他还说,他被抢后身无分文,没有路费回家,请公安部门给予帮助。
值班民警在询问案情时,程某闪烁其词,难以自圆其说,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深入调查,程某所报遭歹徒飞车抢夺一案纯属捏造。
据程某交代,2005年春节期间,他在湖南做生意时,因遗失身份证无法登记住宿,便突发奇想,用报假案的方式,索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回执单”,从而顺利登记住宿。
由于他说自己身无分文,无法回家,警方不仅为他付了住宿的钱,还给了他几百元路费。
“以后出差都可以不花钱了……”尝到“甜头”后,他又在福州、武汉以及温州等地先后11次报假案。
据警方介绍,程某此前曾先后两次到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五马、南浦派出所报假案称被抢劫,曾被鹿城警方治安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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