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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公安分处值班人员协外破获一起杀人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tanglei 发布时间:2006-01-21 00:17:45 浏览次数: 【字体:

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绥化公安分处值班人员协外破获一起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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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绥化公安分处值班人员在处置一起群众自杀的报警中,竟然发现该自杀群众系一名杀人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协外破获了一起杀人案件。
    
一、地方“110”通报:旅店内有人自杀
    2006
1151140分,绥化公安分处总值班接到绥化市公安局“110”的通报:绥化铁路站前向阳旅店内有人自杀。接报后,值班领导绥化公安分处综合业务室主任侯喜和立即通知绥化治安大队值班民警李冬日、刑警大队值班民警王健赶赴现场处置。
    
二、自杀人情况危急却拒绝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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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李冬日、王健赶到了现场,到现场后,发现自杀人是一名男青年,正躺在床上,床上都是血,当时该人神智比较清醒,但对我们的询问却置之不理并且拒绝到医院治疗,在我们的一再劝说,该人才同意,到达医院后,经检查,发现该人左侧胳膊腕部和肘部静脉割断,右侧胳膊肘部静脉割断,但该人还是不让抢救,李冬日、王健又开始做其思想工作,让其配合治疗,并在抢救过程中,询问其自杀原因,可该人就是不说。
    
三、细查之下竟引出惊人秘密
    
事出蹊跷必有隐情,李冬日、王健二人从自杀人当时的神态表情及回答问题的表现判断该人有问题,就从不同角度耐心询问,并通过与其唠家常、倒水等方式与其进行感情沟通,最后该人终于称其叫孙方明、20岁、铁力市铁岗乡人,于2006113日晚24时许在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张春伟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用围巾将妻子勒死,将尸体藏在储藏室内,把门反锁后逃跑,到绥化后在旅店因恐惧、害怕、后悔而产生自杀念头,在床下找到了一片瓶子碎片将胳膊静脉割断。
    
四、查证事实又出波折
    
得到孙方明的自杀原因后, 李冬日、王健立即向侯喜和主任报告,侯主任通知治安大队教导员董青、民警孟庆海赶到医院共同开展工作,并决定一方面由自己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系询问杀人案件情况,一方面由董青及治安大队民警与孙方明的亲属联系了解情况,一方面由王健以及闻讯赶来的刑警大队侦察员徐佳峰(当时正在该医院内点滴,得知情况后赶来)对孙方明进行讯问。但是事情的结果却出人意料,地方公安机关并没有孙方明所称的杀人案件发生,其亲属一个人也联系不上。
    
五、案情大白妥善交接
    
是孙方明在说谎,还是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对?综合各方面信息,孙方明说谎的可能性较大。于是,侯喜和主任要求争取在讯问中有所突破,经过我们的进一步讯问,孙方明终于交代自己报了假名,不是叫孙方明,而是叫赵志刚(男,23岁,巴彦县榆树乡王家沟子村),其他的犯罪事实是真实的,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的事实,我们与巴彦县公安局联系,该局还不知道已经发生了这起命案,巴彦公安局根据我们提供的情况,赶到犯罪嫌疑人交待的作案现场发现了被害人张春伟的尸体,通过现场情况看,与犯罪嫌疑人交待相符。
    
讯问结束后,王健、李冬日对赵志刚严加看管,一直到下午1530分,巴彦县公安局来人将赵志刚解回。
    
这起杀人案件的破获,得益于我们的民警在工作之中能够及时出警,处置得当,高度负责,审查细致,并且能够认真看管,最后妥善交接,疏忽了其中任意一个环节,恐怕都不会是现在的结果。

 

 

                               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宣传科

                                   唐 雷

中国铁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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