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警服就是警察?兰山警方侦破假警察招摇撞骗案
“我被警察骗了”
11月30日下午14时许,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一企业职工李某的报案:一名自称在市公安局工作的警察骗了他数千元钱。
报案人李某是市内某企业的职工,据他介绍,去年4月份,他在朋友家里认识了身着警服的聂某,当时朋友介绍聂是“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李某便信以为真。当得知聂某很有门路,可以帮忙办理驾驶证后,李某便想让聂给自己办一个驾驶证。
去年5月份,李某将准备好的照片和办证所需的2500元钱交给了聂某,并送给聂两条沂蒙山香烟。过了一段时间,聂某将崭新的驾驶证B本交到了李某手里。之后李对聂的能耐和身份更是深信不疑,又先后介绍了他的4位朋友办理了驾驶证。
去年10月份,李某问聂某能不能帮忙买辆便宜的二手奥拓轿车。聂某告诉他,交警部门正好有一批查扣的轿车要处理,可以给打听一下。
过了大约一个星期,聂打电话告诉李,处理的轿车很便宜,才4000元钱,而且聂还答应帮忙补办车辆落户手续。李某信以为真,分两次交给聂3800元钱。
之后,聂又以帮忙把李某的户口落在市公路局为名,从李某手里拿走了760元钱。
就这样,钱交出去了,买车的事和落户的事却一直没有回信。但直到此时,李某仍没有意识到自己受骗。
今年年底,当李某及朋友拿着驾驶证到交警部门年审被告之全是假证的时候,他这才意识到已经受骗上当了。
至此,聂某从李某及他的朋友手里,前后骗去了2万多元。
骗人“警察”原是“李鬼”
尽管这起诈骗案的数额不大,但却引起了办案民警及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骗人钱财的不管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都是往公安民警脸上抹黑,严重败坏了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市公安局领导明确指示:缜密侦查,坚决查个水落石出,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经过调查分析,办案民警很快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安民警招摇撞骗的犯罪案件,聂某是个假冒警察的“李鬼”。
围绕聂某,兰山警方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身着警服,并自称能为他人办一些难办的事情,这是冒充警察的骗子惯用的伎俩。
经过公安民警艰苦细致的排查,最后终于将目标锁定:聂某,费县薛庄镇人,无业,现居住在市区苗庄小区。
目标锁定后,警方随即开展抓获行动。12月1日夜,刑警大队二中队4名民警在苗庄小区一住宅内,将聂某擒获。民警在聂的住处,查获警服两套,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一宗。
经审讯,聂某对自己冒充警察、骗取李某等人财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了解,只有初中文化的聂某曾于1996年因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获得自由不久后,聂某又走上了歪道。12月2日,聂某因涉嫌诈骗被兰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顺藤摸瓜出新案
聂某落网后,兰山刑警并没有就此罢休。既然他穿着警服到处招摇撞骗,那这警服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据聂某交待,他身上穿的警服是康某提供的,他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康某结识的。当时康某也身着警服,警号是“078***”,警衔是二级警司,康自称是辽阳警校的校长助理。当聂某提出让康给搞几套警服时,康爽快地答应了,并很快将警服及警用标志给了聂。当时康没有收钱,因为他也有求于自称在交警部门工作的聂,希望聂能为他弄辆交警部门处理的旧机动车。
为查清康某的身份,办案民警立即与辽阳警方取得联系,查证辽阳是否有所辽阳警校,是否有一位康姓校长助理。辽阳方面反馈的信息是:辽阳警校目前已不存在,当初这所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2002年被当地警方依法取缔。
据了解,康某还自称是蒙阳保安学校校长。经过警方查证,蒙阳保安学校是康某在平邑县开办的一所学校,但是没有得到当地民政、教育、公安、劳动部门的认可,2003年6月份,被平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取缔。
康某也是个假警察,这一点已确凿无疑。
经过细致侦查,兰山警方了解到康某的大体情况:康某系平邑县某单位职工,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2000年停薪留职。
12月5日,兰山警方得到可靠消息,康某将于当日乘火车离开临沂。随后,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在临沂火车站进行了周密布控。下午1时许,当康某出现在火车站广场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擒获。
之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对康某进行审讯,另一路对康某设在河东区的所谓的“蒙阳保安学校”进行搜查。
在康某住处,民警搜查出警服及警用标志一宗,以及康某以招保安为名骗取钱财的大量证据。
据康某交待,聂某的警服及警用标志确是他提供的。从办案民警搜查到的康某的工作证及名片得知,一身警装的康某有多个头衔:一张工作证是“辽阳警校校长助理,二级警司,警号是078***”;另一张工作证则是“蒙阳保安学校校长”,编号则是078***,和警号相同;而印有他身着警装的名片的名字则是王某,又是另一个头衔。
据警方审讯得知,康某伪造了“枣庄人民警察学校”及市保安公司让其负责招生的委托,以招收保安为名进行诈骗。他所招收的保安学员,每人收取400元到600元不等的学费,而他却只发给每人一套花百元钱购买的保安制服,就将学员打发了。经警方查证,目前有数百人去了他的保安学校报名。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人上当受骗,正是因为他的人民警察身份,大家都觉得警察是不会骗人的。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一份康某制作的招生简章上发现,康某许诺的条件十分优厚:录用人员每月工资750元,试用期后800元至1200元,有休班、探亲假,享受单位一切福利待遇。
12月10日,记者在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采访时,办案民警刚刚完成了对聂某和康某的再次提审。民警告诉记者:“聂康二人穿着从非法渠道弄来的警服,一个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个冒充警校的校长助理,骗取百姓钱财,涉嫌招摇撞骗犯罪,现在均已被刑事拘留。”
市民要提高警惕
“假警察危害社会、玷污人民警察的形象,必须严厉打击,市民也要注意识别。”“假警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明骗术,往往凭一件警服或一个装证件的套子就能掩人耳目。”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犯罪嫌疑人冒充民警进行诈骗,不仅给人民警察抹了黑,在市民中间造成的影响也十分恶劣。”主办这起案件的兰山刑警二中队的副队长于华祥告诉记者,“‘冒牌警察’往往滥用警察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或利用警察的良好形象,博取百姓的信任,从而进一步达到骗财的目的。只要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骗子就很难得逞。”
针对这类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辨别真假警察一定要注意:一、当警察要求你做什么的时候你要先查看他的警官证。警官证上写有姓名、所在单位等,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警官证。二、警察在执法检查时,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自己的身份。三、警察在进行处罚时,都有严格规范的收据。而假警察不会出示证件,在罚款或者办理其他收费事宜时,也不开收据。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市民今后如遇到可疑的警察,要及时地进行核实,不要被他的许诺蒙蔽。作为市民,完全有权利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如果确有疑问,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110指挥中心、各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举报核实。
11月30日下午14时许,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一企业职工李某的报案:一名自称在市公安局工作的警察骗了他数千元钱。
报案人李某是市内某企业的职工,据他介绍,去年4月份,他在朋友家里认识了身着警服的聂某,当时朋友介绍聂是“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李某便信以为真。当得知聂某很有门路,可以帮忙办理驾驶证后,李某便想让聂给自己办一个驾驶证。
去年5月份,李某将准备好的照片和办证所需的2500元钱交给了聂某,并送给聂两条沂蒙山香烟。过了一段时间,聂某将崭新的驾驶证B本交到了李某手里。之后李对聂的能耐和身份更是深信不疑,又先后介绍了他的4位朋友办理了驾驶证。
去年10月份,李某问聂某能不能帮忙买辆便宜的二手奥拓轿车。聂某告诉他,交警部门正好有一批查扣的轿车要处理,可以给打听一下。
过了大约一个星期,聂打电话告诉李,处理的轿车很便宜,才4000元钱,而且聂还答应帮忙补办车辆落户手续。李某信以为真,分两次交给聂3800元钱。
之后,聂又以帮忙把李某的户口落在市公路局为名,从李某手里拿走了760元钱。
就这样,钱交出去了,买车的事和落户的事却一直没有回信。但直到此时,李某仍没有意识到自己受骗。
今年年底,当李某及朋友拿着驾驶证到交警部门年审被告之全是假证的时候,他这才意识到已经受骗上当了。
至此,聂某从李某及他的朋友手里,前后骗去了2万多元。
骗人“警察”原是“李鬼”
尽管这起诈骗案的数额不大,但却引起了办案民警及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骗人钱财的不管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都是往公安民警脸上抹黑,严重败坏了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市公安局领导明确指示:缜密侦查,坚决查个水落石出,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经过调查分析,办案民警很快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安民警招摇撞骗的犯罪案件,聂某是个假冒警察的“李鬼”。
围绕聂某,兰山警方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身着警服,并自称能为他人办一些难办的事情,这是冒充警察的骗子惯用的伎俩。
经过公安民警艰苦细致的排查,最后终于将目标锁定:聂某,费县薛庄镇人,无业,现居住在市区苗庄小区。
目标锁定后,警方随即开展抓获行动。12月1日夜,刑警大队二中队4名民警在苗庄小区一住宅内,将聂某擒获。民警在聂的住处,查获警服两套,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一宗。
经审讯,聂某对自己冒充警察、骗取李某等人财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了解,只有初中文化的聂某曾于1996年因涉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获得自由不久后,聂某又走上了歪道。12月2日,聂某因涉嫌诈骗被兰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顺藤摸瓜出新案
聂某落网后,兰山刑警并没有就此罢休。既然他穿着警服到处招摇撞骗,那这警服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据聂某交待,他身上穿的警服是康某提供的,他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与康某结识的。当时康某也身着警服,警号是“078***”,警衔是二级警司,康自称是辽阳警校的校长助理。当聂某提出让康给搞几套警服时,康爽快地答应了,并很快将警服及警用标志给了聂。当时康没有收钱,因为他也有求于自称在交警部门工作的聂,希望聂能为他弄辆交警部门处理的旧机动车。
为查清康某的身份,办案民警立即与辽阳警方取得联系,查证辽阳是否有所辽阳警校,是否有一位康姓校长助理。辽阳方面反馈的信息是:辽阳警校目前已不存在,当初这所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2002年被当地警方依法取缔。
据了解,康某还自称是蒙阳保安学校校长。经过警方查证,蒙阳保安学校是康某在平邑县开办的一所学校,但是没有得到当地民政、教育、公安、劳动部门的认可,2003年6月份,被平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取缔。
康某也是个假警察,这一点已确凿无疑。
经过细致侦查,兰山警方了解到康某的大体情况:康某系平邑县某单位职工,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2000年停薪留职。
12月5日,兰山警方得到可靠消息,康某将于当日乘火车离开临沂。随后,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在临沂火车站进行了周密布控。下午1时许,当康某出现在火车站广场的时候,被民警当场擒获。
之后,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对康某进行审讯,另一路对康某设在河东区的所谓的“蒙阳保安学校”进行搜查。
在康某住处,民警搜查出警服及警用标志一宗,以及康某以招保安为名骗取钱财的大量证据。
据康某交待,聂某的警服及警用标志确是他提供的。从办案民警搜查到的康某的工作证及名片得知,一身警装的康某有多个头衔:一张工作证是“辽阳警校校长助理,二级警司,警号是078***”;另一张工作证则是“蒙阳保安学校校长”,编号则是078***,和警号相同;而印有他身着警装的名片的名字则是王某,又是另一个头衔。
据警方审讯得知,康某伪造了“枣庄人民警察学校”及市保安公司让其负责招生的委托,以招收保安为名进行诈骗。他所招收的保安学员,每人收取400元到600元不等的学费,而他却只发给每人一套花百元钱购买的保安制服,就将学员打发了。经警方查证,目前有数百人去了他的保安学校报名。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人上当受骗,正是因为他的人民警察身份,大家都觉得警察是不会骗人的。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一份康某制作的招生简章上发现,康某许诺的条件十分优厚:录用人员每月工资750元,试用期后800元至1200元,有休班、探亲假,享受单位一切福利待遇。
12月10日,记者在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采访时,办案民警刚刚完成了对聂某和康某的再次提审。民警告诉记者:“聂康二人穿着从非法渠道弄来的警服,一个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一个冒充警校的校长助理,骗取百姓钱财,涉嫌招摇撞骗犯罪,现在均已被刑事拘留。”
市民要提高警惕
“假警察危害社会、玷污人民警察的形象,必须严厉打击,市民也要注意识别。”“假警察其实并没有什么高明骗术,往往凭一件警服或一个装证件的套子就能掩人耳目。”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犯罪嫌疑人冒充民警进行诈骗,不仅给人民警察抹了黑,在市民中间造成的影响也十分恶劣。”主办这起案件的兰山刑警二中队的副队长于华祥告诉记者,“‘冒牌警察’往往滥用警察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或利用警察的良好形象,博取百姓的信任,从而进一步达到骗财的目的。只要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骗子就很难得逞。”
针对这类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辨别真假警察一定要注意:一、当警察要求你做什么的时候你要先查看他的警官证。警官证上写有姓名、所在单位等,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警官证。二、警察在执法检查时,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自己的身份。三、警察在进行处罚时,都有严格规范的收据。而假警察不会出示证件,在罚款或者办理其他收费事宜时,也不开收据。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市民今后如遇到可疑的警察,要及时地进行核实,不要被他的许诺蒙蔽。作为市民,完全有权利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如果确有疑问,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110指挥中心、各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举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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