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年175起袭警 律师办公室为民警维权
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民警在正当执法时经常受到侵害。2004年1月31日晚,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铁东派出所民警张垂存值班时,接群众报案有人打架,张垂存立即出警,在亮明身份后,打人者竟扬言打的就是警察,冲上去抓住张垂存的头发用拳头猛击头部。经法医鉴定,张垂存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耳穿孔。2004年3月4日晚,宁夏平罗县无业人员马建林酒后窜到平罗县千禧迪厅殴打歌手、保安,接警后,平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宏军及巡警大队民警丁飞等人先后赶到现场,欲将马建林传唤到派出所处理,遭到马建林的妻子、弟弟等亲属的阻挠,当马建林被强行押上警车后,马建林打伤车内民警,逃出警车,踢伤正在处警的民警,巡警丁飞见状后立即上去控制,穷凶极恶的马建林竟用嘴咬伤了丁飞的鼻子。
除暴力袭警外,一些受到民警处罚的群众往往辱骂或捏造事实对民警进行恶意投诉,给当事民警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导致部分民警产生思想顾虑,不敢大胆执法。2002年7月,宁夏海原县红羊村村民杨某因对红羊派出所处理其朋友违法一事不满,借派出所所长工作调动之际,捏造账目,到派出所无理取闹,殴打所长。
2001年8月,宁夏公安厅下发了《关于成立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的通知》。目前,宁夏5个地级市公安局、26个县(市、区)公安局已全部成立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委员会。2001年8月以来,宁夏公安机关维权机构共受理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175起,为159名民警挽回了不良影响和身心遭受的损害,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全区共查处侵害民警正当权益违法犯罪人员302人,其中受到刑事责任追究129人、治安处罚173人。
为维护民警权益 宁夏成立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
新华网银川9月14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14日正式挂牌成立。宁夏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是宁夏自2003年试行公职律师制度以来,在总结首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唯一获准扩大的一家试点单位。
宁夏公安厅公职律师办公室由4名公职律师组成,接受所在单位和司法厅、宁夏律师协会的双重监督管理。公职律师办公室将以公安执法业务为根本,立足公安厅,面向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维护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合法权益,促进公安机关执法公正。 2003年7月,宁夏启动公职、公司律师试点,经国家司法部批准,确定了首批6家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及26位公职、公司律师。其中,银川市公安局作为宁夏首批公职律师试点单位,成立两年来,代理银川市公安局参加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13起,胜诉12起,广泛参与民警维权诉讼,协助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法律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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