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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道

北京民警太原被打死案:庭审曝警匪勾结黑幕

来源:大河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8-23 17:01:59 浏览次数: 【字体:
   昨天上午8时40分,在近300双眼睛的注视下,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刘利民,与5名刑满释放人员和另外3人作为同案犯,一同被数名法警押上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由此,这起发生在今年“五一”黄金周轰动全国的“太原刑警打死北京民警”一案,进入庭审阶段。

  被害北京警察李忠义的老父亲拖着病躯,乘坐救护车并一路打着点滴专程赶到法庭旁听。

  案情回放 俩警察口角引发血案

  今年5月3日晚8时许,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沪D27610的桑塔纳轿车,行至桃园北路天客隆超市十字路口时,被一辆车牌号为京HJ1331丰田吉普车挡住了去路。在催促对方让路的过程中,刘利民与驾驶此车来太原度假的北京市朝阳分局巡察支队民警李忠义发生了口角。

  事后,刘利民气愤难平,觉得自己受了欺负想教训对方。刘利民便跟踪李忠义,并打电话叫张吉、安胜利等人前来助阵。

  当晚8时50分许,张吉、安胜利、周传全等8人赶到桃园路新唐都大酒店,经刘利民指认后,张吉、安胜利等一拥而上,将正在桃园南路2号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内停车的李忠义团团围住,一顿暴打。其间,众人还拾起路边木板、木棒、铝合金管等物对李忠义进行猛击。结果导致李忠义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5月5日,闻知李忠义死亡的刘利民投案。

  民事诉讼 受害人家属索赔259万

  受害人与被告人身份的特殊性使案件格外引人注意。能容两百余人的审判庭已是座无虚席。旁听人员不仅有来自各大媒体的记者,还有公安、法院、人大代表等各界人士。令人尤为注意的是,受害人李忠义年近七旬的老父亲是在众人的搀扶下,颤巍巍地坐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的。而他的左手在一上午的庭审中始终打着点滴。

  9名被告人分别是,刘利民、周传全、张吉、安胜利、赵云刚、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此案中,他们均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刘利民的辩护人是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也是山西省著名律师王继军。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受害人李忠义家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0万元,其他住宿费、医疗费等59万余元。法庭决定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合并审理。 

     庭审焦点一:刘利民只想找人”理论”? 

    法庭调查时,刘利民这样形容他与受害人发生争执的经过:“见他堵住了我的去路,我多次鸣喇叭催促,可能这样惹恼了他们,车上下来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们走到车跟前,对着我便是破口大骂。当我探出头看时,他们还说‘信不信,我打死你’。” 

    陈述到这里时,被告人刘利民语言中充满了委屈,“我想跟他们理论,可对方是两个人,我又怕吃亏,于是我就打电话叫来了安胜利和张吉,让他们陪我找对方理论。” 

    对接下来的一幕,刘利民则辩称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当他在冶金厅招待所大院内指认出李忠义时,众人一哄而上,围住李忠义就是暴打。从事刑侦工作3年的刘利民在这时却不知所措。“当时的局势已不是我所能控制的。”于是,他转身离去。 

  庭审焦点二:太原刑警是否自首? 

   在检察机关起诉书的第5页,有这样一句话“刘利民犯罪后能投案自首”,这句话在开庭之初就受到了双方的普遍关注。 

    公诉人、原告代理人以及被告代理人都对刘利民这一问题进行重点提问。原告代理人认为5月3日发案,而刘利民是在5月5日归案,如果称其是投案自首,显得有些情理不通。刘利民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并不知道当时被害人被打死了!是在5月5日值班时,看见公安内部通报才知道自己闯祸了,于是立即投案自首。” 

    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李忠义家人提出,刘利民一开始说自己没跟踪李忠义,后来在招待所停车场看到李忠义后也没说话,打人时自己已经不在场,而各个当事人的证词和刘利民后来的说法,已经证明刘利民在说谎。既然投案后没如实供述,就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 

    庭审焦点三:警察小偷一起巡逻? 

    案发当日,第三被告人张吉是带着郅慧成、赵云刚、汪涛、朱燕军4人前往刘利民处助阵的。个子不高但身体结实的张吉在法庭上的“直白”陈述多次引起旁听人员的注意。 

    张吉,35岁,1991年曾因盗窃被判刑3年。出狱后也一直以偷盗为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职业,张吉、郅慧成、赵云刚在一次偷盗中被警方抓获,并由此认识了承办此案的刘利民,经刘之手,张吉3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张吉称,自那以后,“刘利民的电话都要及时接起,生怕惹领导生气”。 

    “刘哥”、“领导”,这些都是张吉等人对刘利民的尊称。大大咧咧的张吉在法庭上很直接地形容了自己与刘利民的微妙关系,“我是靠偷为生,时常在尖草坪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活动,你说我要是惹了刘哥,他以后还不得天天盯着我,那我怎么生活呀”。 

    不仅如此,法庭上张吉还直言,他们给“刘哥”上供、付账是常事,甚至有的时候他们还陪伴“刘哥”在街上整夜巡逻抓坏人。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庭审焦点四:谁给被害人致命一击?
    “……2005年5月3日20时50分左右,经刘利民指认后,被告人张吉、安胜利、周传全、赵云刚、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在桃园南路2号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内,将李忠义拦截,并对李拳打脚踢。其间,周传全用木板击打李忠义的头部,致木板断裂,安胜利、朱燕军分别用木棒、铝合金管击打李忠义,赵云刚持扫帚威胁围观群众。之后,周传全等人逃离了现场,李忠义却在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这样描绘几名被告人在案发时的情节。 

    究竟是谁给了被害人致命的打击?在昨日的法庭调查中,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说法各异。 

    刘利民说:“见他们上去了,我转身就走了,不知道当时情况怎样。后来,安胜利几个人上了我的车后,也没说把人打坏。” 

    第二个受审的周传全,说自己打架时还不认识刘利民,他是跟郑惠忠去的,当时是出于义气才上前出的手。当时,他随手拿了块木板,打了李忠义的胯部两下,板子就断了。 

    接着受审的张吉与安胜利,更是声称自己没参与打架。 

    在昨天下午的庭审中,当法庭对赵云刚、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5人讯问时,这几个人要么避重就轻地说当时的情况,要么互相推责任。 

    庭审焦点五:提前已知所打是警察? 

    根据张吉的供述,打人前的情况还原如下: 

    “刘哥,你看那个北京牌子的车是不是?”在新唐都门口站着的安胜利问一旁的刘利民。“好像是……”刘利民不敢确定地回答道。“刘哥,我去看看!”刘利民身边的张吉主动要求说。 

    随后,张吉上前打探,刘利民领着剩下的7个人也穿过马路,来到对面冶金厅招待所的大门前。 

    这时,张吉与门房的老大爷搭讪后,借着院内的灯光突然从那辆京牌汽车上下来的中年男子腰间发现了一根警用皮带。张吉说自己好吃懒做,一直靠偷窃养家糊口,对公安人员十分敏感,在现场他看到李忠义系着公安腰带,立即被吓住了。张吉急忙跑到刘利民跟前说:“刘哥,人家也是公安!”可这时,一句“就是他”已从刘利民的口中说出,一帮人也冲了上去。之后,闻听张吉所言的刘利民没有吭声,但不由得倒退了两步后,转身就走。张吉也跟着就走了,只是回头看见其他人围着李忠义拳打脚踢。 

    对于张吉所言,刘利民当庭并不承认,只是说自己当时并不在场。 

    对此,安胜利则说他看到刘利民向张吉他们点了一下头,大家就一拥而上开始殴打李忠义,除了他和刘利民没有动手,其他人都冲了上去。 

    面对这些互相矛盾的说法,李忠义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十分气愤。老人颤抖着站起来,伸出手指着张吉等人,嘴里喊着“气死人了”,后在家属的安抚下老人才恢复平静。张吉在被带出法庭之前,面对着李忠义的家属忏悔。他声音颤抖着说觉得很对不起他们。这时,李忠义的亲属们却都低着头扭过脸并不看他。 

    庭审至昨日下午6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8月23日继续开庭审理。文图据新华社、山西青年报、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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