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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报道

湖南郴州最大涉黑案开庭 操纵选举渗透农村政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曾野 许志华 发布时间:2011-04-07 18:3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人当庭宣读8万余字的起诉书。

  今天上午,湖南省郴州市组织成员最多、犯罪时间最长、作案次数最多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带领该案公诉组出庭支持公诉,他向法庭宣读了长达8万余字的起诉书。起诉书指控:以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52名成员,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容留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等20项罪名,先后作案129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先后纠集社会闲杂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形成了层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订立帮规,在永兴县城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非法涉足煤炭矿山、冶炼、沙场、工程建筑等行业,以黑敛财、聚财养黑、积财护黑,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30人轻伤。

  他们还倚仗该组织势力,操纵选举,渗透农村基层政权。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专案审查起诉组,提前介入,集中时间、封闭办案,深入审阅案件材料,注重排除非法证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改变罪名91次,追诉遗漏罪名和犯罪嫌疑人54人次。

  据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预计开庭审理需要12至15天。    几名公安局副局长因涉嫌庇黑被查处

    在专案组办案期间,永兴县先后有几名公安局副局长因涉嫌庇护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而被查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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