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案件报道>详细内容

案件报道

公安部“亮剑”行动首月破案676起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伟 周英峰 发布时间:2010-12-17 16:57:27 浏览次数: 【字体:

 

资料图片

  全国公安机关自今年11月部署开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以来,截至11月30日,已破获此类案件676起,案值8.3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86名,捣毁侵权制假窝点342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166个。

  这是记者从公安部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介绍,“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警种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了一批案值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案件。

  这些案件涉及食品药品、服装服饰、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盗版光盘、农资等多个领域,被侵害的企业和品牌包括国内的“同仁堂”“茅台”、美国的“微软”“耐克”、法国的“路易威登”、德国的“阿迪达斯”“妮维雅”、瑞士的“劳力士”等。

  孟庆丰说,目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呈现出专业化、隐蔽化、跨区域化等特点,全国公安机关以打击破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履行侦查职能,开展区域警务联动,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查明销售网络,集中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犯罪窝点,彻底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职业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批印刷、生产、储运、销售、出口的犯罪产业链条。

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追逃缉捕措施,特别是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盗版和制售假冒伪劣烟酒、食品、服装等日用消费品犯罪活动高发的趋势,部署重点打击工作,以维护节日市场,保障群众利益。

  孟庆丰透露,公安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推动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法律条文,形成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长效机制。

  “亮剑”行动的部署开展,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将从2010年11月持续到2011年3月底。

公安部“亮剑”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