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团伙冒充警察持枪绑架抢劫强奸被判刑
踩点半个月并购置手机卡、胶带等作案工具,跟踪绑架女老板后带到储藏室看管,向其家人索要200万元未遂;身着假警服冒充警察半路拦截受害人车辆,绑架受害人后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未遂;夜里在乡间路上强行拦截妇女强奸和抢劫……9月27日青岛城阳法院集中宣判了5名犯罪分子。
踩点半个月绑架女老板
据山东青岛城阳法院法官介绍,罪犯傅某、高某伙同王某(在逃)预谋绑架,作案前准备了半个月时间,踩点掌握了女老板崔女士的行踪,然后购买手机及手机卡、胶带等作案工具。今年4月13日12时许,傅某驾车载着高某、王某来到城阳区夏庄街道某小区,由高某、王某强行将40多岁的崔女士拖上车捆绑,并向其丈夫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后将其带至傅某家储藏室内,由高某负责看管,傅某伙同王某继续向其丈夫索要赎金,经多次讨价还价将赎金降为40万元人民币。期间多次变换交钱地点,后来傅某、高某、王某认为对方已报案而放弃取钱,并于次日凌晨1时许将崔女士放走。
4月22日,傅某、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傅某和高某有期徒刑12年。
冒充警察持仿真枪绑架
烟台人初某和王某(已处理)、潘某、石某(均在逃)预谋绑架后,王某、初某到莱西租赁轿车,购买水果刀、胶带、仿真手枪和假警服等。今年7月2日6时许,4人驾租来的车从城阳区某中学处尾随驾驶丰田轿车的金某,行至喜盈门工业园路口处时,身着假警服的王某、潘某、石某冒充警察将金某截停,3人持仿真枪和匕首挟持金某至丰田车内,并由王某开车,路上潘某、石某抢走金某人民币3000元、银行卡4张、戒指2枚和项链1条,并用胶带捆绑住金某,初某驾租来的车跟随,将其带至莱阳市。初某拿劫来的银行卡去银行取出现金8000元。4人嫌钱少商量向金某的家人索要钱财,王某多次给金某的侄女打电话索要人民币10万元,后同意让金某侄女带人民币5万元到烟台交易,但因怕被抓获未成功。
7月3日凌晨,金某趁看管人石某熟睡之机,从莱阳市一玉米地里逃离。
7月4日 ,民警将王某和初某抓获归案。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初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不得假释。
酒后壮胆强奸抢劫女子
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河南人王某酒后先后窜至城阳区青岛某包装有限公司旁边的土路和玉皇岭工业园附近路上等偏僻处,晚上持刀强行拦住过路妇女,挟持妇女后采用打耳光、掐脖子等方式,先后将5名妇女强奸,并抢走人民币400元、手机一部。
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不得假释。
另外,法院还判处尹某犯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不得假释。五名犯罪分子在法庭上接受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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