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两爆炸疑犯系一人 警方称爆炸案疑犯误伤身亡
资料图片:事发现场 图片来源:云南网 冯忠拍 摄
资料图片:事发现场 图片来源:云南网 冯忠拍 摄
资料图片:警方在昆明萨尔瓦多咖啡吧爆炸现场勘察。
当地警方称公交车爆炸案疑犯咖啡屋爆炸案中误伤身亡
27日,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敏通报:大量证据证实,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和“7·21”公交车爆炸案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彦所为。
杜敏介绍,2008年12月24日,昆明萨尔瓦多咖啡屋发生爆炸,一名男子受重伤。公安机关确定伤者为云南省宣威市人李彦,2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公安部专家赶到现场指导。
经对现场爆炸残留物进行检验鉴定为硝铵炸药,对爆炸装置残留物上发现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死者DNA检材进行比对检验,结果认定同一,确定李彦就是爆炸案嫌疑人。
专案组认定:李彦从咖啡屋卫生间出门时,背挎于臀部包内的爆炸物意外发生爆炸。
专案组调查发现,李彦于2001年11月15日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服刑期间一直从事电工工作,对电器维修较为熟悉,减刑后于2006年5月30日刑满释放。
专案组在宣威的李彦住处查获1100克硝铵炸药制成的爆炸装置、雷管42枚、包装物等和自制手枪1支、子弹21发。通过调查,查实2007年7月李彦在省外修筑公路期间曾负责炸药、雷管领取工作,其间截留了硝铵炸药和电雷管。
经公安部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和云南省公安厅物证检验鉴定中心检验,结论是:
第一,公交车爆炸案和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爆炸装置残片上提取的生物检材以及李彦住处提取的生物检材与李彦的DNA检材认定同一;
第二,经过公安部专家和专案组分析、化验、比对、鉴定,两起爆炸现场提取的炸药、雷管、导线、包装物等物证,与李彦住处查获的物品和成分相同,爆炸装置制作一致。
7月21日,昆明市两辆54路公交车先后发生爆炸,共造成2名乘客死亡。
记者了解到,李彦曾先后有过两个女友,其中有名女友的生日正好是7月21日。
综合新华社 《春城晚报》《生活新报》等媒体报道
■ 对话
“疑犯设置失误炸伤自己”
昆明市公安局长杜敏称李彦厌世心理灰暗
本报讯 昨日,昆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杜敏说,咖啡屋爆炸案中,由于爆炸装置设置失误造成李彦被炸成重伤,以下是记者与杜敏的对话。
记者: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彦身边有两人,他们是李彦的同伙吗?
杜敏:不是。当时是在抢救,他身边的是医护人员。我可以负责地说李彦没有同伙,就是他一人所为。
记者:李彦有个女朋友,是不是在昆明某派出所当过保安?
杜敏:没有。她的女朋友在昆明打过工。
记者:李彦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杜敏:从现在我们掌握的大量证据和调查来看,李彦这个人性格孤僻、暴躁,反映出厌世态度,从心理状态来看他是很灰暗的。这个人从小父母离异,初中时辍学,随后一直流荡在社会上,后又因为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刑。被判刑后,他的性格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转变,我想大家也可以去分析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李彦受伤后回答(部分)
警方:你是哪里人?
李彦:宣威。
警方:宣威哪里?
李彦:总站。
警方:7月份你有没有来过昆明?
李彦:来过。
警方:来昆明做什么?
李彦:炸公交车。
警方:你炸了几次?
李彦:两次。
警方:为什么要炸?
李彦:仇恨。
警方:用什么炸药?
李彦:硝胺。
警方:怎么炸的?
李彦: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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