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影视剧 主题与形象最重要
近年来,国内荧屏上一大批以警察生活为创作素材的公安题材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一些根据大案、要案为原型摄制的“警匪片”更频频亮相于荧屏,紧紧抓住了电视观众们的视线,成为老少咸宜、脍炙人口的影视佳作,此类影视剧着力刻画了警察的机智果敢、警察的喜乐哀怒、犯罪分子的阴险毒辣,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正义与非正义、犯罪与反犯罪的生死搏斗,情节跌宕起伏,令人难以释怀,也让人看到公安题材影视作品在国内银幕、荧屏上的势头和后劲。
警匪片,经久不衰的题材
早在1979年拍摄的《神圣的使命》和《刑警队长》是国内首开先河的公安题材电影。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内地的警匪剧出现首次创作高峰,《寻找回来的世界》和《便衣警察》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尤其是《便衣警察》,它叙述的是因保护“四·五”事件中的群众而蒙受冤屈的青年警察周志明再立新功的故事,该剧最成功之处在于把时代转折的历史内容引入公安题材中,写人的命运,透视时代的变迁。近年来,颇受欢迎的影视剧《警察世家》、《无悔追踪》、《警察李酒瓶》也属于这一主题。1994拍摄的《九一八大案纪实》首次采用纪实手法,选用非职业演员,将发生的真实大案改编后搬上荧屏,掀起长达数年的纪实剧热潮,《苍天有泪》、《红蜘蛛》是其后期的代表作。
随着欧美、我国港台警匪片火爆登场,内地警匪剧盲目跟风,打打杀杀,让人开始生厌。因而《英雄无悔》、《刑警本色》、《永不瞑目》等情节吸引人又富有思想内涵的警察剧一出现便受到追捧,这类影视剧不是简单的警察抓罪犯,而是强调揭批丑恶现象,发掘人物内心复杂而又深层次的东西。譬如《永不瞑目》讲述的是大学生肖童为了爱情打入贩毒集团,最后英勇牺牲的故事。警察与毒贩的斗智斗勇、生死较量很具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永不瞑目》带动了后来争先恐后拍摄警察卧底影视剧的热潮,扮演肖童的陆毅亦因此片一举成名。
早在10多年前,国内电视台曾播放过一部美国系列侦探片《神探亨特》,片中主人公亨特那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同时又嫉恶如仇的刑警形象,至今还让人难忘。这部警察剧给人一个较深的感受是,亨特和他的女助手麦考儿就是片中的中心人物,没有其他人可以冲淡他们的形象。但目前国内许多反映警察生活的电视剧,给人的感觉是主配角常常本末倒置的,警察的故事往往成了罪犯的故事。在一些影视作品中,罪犯的形象是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富有人情味,而警察却变得呆板迂腐,墨守成规,甚至放浪不羁起来。在拍摄警察题材影视剧时往往会步入这样的误区,好像就只有拍犯罪,描写犯罪者生活的影视作品才有观众,于是乎,在这些影视剧中,犯罪的过程被拉得过长,警察真正破案的过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时间,犯罪的手段和过程成了编导们吸引观众的“卖点”,警察反倒成了陪衬。应该说,公安民警的形象一旦出现在荧屏上,就应当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形象,其一言一行代表的是警察的正面形象。还有的影视作品为了展示所谓的人物个性,老警察上班拎着酒瓶子,小警察巡逻带着女朋友,甚至警察与女囚犯相恋……观众很容易联想到现实生活中的警察都是如此,甚至比这更糟,如此警察公共形象就没有什么公信力可言了!
一部成功的公安题材影视剧,应具有极高的文学观赏性,这就要求对公安工作和警察生活进行艺术再加工,具有合理而又大胆的想象,以及文学韵味极浓的文字描述。警察影视作品的侧重点应在于反映犯罪与反犯罪、正义与非正义较量这一主题,而所有的有关作案与破案过程的描写,都应为表现这一主题服务。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不是真实却源于真实。增强公安影视作品的娱乐性和商业性不能玷污其严肃性和文学性,《便衣警察》、《西部警察》、《永不瞑目》等以警察生活为原型的电视剧所取得的商业性成功,并没有减少其高尚的文学性和严肃性。不言而喻,警察影视作品取得社会认可,并为不同层次的观众喜闻乐见,同时又兼具公安工作应有的法治性、严肃性和保密性,两者的兼容并蓄应是公安题材影视作品努力方向。
创作价值取向是关键
警察题材的影视作品在一段时期内,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备受国内观众的青睐。但看惯国外大片的观众,一般性的国产警匪片就难以吊起其胃口。可见以刑侦为题材的影视剧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吸引、争夺观众的课题。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一些警视作品在创作的价值取向上发生了偏离,在内容的宣扬和定位上也出现了失衡和偏差,尽管这类影视作品目前并不占多数,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觑,值得影视界同行的重视和深思。主宰警察影视剧创作的主要是出资人,但出资者并不是艺术家,他们出了钱必然要求拍摄出的影视剧有较高的收视率。
现在,一些警察影视作品为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甚至不愿意发挥正面教育的社会功能,致使此类影视剧创作的价值取向出现严重偏差。许多热衷于警察影视作品的观众,对于反映警察生活的影视剧、纪实片、新闻专题等电视节目可以说只要是碰到一般都不会漏掉,也许是看得多了,自然会看出不少问题来。尤其是一些公安司法界的观众,对此类影视剧表现的是少有的冷漠。用他们的话说,有些作品太虚太假,甚至在法律上漏洞百出。譬如,就拿观众常见的警察抓嫖客的镜头来说,不少电视镜头表现的是警察一脚把门踹开,只见嫖客、卖淫女忙不迭地用衣物“遮丑”,南方一家省级电视台播放的纪实片中,甚至还出现过男男女女光屁股的镜头。这的确是一个吸引观众的“场面”。
应该说,国内荧屏上一些以凶杀、禁毒、打黑为题材的影视剧许多还是比较吸引人的。但细细品味,“戏不够,情来凑”,矫揉造作的倾向尤为明显。一部剧里正面角色与反面角色、好人与好人、坏人与坏人之间,“三角恋爱”“婚外情”,成双成对的有很多,真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最时髦的当算警察与罪犯的家人谈起恋爱来,甚至卧底的刑警与女毒枭之间的恋情也出现在剧情中。强大的演员阵容、曲折的情节,的确使这几部影视剧获得不低的收视率,但观众看完了也就完了,因为编导者的本意就在于此,没有更深的内涵可以让观众再咀嚼、回味。近些年来,一些影视剧的制作者,尤其是反映警察生活影视剧的编导们都在绞尽脑汁寻找切入点:“脱”戏自然就不必多说了,中国国情,床上戏也只能半遮半掩,观众早已没有胃口;“杀”戏,欧美的警匪剧、港台的枪战片,惊险离奇,曲折迂回,特别是配上高科技的三维动画,逼真至极,国产剧靠咬咬牙损失几辆破汽车拍出的镜头是难以与之抗衡的;“险”戏,外国大片中的外星人攻击地球,恐怖分子施放核武器,网络黑客致使全球电脑网络瘫痪……这些剧情似乎与国内还相隔遥远,所以也难以抓住观众的心。于是,编导们就另辟蹊径,国内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和奇案成为他们追逐的创作题材。如前一阶段拍摄的一些大案实录类的警察题材影视剧,主要有这样两个“卖点”:一是将犯罪分子的狡黠与残忍以及犯罪手法描绘得惟妙惟肖;二是将刑侦人员的侦破过程巨细无遗展现在观众的面前,其目的不外乎是为了吸引观众。但前者有教唆犯罪的隐患,后者的副作用则是暴露了警方的侦查手段,无疑给潜在的犯罪分子反侦查提供生动的“教材”。
不难看出,警察题材影视剧究竟应当宣扬些什么?警察影视剧在创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些什么?这已成为摆在制作者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警察题材影视剧的创作目的,不再仅仅是为了吸引观众,而是关注犯罪这一目前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关注那些坠入犯罪泥潭的罪犯,探究他们犯罪的成因,寻找让他们洗心革面的途径,这里就不需要编造什么离奇的情节,因为每一个罪犯都有一个不同于常人的故事;也不需要刻意去追求深度,因为,这类题材本身就有巨大的社会意义;更不需要担心能否吸引观众,因为所描写的故事都是观众最关心的问题。警察题材影视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主要取决于编导者的创作理念。由于警察题材的影视作品不同于其他娱乐消遣片,事关社会和政治的稳定,编导者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始终如一地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不能因为观众对暴力、犯罪手法和侦查手段抱有猎奇心理,就误以为他们对此情有独钟。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一位哲人说得好,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么写。公安题材影视作品的创作关键还在于编导者的价值取向。如果编导者不仅仅以吸引观众为最终目的,而是深挖罪案背后的社会、历史和人性本身的根源,那么,也就无需用残忍、详尽和血腥的犯罪手段和巨细无遗的侦查过程来吸引观众。这样的警察题材影视剧留给观众的将会是深深的思索和回味,其社会影响也将会远远超过影视作品本身。
拍得太“实” 不良后果多
时下,国内荧屏上一轮轮展示宫廷内幕、江湖侠义的古装影视剧正呈逐渐降温之势,伴随而来的所谓纪实、目击和实录等纪实性影视作品正在日渐升温,尤其是一些反映公安战线生活以警察为题材的影视剧风头正劲,火爆荧屏。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某些警察影视作品在创作的取向上发生了偏移,在宣传内容的定位上也出现了失衡。一味地迎合少数观众低级、庸俗的审美需求,拍摄的电视画面暴力倾向明显,过细地描写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暴露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有的甚至还造成泄密,特别是对犯罪暴力的过分渲染,对可塑性较大的青少年群体极易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有的甚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去年,在江苏镇江市发生了这样一件发人深省的少年抢劫案。一名年龄只有15岁的初二学生,居然在大街上借着夜色持械实施拦路抢劫,结果被警察和过路群众当场擒获。这名少年归案后的交代着实让办案民警感到吃惊:原来他实施抢劫的念头竟是在看了一部警匪枪战片后萌发的,目的只是想模仿警匪片中的情节试一试身手,看警察能否破案。只可惜他没能像片中的黑社会“老大”那么幸运,一出手就落入法网……一部警匪片,一次犯罪体验,让一名花季少年的人生轨迹在一夜之间改变了方向,这的确应当引起广大影视剧创作者的警觉和深思。
国内许多警察题材的影视作品真实地再现了公安民警在侦查过程中使用的手法、技巧等,看似在展示公安机关的实力,但在无形中也会使一些不法之徒从中得到“启发”,使之“受益匪浅”。尤其是一些刑侦影视剧,在拍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追求真实,常常会请公安机关的专家参与策划,尽量让每一段情节、每一个镜头都很专业、都很“实”。正是由于编导者刻意追求“真实”,有意无意之中泄露了刑侦人员采取的一些侦查手段,给警方今后的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事实上,过分写实,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起到误导作用。影视作品所谓的“真实”,一时的确能吸引很多观众,收到可观的收视率和不薄的经济效益,但在这可观的收视率和不薄的经济效益后面,带来的负面效应却要比这部影视剧收到的那一点点经济利益高得多。对于广大普通观众来说,那些冠之为实录、目击、纪实的刑侦影视作品,渲染凶杀、充满恐怖,对人的感官、精神造成强烈刺激后,难以收到愉悦身心的效果,相反还会让人感觉到生活中暴力、恐怖正沉渣泛起。更可怕的是,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来说,描述罪犯作案的细节和手段还能起到教唆其犯罪的作用,等于给这些人提了个醒,琢磨出更有效地反侦查犯罪手段,以逃避打击。
一切事物都要把握一个“度”,尤其是公安题材的影视作品,更要把握好这个“度”。如果编导者一味追求收视率和经济效益,对案件细节过分进行渲染,拍得太“实”,反而会产生意料不到的后果。在与刑侦一线办案的警察接触中,笔者经常感受到他们流露出的担扰:近年来,许多犯罪分子“学以致用”,将在电视荧屏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进一步“吃透”,再加以“改进”,其犯罪“智商”大为提高,作案的“专业水平”得以提升,从而也使警方破案难度大大增加了。产生这些不良后果恐怕是影视界当初始料不及的。对此,一些有识之士忿忿不平,此类警匪剧到底是警示还是教唆?是“惩恶扬善”还是“扬恶助恶”?电视人请别忘记了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
(中国文化报,吴学安,2003年7月2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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