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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小说

试论侦探小说的创作土壤

来源:>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作者:郑晓薇,马建明 发布时间:2005-07-03 19:36:32 浏览次数: 【字体:
 150年前,美国作家爱伦·坡奇迹般地创造出了第一篇西方侦探小说。他的创作,对西方侦探文学具有开山的意义,这不仅由于他塑造了侦探杜宾这一独特的文学形象,而且还在于创造了一个完整的侦探小说的写作模式。这个著名的“爱伦·坡模式”产生于19世纪中叶。在西方,这个时期,正如英国科学家赫胥黎所描述的那样,是个“最伟大的思想变革”时期,全部现代思想都充满了科学。人类曾经历过的最伟大的思想变革在科学的推动下完成了。爱伦·坡生于这样一个新技术、新思维层出不穷的时代,以作家的敏锐,首先抓住了侦探小说的特殊本质——奇瑰的秘密及破译这一秘密的奇瑰历程。当许多与他同一时代的大文豪们还沉湎于典型环境中平铺直叙地描述生活、塑造典型人物时,他却发现了“秘密”对于文学的特殊意义,并运用现代科学的剪刀,将小说的素材连同现实生活一同进行了新的剪裁。我们国人的侦探小说,写起案发前后的种种人际纠葛、托人情、找关系、内部的倾轧等等显示出十足的底蕴,游刃有余;而一旦涉及以现代科技为依托、以逻辑推理为引导、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时笔力就显得苍白无力,一付典型的“贫血”病兆。近些年来,出现过如《英雄无悔》、《刑警本色》这样比较优秀的公安文学作品,但这些都不属于侦探题材的作品。侦探小说的创作在时代沸腾的大潮中“坚守”着一派“宁静”,鲜有佳作问世。困惑之余,不能不让人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我们中国究竟有没有产生侦探小说的土壤?我们中国人的大脑是否具有侦探小说的创作思维?     文学创作同一切精神性的东西一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生存环境的影响甚至制约。当我们静下心来细细地清点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便会发现我们原来并没有摆脱年深日久的农业文明传统,农业文明造成的小农意识在城市人身上顽强地延续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城市不过是人口高度密集的农村,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在观念上,二者都有惊人的相似:在农村,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强烈的宗族观念又将他们固定在一张巨大的血缘之网上;在城市,则有户籍制度的单位意识的束缚。前者是地理位置的束缚,后者是社会身份的束缚,更有城市人苦心经营的人际关系网,这是一张比血缘关系更为复杂的网络,是在社会身份上对单位意识束缚的补充。这就是人们熟悉的城市生活。
    从根本上说,侦探小说是城市文明的产物,并非有了犯罪就有侦探或侦探小说,而是有了法制意识与理性精神才能产生侦探并进而产生侦探小说。在农业社会一样有犯罪,但受害者只能是盼着青天大老爷的出现,这就是公案小说的典型模式。倘若盼不到青天大老爷,靠武艺惩恶扬善的侠士便成为人们的幻想中的大救星,从公案小说到武侠小说的过渡,这是社会背景的必然产物,也是农业文明的必然产物。    同是惩恶扬善的主题,侦探小说靠的是法,武侠小说靠的是人(这同公案小说是一脉相承的) 。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派生的最高社会理想便是明主盛世,在文学上自然也就没有民主与法制的位置;另一方面,传统的儒家学说中并没有真正的自然观,所谓“天道”其实只是人道,偶有对科技感兴趣的即被斥为淫巧奇技,遑论科学与理性精神。所以我们中国人能够写出登峰造极的武侠小说,能产生金庸这位“20世纪文学大师”级的高手,却怎么也写不好属于城市文明范畴的侦探小说。
    文学的尴尬告诉我们:重要的是现代意识和现代感,技巧是意识和感受的表达,而无论是现代意识还是现代感的建设,都要求对传统作自觉的清算。传统不会自行消失,当然也不可能彻底摆脱,现代性就是对传统的颠覆和重建并因此具有强烈的本土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深厚的农业文明传统的国家,城市化就是现代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正如现代性不是一个时间概念,城市化也不是个地理概念。城市化不是指人口的集中,而是指摆脱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学会尊重并运用科学与理性、民主与法制,学会正视并吸收外来文明,学会一种开放性、创造性的思维方式。而法制意识、理性精神以及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是创作侦探小说所必备的思维要素。因此,我们最初的问题就可以置换为:如今中国的城市化已经进行到什么地步?城市化对中国人的生存方式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
    城市的发展是从一个相对固定的商品交换场所开始的。因商品交换而聚集在一起的城市人口意味着血缘关系的疏离,也意味着再也无法沿用农村的家族、家长制,而迫切需要建立规范的法制制度以便对城市进行科学的管理。法的产生使人的社会存在也发生了变化,法的适用对象不再是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而是以个人为单位。当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他寻求的是法律保护而不是某位族长的仲裁,这就是法制意识。有了法,也就有了对执法者的需要,这也正是侦探小说产生的背景。反观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现在我们虽有了各项完善的法制制度,但法律意识还远远跟不上法的发展,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人治的力量大过了法治,老百姓的人身权利财产利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呼唤的不是法律而是青天大老爷,这既是现实环境所迫亦是农业文明的传统心理作祟。依法治国,我们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在这种现实面前,侦探小说对于我们来说真有点南橘北枳的尴尬了。
    另一方面,城市里多样化的生产劳动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孕育了理性精神,从此“野蛮”和“愚昧”就成为城市人最为鄙夷的属性,而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无不渗透着科技的巨大威力,侦探的探案也不能例外。侦探小说要以科学技术为依托,在经典的侦探小说中,就有侧重于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证据来探案的,如福尔摩斯;侧重于依靠逻辑推理来探案的,如波洛。其实逻辑学属于思维科学,也是科学的一个分支。因此这二者的共同点可以归纳为尊重科学的知识理性,而且除了这种显露的叙事层面所依托的知识理性,侦探小说还将一重更为隐蔽更为深刻的理性知识作“诱饵”,抛给那些以“玩”智商为乐的人。从一定的意义来说,阅读一篇侦探小说就是参预一场智力游戏,作者以设谜——解谜的方式吸引读者的参与,只有信仰知识理性的人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文学作为一种精神游戏,它关注的是心理、情感、思想等精神性的东西,也包括对理性认知的探索。因此,尽管侦探小说无法跻身世界一流文学之列,但它为我们展示的理性认知的丰富图景仍然为世界文学添上了浓抹重彩的一笔。
    作为经济与政治的交流中心,城市最重要的特质就是具有宽广的包容性,能够接受五花八门的甚至与母体文化相悖离的异质文化。这一点又使城市成为文化的交流中心。包容性也就意味着开放性,而开放性又意味着创造性,创造性意味着用一种迥异的思维方式来处理问题。这在侦探小说里尤其体现在侦探的假定能力上,即假定自己就是罪犯,据此判断罪犯如何犯下罪行并将要采取哪些手段来逃避惩罚;而高明的罪犯也必须具备这种假定能力以进行反侦查;当然,侦探小说作家同样必须具备这种素质,方能驾驭他的人物,而假定的前提就是开放、是包容、是创造。
    创造性的思维方式不仅对于创作侦探小说是必备的,对于整个民族的发展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每个家庭乃至整个国家都能关起门来过日子,这种封闭式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封闭思维方式,而封闭思维能够想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闭关锁国。不仅在辽阔的北方大地修筑长城,甚至在茫茫无际的海边修筑“长城”,但结果呢?北方的长城没能阻拦异族入侵的铁蹄,海边的长城也没能挡住殖民者的战舰和枪炮。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在救国图存中开始的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更应该把开放性、包容性和创造性作为努力的方向。唯其如此,城市文明才有活力,城市化才能促进现代化对传统的彻底清算,而侦探小说也才能有蓬勃生长的土壤。
    开放性和包容性并不排斥本土性,要解决本土的侦探小说创作中存在的问题,最终还要落实在本土性上。英国之所以能出柯南道尔和克里斯蒂这样的侦探小说大家,与英国思想界崇尚科学理性不无关系;而日本的社会派推理更是带有明显的日本战后社会的时代痕迹。
    侦探小说是一种揭秘性的文本。我们的寻根文学也常常涉及由许多人共同守护的家族秘密,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秘密,真正的秘密是与个体相联的。在以农村为基本地域单位的农业社会中,个体没有生成的可能——被固置在种种社会结构上的人是谈不上“独立”或“个体”的,当然也就没有个人秘密可言。个体的发现有赖于城市化进程中血缘关系的淡化和人际关系的疏离。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是自我意识的开端,城市催化了个体,因此只有城市才有个人的秘密。现代人的犯罪往往与秘密有关(这一点也与公案小说的“公案”相对)。或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或者为了探知他人的秘密,罪恶的意念便产生了。与此对应,侦探的作用或是对秘密的探知,或是对探知的探知,而每一次的探知,都是对城市秘密的一重剥落( 从这一点上说,把侦探比作“城市猎人”是十分传神的,猎人对森林的秘密了如指掌,而侦探则要熟悉城市的秘密)。因此侦探小说给予读者的阅读快感,除了惩恶扬善的快感、破解谜团的智慧较量,便是探查秘密的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正是城市人永不厌倦的兴趣所在。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说侦探小说对于我们是一种全新的文本。既然侦探小说的任务是要揭开城市的秘密,那么中国的城市又有哪些秘密呢?这就需要我们的作家用心去体验去发掘去展现,否则侦探小说创作的本土化便无着落。
    众所周知,文学乃是人学。侦探小说若一味地强调破解秘密,使之成为猜谜游戏就将失去小说自身的艺术价值。我们要在学会逻辑推理技巧的同时,从社会的历史的大背景上,从人性的本质上寻找犯罪的根源,使侦探小说在中国的土壤上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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