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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小说

中国公安文学中警探形象的思考

来源: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作者:王晓元 发布时间:2005-07-03 11:34:15 浏览次数: 【字体:
  目惊险小说挤进世界书市以来,一百多年中出现了柯南道尔、克里斯蒂等世界级大师,拥有众多而又狂热的读者。其中最让笔者感动的是读者使福尔摩斯“死而复生”的故事。
    那是在1894年,柯南道尔在创作了以福尔摩斯为中心人物的十二篇故事之后,准备改而从事他认为更严肃的历史小说的创作。于是他在《最后一案》中安排福尔摩斯与英国犯罪集团的首领莫里亚蒂教授一起坠入瑞士荣兴巴赫瀑布的激流中死去。对于这个结局,英国读者立即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有人还带上了黑纱。有人甚至对作者进行威胁谩骂。柯南道尔又惊又喜,最终向热情的读者屈服,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从瀑布的深渊中死里逃生,开始了又一轮对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故事。最后柯南道尔为福尔摩斯安排的结局是退休到乡下安居,钓鱼养蜂,不再过问世事。
    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对读者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实在让人震憾。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充满智慧而又严肃正派的大侦探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也为世界文学画廊增添了宝贵的人物形象,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相比而言,中国公安文学从建国初期的硝烟中诞生至今,也已有了五十年的历史,其间虽有大量佳作问世,但却没有产生过一位在全国更不用说在世界上有影响的警探形象,不能不说是我国公安文学的一大遗憾。因此,塑造中国的福尔摩斯,塑造世界级的中国警探形象,应成为中国公安文学作者的努力目标。如何达到这个目标,笔者略谈一点拙见。
    一、定位通俗文学,集中人力精力塑造中国读者喜闻乐见的警探英雄形象
    公安文学尤其是其题材范围内的侦探小说是人们非常喜爱的一种通俗文学。在中国,侦探小说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最早的当属古书上记载的各种案例,可以说是中国侦探小说的雏形。在后传奇中和宋元话本中那些公堂断案和侠客传说中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曲折斗争,是讲究悬念的破案惩恶故事。包公、狄仁杰既是百姓心目中的清官又是侦破疑案的大师。明代的冯梦龙在《三言》中创作了多篇公案小说,其中《醒事恒言》刊于1627年,比西方侦探小说鼻祖埃德加·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发表于1841年)早了两百多年。民国年间,程小青创作了包括一百几十篇系列小说的《霍桑探案集》,模仿柯南道尔的方法,塑造了旧中国的福尔摩斯形象,受到读者欢迎。这些文学作品与人物形象,构成了当代公安文学与古代文学及现代文学的历史承传关系,为在今日中国的土壤上产生新包公和中国的福尔摩斯扎下了深厚的基础。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文坛出现了先称为“法制文学”后发展为“公安文学”的可喜潮流,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警察生活为题材的文学作品,给社会上造成了一次次震撼。如魏人的《刑警队长与杀人犯的内心独白》、《刑警队长的誓言》、《刑警队长日志》等系列小说(其中《刑警队长的誓言》改编为电影《龙年警官》,获文化部“优秀影片”奖);海岩的长篇小说《便衣警察》改编为电视连续剧后,一曲主题歌唱红大江南北,张策、张卫华创作了《第四民警小组》、《女民警的坎坷经历》等金盾文学获奖作品;曹正文有《秋香别墅的阴影》等颇为精彩的推理小说;汤保华有以司徒川为中心人物的侦破小说系列;马铭有以桑楚为中心人物的探案系列……一时间,公安文学的大旗下高手云集,新老作家荟萃,优秀作品层出不穷,展现出灿烂的发展前景。
    可是,中国读者所公认的能和福尔摩斯媲美的警探形象至今尚未诞生、一些较为优秀的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根本不为广大读者所熟悉。例如《便衣警察》的主题歌,许多人会唱,可提起主人公周志明的名字,恐怕知之者甚少。究其原因,相当复杂,也许是在中国这块任桔太多的古老土地上,不容易出现天马行空出神入化的警探英雄形象;也许是这类作品所涉及的社会层面太宽,行业知识太多,让作家难以驾驭;也可能是专心致志创作这类作品的作者还太少,不容易从量变而质变,沙里淘金地凸现顶尖级作品;也许……笔者认为。公安文学的作者们未曾努力同心,将目光聚焦于属于通俗文学范畴的侦探小说上,是一个重大的原因。
    说起通俗文学,有不少作者持轻蔑态度,就是公安文学的作者们,也不乏这种倾向。无可否认,公安文学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以多样化的作品和风格丰富了自身的美学形态,给中国当代文学增添了一道亮色,相当一部分作者将他们的艺术激情灌注于有“纯文学”味道的作品,将着眼点放在展示人生、品味人生,反思人生上,无意于构思以侦破疑案为主要情节的精彩小说。这样做,的确有利于提高公安文学的层次与品位,但却显然不利于让广大的人民所知晓,所熟悉,从而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如魏人笔下的刑警队长傅冬,是一位有血有肉的现代警官形象。作者深刻而形象地描绘了他面对家庭、同志、社会各方面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揭示了警察所负荷的沉重人士,呼唤人们的理解与关怀。笔者对此非常欣赏。可惜对警察生活显然很了解的作者却没有或者不屑于围绕这位刑警队长来讲述~个个情节曲折离奇的破案故事,这样便不容易使主要人物的形象深入广大读者心中。尽管此作在改编为电影时,增加了侦破犯罪的情节,但精彩程度不够理想,作用并不明显。随着时光的流逝,它所蕴涵的意味也会渐渐淡薄。可以说,不少公安文学的作者热中于创作现实主义流向的作品,试图在作品中描述公安干警的人生历程与心灵历程,表现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真实的人性,复杂的人情,从而塑造丰富而丰满的典型人物形象。这种做法本身无可厚非。但笔者认为,公安干警所从事的工作在和平时代最具特殊性,描绘公安干警的文学作品就应该抓住这一特殊之处来打动读者,让他们在波满云诡的是疑案件中了解公安民警闪烁名刀光剑影的不平凡生活,认识神、智、勇俱全的中国警探形象,方能更好地唤起读者对公安干警的关注与理解。
    在中国公安题材文学中,最容易引起广大读者关注的也最有发展前途的是侦探小说,它属于通俗文学。它的着眼点首先是故事,是情节。然而,通俗文学也十分注重人物。中国新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在其作品中,始终以人为中心。他说:“武侠小说并不纯粹是娱乐性的无聊作品,其中也可以抒写世间的悲欢,能表达比较深的人生境界。”(转引自黄修已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侦探小说一般是通过种种扑朔迷离的悬疑案件最终真相大白来反映人生,揭示社会问题,从而塑造人物。它历来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也引起了中国文艺理论界的重视。对其如何发展,如何借鉴国外侦探小说成功经验,已经成为许多理论工作者研究的课题。这些现象对侦探小说的创作十分有利,发展前景十分乐观。因而,中国公安文学的作者们应摒弃前嫌,让公安文学扎扎实实地定位于通俗文学,集中人力精力创作广大读者所喜欢的侦破小说,并努力拓展这些作品的深度、广度和厚度,提高其品位。才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出现全国读者所熟知、所喜爱、并能冲出中国享誉世界的中国大侦探形象。
    二、打破现实桎梏,用理想化的浪漫手法构思奇特故事,塑造警探英雄
    国外不少优秀作品的成功经验证明:塑造大侦探形象,靠的是精彩曲折的故事。故事越离奇跌宕,罪犯越凶残狡诈,越显出侦探的超常智慧与勇敢。这些故事若是要在现实生活中对号入座,恐怕人人都知道不可能。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相信它,喜欢它,原因很明确,现实社会与人生本身太复杂,太沉重,负荷着这些沉重的人们需要精神上的调剂与解脱,而侦探小说中那远离现实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以及大侦探的见微知著、卓尔不群就为他们带来了极大的愉悦与享受,于是故事是否真实,便不成其为问题了。
    如英国侦探女皇阿加莎·克里斯蒂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叙述了一个极为离奇的故事。一个人在列车上被谋杀,身上被捅了十二刀,同一节车厢里的十二个人个个有作案嫌疑,但个个无作案证据。大侦探波洛经过丝丝入扣的逻辑推理,推论出了真实案情。原来死者十年前绑架了一名幼女,伤害了许多人,敲诈了大笔金钱,末受到法律制裁,后来,遭受不幸的十二个人联合起来杀死了凶手,为小女孩全家复了仇。最后,波洛将“凶手是一名职业杀手,杀人后已逃掉”的结论告诉了上列车查案的国际刑警。如果要认真研究,这故事的情节有很多不合真实且不合法之处。然而,读过克里斯蒂这篇作品的人很多。尤其是改编为电影之后,更受欢迎。人们欣赏这个迷宫似的疑案,佩服大侦探过人的智慧,喜欢这一有人情味的结局,在阅读作品中,达到了“愉心”的目的。而其中是否有不真实及不合法之处,读者也就可忽略不计了。
    中国古代的作者与评论家们也深知这个道理。《战国策·魏策四·唐睢为安陵君劫秦王》中方圆仅五十里的小国使者唐睢在面对秦王的威胁时,先用“布衣之怒”的豪言壮语回答秦王“天子之怒”的恐吓,并“挺剑而起”,使凶暴的秦王长跪道歉、据《史记·刺客列传》载:“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文中唐睢出使秦国,不可能带着刀剑去见秦王,“挺剑而起”及相关情节疑是虚构。但文中唐睢不畏强暴,用生命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正义形象千秋万代永具艺术魅力。正如清代的高塘在《公荆国语国策钞》中所云:“凛凛有生气,读之快意,不必其事之有无。”《战国策》是历史著作,在能塑造英雄、鼓舞民众志气时尚不必细论事之有无,作为文学作品的侦探小说就更应该大胆驰骋想象,构思奇情妙趣之故事,塑造理想的警探英雄形象。
    中华民族是富于幻想的,中国文学史上的浪漫主义是源远流长的。例如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就在《离骚》中将理想、现实、历史、神话融为一体,写自己在幻境中忽而济沅湘向大舜陈辞,忽而叩天门求见天帝,忽而又求于宓妃等神女,诗人上天入地追求理想的精神,受到历代人民的喜爱和景仰。而绝没有人会愚蠢到因为其情节不真实而轻视屈原的作品。
    当然,这就涉及到创作思维的问题。多年来,相当一部分中国公安文学的作者在侦探小说的构思上难以跳出真实生活的范畴,是中国的侦探文学徘徊于低谷状态的深层因素。
    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生存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在古代公案小说中,含冤莫白的人们盼望清官为之昭雪沉冤;在侠义故事中,饱受凌辱的百姓希冀侠客出来扬善惩恶,清官和侠客是法律的代表,正义的化身。今天,中国的法制仍不十分健全,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较滞后,人们的思维模式也还有小农意识的阴影。在侦破小说中,还常会出现警察破案有来自种种方面的掣肘,而有时要靠职务较高的大人物来排除疑难,扫清障碍。于是,“大人物”实际上代表法律的力量,解决问题有时靠的“人治”而非“法治”,这是极不正常的。现实社会中关系网也极为错综复杂,在案情的构思上,作者生怕触及敏感的人和事,怕招来非难甚至灾祸,在描述破案过程时还得注意领导的作用与形象。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总之难以跳出平庸的故事情节。作者应勇敢地抛开这些影响和羁绊,真正以法制意识、科技手段为破案的依托,将案情与侦破放在理想的民主与法制背景中展开,跳出生存环境的桎梏,做到创作思维的飞升与突破。否则,中国公安文学中的侦探小说终难走出低谷,更难冲出国门,载誉全球。
    摆脱了创作思维的桎梏后,要塑造中国警探英雄形象,必须在构思作品情节上下大功夫。
    作为通俗文学,情节的构思至关重要,而侦探小说又与一般意义上的通俗文学不同,侦探小说的奇趣在于它是以解谜为宗旨的。作者的真功夫在布谜,读者的兴趣在猜谜,这样一来,作者与读者之间就展开了一场智力游戏。不会布谜的作者很快就将谜底揭开,或者老早就让读者猜出谜底。这自然会减退读者的阅读兴趣。高明的作者都善于布谜,一开始故意将欲解之谜弄得迷离混饨如同一座迷宫,又有意留下一点点蛛丝马迹,让读者抓住一根细细的进入迷宫的线头,但当读者顺着这一线索或思路进入谜宫时,往往又发现中了作者的圈套误入歧途。书中的侦探不断解谜又不断受阻,读书的人们不断猜谜又不断失误。高明的作者始终不让人接近他的谜底,解谜的过程中又不断布谜,这就使读者深深的迷恋其中欲探求到底。布谜和解谜构成了侦探小说情节的复杂性和曲折性,而在情节的错综复杂与案件的扑朔迷离以及最终真相大白的过程中又更加凸现了侦探形象的高度智慧,揭示出在犯罪与惩恶的对抗性角逐中表现出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规律。这就是侦探小说重要的艺术功能之一,也是它吸引人的返销魅力所在。
    对于这个道理,公安文学的作者们知之甚深,有相当多的作者在构思奇趣和描绘大侦探的奇智过人上付出了艰辛努力,并取得了成功。其中也许很值得一提的是作家汤保华和马铭。
    汤保华从1985年开始创作侦破小说,已发表《蓝十字》、《金手铐》、《红色庄园》、《灵魂盒》、《全日食》、《绝望的金字塔》等多篇以司徒川为主人公的小说,作者通过司徒川在破获那些神秘错综的血腥罪案时所表现的超凡智慧,层层勾画出了这个充满正义而又不失幽默的大侦探形象。作家马铭则以蓝玛为笔名,发表了以桑楚为主人公的系列侦破小说,如《女明星失踪之夜》、《玩股票的梅花老k》、《神秘的绿卡》、《珍邮之谜》、《地狱的敲门声》、《绿蜘蛛》、《天堂并不遥远》等,将五光十色的社会及当代的世相人生浓缩于一个个扑朔迷离的疑案当中,意在塑造可与名震全球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媲美的当代中国大侦探桑楚。事实上,仅仅从这些小说的篇名来看,就是一个个独特的复杂谜面,有一种先声夺人的效果,可以让读者急欲进入这些迷宫,沉迷于令人乐而忘返的智力游戏之中,获得轻松愉快的美感享受。
    可惜的是,虽然汤保华和马铭的系列小说受到侦探文学的研究者们的赞美和推崇,但却仍然不为广大读者所熟知所喜爱,他们笔下的司徒川和桑楚的动人形象还没有真正成为当代中国大侦探形象。由于这两位作者努力的方向非常正确,作品中所显示的艺术功能也非同一般,所以对将来可能获得的巨大成功,笔者满怀希望。
    今天,二十一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福尔摩斯的时代已经十分遥远。但无论社会进化到什么时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如果当今中国公安文学的作者们都努力于同一目标,那么,对于泱泱中华出现正宗国产的大侦探形象,笔者也是充满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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