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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小说

何家弘:真相只有一个,破案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作者:杨阳 发布时间:2007-07-23 08:19:04 浏览次数: 【字体:

 

著名作家苏叔阳在读过何家弘的书后就“喜欢”上了他,多年前就写成一篇《喜欢何家弘》,说“他从事的两项职业,都足以让人仰视,让许多自命不凡的人愧疚”。
 何家弘有两项职业:第一个是法学家,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侦查学和证据法学,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第二个职业是作家,他以“洪律师”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陆续出版,已被、正在被翻译成法语、意大利语、英语等其它国家的文字,甚至在法国有一些研究生把何家弘及其小说作为文学硕士学位论文的主题。
 近期,何家弘的“洪律师”系列进行修订,集结成“何家弘犯罪悬疑小说”系列。

第一章:犯罪小说是给文明人看的
什么是犯罪悬疑小说?
 在中国,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却在名目众多的类型区分中混淆:侦探小说、推理小说、法制文学、公安文学、悬疑小说……这些概念该如何区别呢?1999年何家弘在保加利亚参加“国际犯罪小说作家年会”,其中的“Cri-aminal Writer”直接翻译过来就是“犯罪小说作家”,何家弘比较赞同这个说法,无论什么类型的谋杀,都是犯罪,犯罪这个词有较大的概括力。而小说的一个要义就是要有悬念,让读者有兴趣看下去,于是何家弘给自己的系列小说结合两者,定名为“犯罪悬疑小说”。
 犯罪悬疑小说是西方最受读者欢迎的小说类型,作者包括了文学类毕业生以及某些专业如医学和经济学的毕业生、前外交官与军事情报部门官员、国际金融问题专家、律师、众议员、总统的夫人或女儿(如罗斯福夫人、杜鲁门女儿),还有如克里斯蒂、西默农这样的获得了爵士与院士称号的作者,他们写出了吸引读者的、深入特定领域与高于读者一般想像力的作品,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犯罪悬疑小说。
 中国作协的吴秉杰认为,我国的大众文学、畅销书写作水平之所以不高,是因为我们缺乏一支优秀的知识分子写作队伍。而何家弘代表了专家写作,所以何家宏的作品在国外深受欢迎,是我国犯罪悬疑小说走出国门的第一人,其外语版多次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为什么要写犯罪悬疑小说
 何家弘认为,犯罪悬疑小说是聪明人的智力较量,他一直想以一个中国私家侦探为主人公。但在1993年,公安部出台禁令,禁止私人经营侦查机构,何家弘遂将主人公改为律师。不过既然是律师,查案的程序就和侦探不一样了。律师于一个案件的介入,是在公安部门的刑事侦查终结后,所以其推理要花费的脑力劳动巨大,更是聪明人的游戏。
  记者:侦探推理小说在西方是最为成熟的种类,但在中国不如武侠受欢迎。
  何家弘:很多人认为(包括公安机关都认为),一些描写犯罪情节的作品会教坏人民,所以情绪上和行动上都有些抵制。曾经有一段时间,犯罪类的小说、电视剧很多,后来逐渐被禁止,因为有关部门害怕这些描写犯罪细节的作品会“带坏”民众。但是我觉得,这类文学作品对社会其实是有益的,甚至是积极正面的东西。和现在流行的玄幻、武侠小说相比,我觉得侦探小说更有意义。
  记者:那么武侠小说会“带坏”公众吗?
  何家弘:武侠小说的情节是,侠客们都不用考虑社会规则,直接就能杀人;而侦探小说相反,它是强调法制,你看像波洛这样的侦探,都很有绅士风度。侦探小说和法制文化是有关系的。我并不是说,看武侠小说的人就一定会产生负面效应,但是我认为,文学作品对人的行为是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的。

第二章:小说灌输的是法治意识
武夷山血案用故事解读法学
 “何家弘犯罪悬疑小说”系列中,修改幅度最大的是一本名为《黑蝙蝠白蝙蝠》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一桩在武夷山发生的杀人案———昔日的六位同窗好友在武夷山聚会,其中一位在出游途中突然死亡,大群的白蝙蝠同时飞过。多年后,“我”在法国偶遇一位当事人,开始了对案情的追踪。这部小说是何家弘在武夷山采风期间构思,在法国留学访问期间动笔写成。而此次修订,他删除了旧版中对于证据学知识的大量描写,集中精力讲故事,这符合何家弘一贯的主张,让读者通过故事耳濡目染增加法律知识、法制观念。
  记者:在你看来,法和小说,哪个是你最先考虑的?
  何家弘:《黑蝙蝠白蝙蝠》是一部用小说来解读法学的作品。中国需要法治,但是怎么来实现法治呢?需要人在社会环境中养成法治的习惯。法律其实不是一种很高的东西,并不是说《婚姻法》有几条,每条是什么,这无助于普法,从精神上和思想上来进行法治精神的培养更为重要。而在这个教育过程中,文学这种形式无疑最能让人接受。
  《黑蝙蝠白蝙蝠》这部小说首先是小说,所以阅读它的感觉和教科书、法条是完全不同的。文学作品适合在休息的时候阅读,起到灌输法治意识的作用。
  记者:你“灌输法治意识”的愿望得到实现了吗?你觉得你的小说能对读者起到什么作用?
  何家弘:法律存在缺陷,但是所有的案件最后都要按照法律办,因此侦探小说最后的结局都是:无论罪犯怎么猖狂狡猾,最后还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服。我相信我的文学作品都在给人一种向上的东西。我可以说,侦探小说———包括我的———要求很高的文明程度,要求正义和协商,在法庭上用文明的方式解决争端。看侦探小说的人或觉得,从办案到结案,无不渗透着法的意识。
光抽烟破不了案
 何家弘谈的法治,除了人民自身法治意识的提高,也要求办案机关水平的提高。多年在证据学界工作,何家弘结识了不少警界名人,给他提供了很多破案的素材,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华人神探李昌钰。何家弘和李昌钰在1985年相识,却因为一次偶然的际遇,受托撰写《李昌钰传》,从李昌钰身上,他看到的是努力,而不是“神”。
  记者:写《李昌钰传》是不是有一种同为侦探惺惺相惜的使命感?
  何家弘:没有这么夸张。我当时正同时在研究美国司法制度,我感觉写《李昌钰传》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写作过程中李昌钰给我提供了很多美国司法案件的材料,让我对他,包括对美国司法制度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记者:对于没看过这本书的人,你怎么概括李昌钰这个人?
  何家弘:李昌钰首先是很聪明,很勤奋。在美国社会中,他是一个很善于推销自己的人。他的口才很好,很有幽默感,很能讲,其实美国有比他更有成就的科学家,但是不善于推销,所以并不如他有名。李昌钰的经历很有传奇色彩,他是江苏人,18岁到台湾警官学校念书,他的妻子宋妙娟是马来西亚人,在马来西亚当过报纸编辑。他们1965年去美国,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50美元。李昌钰上学勤奋刻苦,打工很拼命。他还当过武术教练,当时美国人了解的中国人并不多,但总觉得只要是个中国人都会点功夫,跟现在是不一样的,所以当时李昌钰成为了武术教练,可见维生之艰。后来的李昌钰就是一个工作狂,所以会有很多的成就,建立了他的神探的名声。李昌钰的工作很刻苦,检查一个案子需要大量的工作,我们有些公安文学是在胡扯——主人公警察抽了多少根烟,突然想到了破案的关键……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破案需要大量细致的工作,李昌钰也不是什么案子都能破,陈水扁的案子就破不了。所以并不是说,别人都已经没办法的案子,只要他一去就水落石出。
  记者:为什么中国没有“神探”,中国公安系统似乎很少有李昌钰式的警探?
  何家弘:中美的法律制度环境不同,美国是抗辩式诉讼(见链接),他们对于证据要求很高,在法庭上侦探更有表现自己的空间。李昌钰最为全国人所知就是接手了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他作为侦探大谈勘察证据。

冤假错案,
真相只有一个
 何家弘的多部小说都是选自真实的案例,比如《双血型人》的题材就来自1989年轰动一时的大案———石东玉案:被检测为A型血的关传生被杀,被指控杀人的石东玉身上有A型血痕,自称没杀过人的石东玉被判死刑,最后死缓。多年后因为另外一件案子的侦破,办案机关来到人民大学和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用陈旧的血痕进行DNA检测,先进的技术最终判定,石东玉不是杀人凶手———石东玉与弟弟石东成因家庭纠纷打架,身上留有弟弟和父亲的血迹,血型的混乱造成了案件的误判。而其实关传生的血型为AB型,石东玉衣服上的血型有AMN型、OMN型,被告人父亲石法礼、弟弟石东成的血型分别为:AMN型、OMN型,吻合口供。何家弘结合他的专业知识,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A、O双血型人,这在一百万人中才有一个。
  记者:你下一步小说的内容还会是冤假错案题材吗?
  何家弘:我要写的话,首先考虑的是2005年的佘祥林案。在这个案子中间,我最感兴趣的人物是张在玉,她在失踪11年后回来,11年了,人生中有多少个11年可以重来?佘的11年都在牢里经历了。张在玉写了一封信给佘祥林,我印象大概是这样:“过去的一夜已成废墟/我不是生活中的幸运者/但是/我可以骄傲地说/在短短的时间内我历经了人生最多的辛酸”。张在玉这个人身上体现了人性的很多方面,她自己因为赌气离家出走,11年后回来,看到的却是牢里的丈夫和可怜的女儿,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

□链接
抗辩式诉讼
  抗辩式诉讼是英美法系审判制度最主要的特点。这个制度有两个基本要素:其一是由诉讼双方提出其主张和证据,其二是由中立的法官和陪审团依据双方的主张和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
佘祥林案
  佘祥林,男,1966年生,湖北人。1994年1月,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后,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佘杀害。4月11日,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佘祥林遂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10月被判死刑,几经上诉,最后在2005年3月出现戏剧性转折———张在玉回来了。而11年中,佘祥林亲人的命运也被改写:母亲变得又聋又瞎,案发后去世,女儿上到初一时即因此辍学,哥哥上访被关41天,乡亲继续奔走,花费巨大,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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