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在情绪与理性之间——读《影像中的司法》
当那本橙黄色的封皮跃入眼睑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原来“司法”也是可以被“娱乐”的。首先,有那么多电影取材于司法或涉及司法,而且被导演们用街头巷尾的枪林弹雨和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表现得扣人心弦、生动有趣;其次,还有这么一群人,看了这类电影还不过瘾,非得在“法意识形态”里纠缠一番,反刍一下。于是,便有了这本《影像中的司法》徐昕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本书主编徐昕在序言中称“本书可谓国内一部较早的有关法律与电影的专论”,笔者对“专论”二字略有保留(尽管书中有专门一部分名曰“专论”),毕竟“专论”两个字过于学术,而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读者的血管里激荡着一种“诗性”,这也恰恰正是编者所追求的。正如徐昕自己所说,本书的作者们“没有把视野完全局限在法律问题上,许多文章还更广泛地讨论了爱恨与情仇、生命与死亡、人生与人性等论题”。
对于整日游弋于概念、逻辑和所谓“法律思维”中的法律人来说,《影像中的司法》无疑是好看且让人愉快的书。
《影像中的司法》分“外国篇”、“中国篇”、“专论”三部分,这可谓一种最简单的编法,如果从法律的角度去编,技术上就要复杂一些。实际上,在主编的序言里已经作了这种努力,列出了十个专题:(1)审判和法官;(2)律师;(3)检察官;(4)警察与犯罪;(5)监狱;(6)私人执法、私力救济、私刑及暴力;(7)法律与未来;(8)法律与宗教;(9)法律与性别;(10)偷情与法律。但全书在篇章结构里没有这么安排,或许编者认为即使这样去安排,也未必能涵盖本书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因为一方面,几乎任何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都不可能是主题的简单图解,而总是叠加或交叉着复合的信息;另一方面,影视中的司法与现实中的司法总是存在着真实的联系,而观察它们的角度和方法也是多元的。
比如在笔者看来,徐昕所言“诗性”,其实就是一种“情绪”。观众在看电影的时候,更多的就是被一种情绪所牵引,电影的制作者为了把观众诱入其设计的“情境”,用人物道具、摄影技巧、对话和音乐营造了一种电影的情绪氛围,一旦这种氛围获得了观众的心理共鸣,银幕上的情绪便在观众的内心里发生,甚至转化成观众内心的一种真切感受。
即使是更具理性的法律人,面对电影中的司法,也难免从人物命运的角度去感受,毕竟他们本身也都是置身于现实世界的血肉之躯。于是我们在《没有断头台的小岛》中哀戚于作者和圣皮埃尔岛上居民对死刑犯尼尔的同情;在《被操控的正义》中与作者一起为伊斯特实现“正义”的手段叫绝;在《秋菊的秩序世界》里缠绵于作者试图极力去理解的那个“个体所有制”的秩序世界;在《静悄悄的圈套与哀伤的正义》中怅然于作者挑明的人性压抑……
但这本书的意义更在于,它恰恰是从法律人的角度去看电影中的司法,所以这本书在追求正义的同时既渲染了情绪,又没有停留在情绪上,而更多的是以法律人特有的知识分子姿态,深入到电影的法制史背景中、法的哲学追问中、法的社会学视野中、法与人命运的关系中,提出问题,寻找答案。情绪在这里已经表面化了,更多是因为“诗意”的叙述或表达,大多数情况下也都没有影响到对“司法”的严肃思考,反而提示我们,正义或许并不完全出自理性,而情绪中的道义冲动,也未必不是正义诉诸法律的合理路径。因此,法律人应当学会在情绪与理性之间,找到或实现正义。
(作者为《中国审判》杂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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