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文化>警察书屋>详细内容

警察书屋

区枢译小河滋次郎《监狱学》述评

来源:www.jsjy.gov.cn 作者:郭明 发布时间:2005-02-11 18:13:09 浏览次数: 【字体:

 

小河滋次郎系清末日本最重要的监狱学家,对近代中国监狱学的诞生亦影响至巨。有关小河氏的生平及对汉语监狱学的影响,笔者曾撰《小河滋次郎与中国监狱学》一文,可以参阅。小河氏著述颇丰,译为汉语的有《监狱访问录》、《监狱学》、《狱务揽要》、《狱事谈摘》等作品。其中,由董康编译的《监狱访问录》,因有沈家本为之作序,似乎声名最赫。不过,我已经指出,一般人甚至以为《监狱访问录》乃董康所作,诚为讹误。《监狱访问录》事实上录自小河氏的讲演稿,不妨看做小河氏监狱学的一个节译本。这样的节译本,其实还有刘藩于1905年夏和贺国昌于1905年冬译行的《监狱学》各一种。然而,小河氏《监狱学》的全译本,却是由区枢组织译成,汉语本以精装三卷本面世(1906-1907)。而其间,主事者区枢为早日成其译事,备极辛劳,终而殒命,闻之感人至深,不免唏嘘!

区枢者,字天相,别号纪南,广东南海人(?-1907年)。于光绪三十二年夏由法律大臣派赴日本调查裁判监狱事宜。据该书参与译事之眷属朱之英,在第三册所作“后叙”称,“区枢于1906年赴日前,本已被派任四川綦江知县,未及上任,旋承法律大臣命,赴日本考查刑法”,笔者疑区枢此行即为法部派遗董康、王守恂、麦秩严赴日调查之同道。区枢在日期间,“与小河博士交相善,朝夕过从,讨论监狱学者垂半年。博士复偕往参观东京及北海道各监狱,为之解释证明。大令守此,盖已略有心得矣。”。遂命其在东京留学的亲子区汉槎,于日本东京组织“明志学舍”并约请若干留日学生共同担当译事,时间为1906年至1907年10月间。小河氏原著全两册,中译本征得小河氏同意,别为三册。第一册于光绪三十二年八月初一印刷,九月十三日发行;第二卷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三十日印刷,次年四月十五日发行;第三卷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三十日印刷,次年九月一日发行。

《监狱学》一书为小河滋次郎监狱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大成之作,代表了日本当时监狱学研究的前沿水平,也是日本当年吸收转化西方大陆法系监狱学理论的最初文本。该书译本刊有小河氏西服半身照,内有日本国穗积陈重、青浦奎吾、小野田元熙、都筑馨六、中野健明等小河氏师长学友为之序。同时,还有区枢的译序和小河自撰的例言(内容同于自序)。以上诸文字包含了小河氏的生平志业、学术传承以及成书经过等问题,颇有史料价值。可惜的是,区枢中译本未提示原著出版年月,作者至今亦无缘面见日文原著,故不知其具体出版日期,但从书中所引止于1899年的统计资料来看,至少当于1900年作成并可能稍后于此出版。

如已所知,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进入了快速的全面改革社会时期,其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文化的诸多方面,大量吸收引进西方近代以来的制度与技术文明。在制度与技术文明继受的过程中,思想与学术的渗透亦随之跟进。当此情状,其实也考验了日本社会的学习能力。不过,若以今日之眼光顾看当年之情形,不得不承认日本社会在转化西学为其所用一途上,做得颇为成功,即以小河滋次郎的监狱学研究及其实践为例,亦极富说服力。

小河滋次郎是日本著名法学家穗积陈重的高足。虽然,日本学者岛田正郎在“清末之狱制改革及大清监狱则例之编篡”一文中,提到小河氏为“东京专门学校毕业”,但据穗积陈重为小河氏《监狱学》序中所言,小河氏当为东京大学法学部学生。笔者以为岛田氏未曾得见小河氏《监狱学》,正如同其未曾见及《监狱访问录》而信以为董康所作,两误均由之未见其书所致。穗积陈重博士于1889年把小河氏推荐给时任内务省警保局长的青浦奎吾。清浦奎吾“闻而大悦,引之内务省,使专掌监狱之事。”由于小河滋次郎在校期间,受惠积陈重点拨,已立志研究监狱学。关于这一点,穗积陈重在序中说得十分明白,“余一日谓君(指小河氏)曰‘监狱之事,社会风教淑慝,所关国币岁费增减,所系为国家要务,当路者所宜用心也。故如欧洲诸邦讲之者,严别为一科专门之学,以讨寻其利害关系,而在吾国,未闻为学理之研究者,可谓缺典。君岂无意于是乎?’君以余言为言,由是而后留心斯学,沈潜研磨,屹屹不倦,大有所得。”小河氏既学有所得,则一旦职司监狱事务便愈加用心钻研。当其时,日本内务大臣山县伯锐意改良狱政,特聘法国监狱学家遮伯为狱务顾问,小河从其了解德国监狱制度甚多。自1886年至1897年10余年,小河氏从监狱科长,到神奈川县狱典狱长辗转任职期间,不仅注重实际调查,而且不断总结经验,陆续写成“狱务揽要”、“狱事谈摘”和“日本监狱法讲义”等书出版。1895年以后,小河氏因“痛此学之不讲,窃有志发明”,决意撰写监狱学之系统著作。不过,一旦着手此项工作,他还是感到了困难重重。如其“例言”所道,每研究而益感其深奥,欲着手而愈觉其艰难,惘然而投笔者,前后不知几度。在其顿挫犹豫之时,青浦奎吾自德国访问归国,带回新刊德国监狱学数部,送给小河氏。其中,德国监狱学家苦罗尼的《监狱论》使其受益良多。据青浦奎吾介绍,苦罗尼系德国亚卑德监狱监狱长,因监狱学研究而闻名欧洲司法界,获柏林大学名誉博士学位。根据小河氏在“例言”中说明,他的《监狱学》“其叙次体裁,殆全基于苦罗尼氏所著监狱教科书;笔法亦模仿之。惟本书立论基础,在本邦现行及将来监狱制度。”由此可知,小河氏对于借德国之“体”而行日本之“用”是有其自觉的。至于这种学术装置之转化,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其差异如何?笔者因为无法读到苦罗尼氏的原著,难以进行比较分析。但通读小河氏《监狱学》,笔者可得之初步看法是,其犯罪与刑罚的理论从苦罗尼继承颇多,而行刑制度的基本知识也多据其介绍,但从“总论”到“个论”,总的呈现了对监狱制度之日本化的持续努力,其“个论”的实务部分主要是对日本监狱法的扩张解释和大量补充说明。尽管如此,如果联系当时整个日本法律文化与制度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那么,从概念到话语——这里指的是大陆法系的“价值-工具”结构已经成为日本学者处理其本国事实与问题的手段。在小河氏的心目中,其“立论基础”自然指的是日本监狱的事实与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小河氏《监狱学》完成了西方监狱学的东方化(主要指日本化)的建构。这个东方化了的《监狱学》,一旦被译成汉语,转而输入到中国,可能连小河氏本人也无法估量它会进一步产生怎样一种嫁接效应,以及,它还是否能够成功地面对中国当时监狱制度的事实与问题呢!

为了使小河氏《监狱学》成为一个可借以比较的“文本”,有必要将这一文本的结构、内容及其特点作一概要的介绍分析。

小河氏《监狱学》分为二编二十五章及附录一项,总字数约32万8千余。第一编总论,共计七章;第二编个论共计十八章;附录为日本当时通行的监狱法规11则。“总论”主要就监狱的现象及其制度化运作的一般原理与知识,以七个章次加以论述。它们是第一章监狱之沿革;第二章犯罪及刑罚;第三章行刑法;第四章犯罪之预防;第五章监狱构造法;第六章监狱管理法;第七章监督权之所在。“分论”主要就监狱行刑之诸项实务的概念、应用程序等有关法定事项作出讨论说明。它们是第一章收监;第二章在监人检束法;第三章戒护官史勤务法;第四章遇囚法;第五章惩罚;第六章赏舆;第七章书信及接见;第八章监房访问;第九章释放;第十章作业;第十一章给舆;第十二章卫生;第十三章会计;第十四章教诲;第十五章教育;第十六章书籍;第十七章监狱统计;第十八章补遗。上述目录章次如同“导游图”,其实已经托出了一个显在的结构,它把监狱学的问题分成“狱理”与“狱务”两个基本层次,通过“总论”与“个论”的标定,解决相应内容的层次归属。这种把复杂事物之划分为一般和具体的属性而加以分别讨论,乃是大陆法典编篡主义“总则”和“分则”之分层法在教科书编著体例中的典型表现。可以说,小河氏《监狱学》因袭了苦罗尼氏《监狱论》的这种结构特点。这一结构特点的因袭性在继受大陆法学影响的日本诸部门法学中具有普遍性,不妨视为对西方大陆法学传统移植吸收而在文本上留痕的明显证据之一。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这种体例-结构上的相似性,并不足以说明两者内容处理亦会至于雷同。事实上,细读小河氏《监狱学》,给人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小河氏根据其多年对于日本监狱管理的经验及其思考,试图在苦罗尼氏的文本规范框架中,尽可能形成自己的“立论基础”,以便掌握其“话语逻辑”。这种努力是否妥贴到位,小河氏本人自有警觉,他说:“燃眉之改正,故往往失脱融化之妙,支牾于格,所谓以竹接木,体裁不良,是则望读者所容谅,而自有取舍于其际也。”这说明,在借鉴和转化西方学术文本使为己所用的过程中,形式和内容能否协调是作者所关心的问题。以笔者研究认为,小河氏《监狱学》文本转化的结果还是值得称道的。最主要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其阐述狱理已经形成自己的言路表达。表现在作者一方面尊重苦罗尼氏《监狱论》的章次逻辑,例如在“总论”的七章内容安排中,各章的内容具有某种内在的叙事关系。前两章作为前提交待了监狱的历史来源和现实根据;第三至第七章,探讨监狱制度与方法构成之主要方面,即以行刑制度为基础并以保证行刑实现为目标的建筑、管理、监督等项制度安排的理论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小河氏赖以表明自身并非一个简单的知识搬运工,是他将自己对监狱事实与问题的悟解,籍上述之叙事关系而在具体的行文中进行自成言路的说理与分析。这些说理与分析的融通自如是在其《监狱学》被译介成汉语版本输出后,在民初的中国监狱学人加以再利用的过程中,多少被减损和削弱的。只须比较民国初期的不少监狱学版本,便可得此印象。二是其介绍狱务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实践总结。表现在“各论”的十八章从“收监”到“补遗”,其内容体现了小河氏参与当时日本监狱制度管理及其改革的实际经验,依据通行的监狱法规对监狱日常事务所作的广泛整理与归纳。

小河氏《监狱学》在清末受到中国官学两界人士的青睐,各种译本大量输入并得到广泛传播。它对于汉语监狱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直接藉此为清末改良监狱提供了知识资源;而且,作为二十世纪初东西监狱文化沟通的产物和日本近代监狱学史的开山之作,在它被译转成汉语之后,实际上又成了媒介中西监狱学的一个知识初胚,一个效仿摹本,因此对汉语监狱学的诞生具有滥殇性和模塑性的影响。翻开民国初年王元增等多人的监狱学著述,可以明显感到其中刻有小河氏监狱学译本的痕迹。细察这深入浅出的学术留痕,区枢的小河氏《监狱学》译本,无疑又是其中最为浓彩重墨的一笔。

小河氏斯人悄然已逝,区枢斯人肃然而殁,百年前汉语监狱学他山攻玉,百年后汉语监狱学又复何之?

 


此文发表于《法学家》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7月第1期,第130页。收入拙著《学术转型与话语重构——走向监狱学研究的新视域》,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第59页。

详第二册小河氏悼文及朱氏“后叙”。不幸的是,区枢于第一册译行之后数月,便因积劳成疾而撒手西归,为此,小河氏于第二册译本出版之时痛书悼文,以志哀思!

见朱氏“后叙”。

见穗积陈重序文。

见青浦奎吾序文。

见其“例言”。

监狱学 书屋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