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锋《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控制战略》有感
罗锋,男,1944年2月生,陕西省富县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1978年9月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92年8月任公安部法制司司长,1993年3月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1995年11月起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公安部纪委书记,公安部副部长,晋升为副总警监警衔,2005年10月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2006年6月任中国保安协会会长。
罗锋教授较早提出,衡量社会治安形势的好坏,不仅要看刑事案件的发案数、增长幅度及危害程度,也要看各类治安案件、治安事故的发案数、增长幅度,还要看群众的安全感和群众对治安问题的承受能力,并积极主张在治安状况评价中引入公众安全感这一指标。
早在20世纪80年代,罗锋教授就明确提出,不能用静止、封闭的观点,而应当用发展、开放的观点看待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罗锋教授是我敬重的学者型领导干部。他长期学习研究法律,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并担任多所著名大学的兼职教授,著述颇丰。
在担任公安部领导期间,他先后分管过公安法制、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监所管理和禁毒工作,参与和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积累了丰富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从领导岗位退休后,他依然潜心研究,笔耕不辍,不断有研究成果问世,是我等后辈学习的榜样。近日拜读罗锋教授的最新力作———《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控制战略》(简称《战略》)一书,感触良多。
可以说,这部著作记载了罗锋教授近30年来对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动态研判和科学阐释,以及与犯罪控制战略和社区警务改革同步进行的前沿理论探索和政策论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及公安工作理念的发展变化。全书不仅包含着丰富的理论观点,而且闪现着光辉的实践品性,是一部研究中国警务改革战略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性力作,也是一份珍贵的历史资料和学术文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读后深受启发,很受教育。
把公众安全感引入治安状况评价体系
正确判断社会治安形势,是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治安防控对策的重要前提。为此,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标准。但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一直缺乏一套科学的社会治安综合评价体系,人们习惯于把刑事发案的数量和比率作为评价治安好坏的主要标准,从而得出我国治安形势日益恶化的结论,直接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
面对这种情况,罗锋教授敏锐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世界通例的社会治安评价标准体系,并从“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这一基本论断出发,较早提出,衡量社会治安形势的好坏,不仅要看刑事案件的发案数、增长幅度及危害程度,也要看各类治安案件、治安事故的发案数、增长幅度,还要看群众的安全感和群众对治安问题的承受能力,并积极主张在治安状况评价中引入公众安全感这一指标。这种对社会治安综合评估的观点,在当时具有开创性,令人耳目一新,并因其科学性而被广泛认可,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从一元论到综合因素系统论的转变
如何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后我国面临的社会治安问题,特别是犯罪增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改革开放的关系,曾经是一个引发激烈争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罗锋教授就明确提出,不能用静止、封闭的观点,而应当用发展、开放的观点看待社会治安问题,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他认为,对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能再回到计划经济和封闭的社会状态。他还大胆预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犯罪总量将进一步攀升,社会治安形势会更加复杂,对此应当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这些观点的提出,不仅澄清了理论上的认识误区,也为制定社会治安对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正因为这样,犯罪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并被称为犯罪原因学。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长期受到“左”的思想和教条主义的束缚,“私有制是产生犯罪的总根源”、“阶级斗争是产生犯罪的惟一原因”、“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产生犯罪”等观点占据主导地位。然而,这些观点无法解释我国社会大量存在的犯罪现象。罗锋教授当时撰文指出,我国现阶段犯罪的主要原因不是阶级斗争,而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因素。犯罪原因是一个多层次的、综合的、变化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关系统,包含着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生理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以及文化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有机结合而形成一定的罪因结构时,便可能导致某种犯罪现象的发生。这种从单纯的阶级斗争一元论到综合因素系统论的转变,是我国犯罪学界关于犯罪原因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对于破除僵化思维,正确认识“犯罪是社会的综合病症”,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对策研究,制定综合性的犯罪控制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新时期我国警察控制犯罪的战略蓝图
面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日趋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如何深化警务改革,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个领域,罗锋教授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他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大胆探索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结合起来,通过对改革我国公安管理体制、完善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增强警察实力、强化警察基础工作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讨,精心谋划新时期我国警察控制犯罪的战略蓝图。
比如,在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上,他提出改革必须遵循五大原则,即有利于维护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权威,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对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方面的责任和积极性;在增强警察实力问题上,提出“增强警察实力不能以数量求生存,而必须以质量求发展”,并指出“‘向素质要警力’既是解决我国警力数量不足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21世纪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和强有力的公安工作的惟一正确道路”;在警务改革问题上,提出我国的警务改革既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的新路子,构筑全社会防控犯罪的铜墙铁壁,又要继续完善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大力提高警务工作的科技含量。这些思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既是公安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也是公安工作规律的探索和反映。历史证明,当初的这些思想,很多都已经成为了指导实践的理论和制定政策的依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警务改革。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衷心祝愿罗锋教授思想之树常青!
■《战略》一书共16章,39万多字。第一部分是“形势论”,以调研和统计资料为依据,分析了改革开放初期、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三个时期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
■第二部分是“控制论”,从公安工作与犯罪防控的关系切入,论述了警察职权、警察体制、警察实力与犯罪控制的关系;
■第三部分是“改革论”,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出发,探讨了我国警务改革多方面深层次的问题。
作者简介:
鲍遂献,男,1962年9月生,河南嵩县人。1980年至1994年,先后在武汉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任教和从事研究工作,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师从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首位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曾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治安局副局长,现任职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兼任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入选英国剑桥大学《世界名人录》,并曾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