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任克勤教授--侦查学者
任克勤,1959年生,江西铅山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主任,侦查学学科带头人,1999年被评为教授。人民警察二级警监。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香港警务人员进修班特聘教师。公安大学侦查系客座教授。广东省高校首批“千百十工程”校级学术带头人。
系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第六、第七届副主任,广东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中国劳教学会戒毒专业委员会特邀委员。广东省警察学会理事、刑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特邀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全国《侦查学论坛》编委会委员。
先后毕业于江西政法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中央党校。先后在中山大学进修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中国人民大学侦查学高级访问学者。历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侦查系副主任、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处长,学院学报《政法学刊》主编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任克勤教授长期在公安高校工作。在全国侦查学、法制心理学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先后担任侦查系、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等业务部门领导职务。任克勤教授讲授《侦查学原理》、《刑事侦查学》、《侦查心理学》、《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学》、《刑事被害人学》等课程。199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光荣称号。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当选“中共广东省省直机关党代表”。当选南昌市青云譜区人大代表。多次被评为学校、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多次受嘉奖。被广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参与完成国家“八五”社科项目“当前中国社会稳定问题研究”和“九五”社科项目“中国预防犯罪通鉴”等多项国家课题,主持完成广东省社科项目“广东经济犯罪问题研究”、广州市社科项目“广州毒品问题研究”;主持公安部项目“我国‘冰’毒犯罪问题研究”等省部级课题多项,完成厅局级课题多项。参与主持完成地方立法《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出版专著《诈骗及其对策》《刑事被害人学》《侦察心理学》《证人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侦查心理学教程》《广州毒品问题研究》《刑事案件侦查教程》《刑事侦查学总论》等著作教材3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其中《粤港澳跨境犯罪问题研究》等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权威刊物转载。科研成果获政府部门省级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省优秀期刊作品二、三等奖等20余项。课题《经济犯罪问题研究》获广东省社科“九五”规划优秀成果三等奖,专著《广州毒品问题研究》、《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先后获本院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文《论经济犯罪及基本对策》获第三届广东省期刊优秀作品二等奖。1998年应邀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侦查学研讨会”。连续三届(6年)被评为学院“科研先进个人”。
在法制心理学领域,任克勤教授对《侦查心理学》《证人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具有研究专长。其中,《被害人心理学》是任克勤教授继撰写的《刑事被害人学》(1989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之后主编的又一部专门研究刑事被害人的学术著作。这两部专著都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刑事被害人、被害人心理学的著作,填补了我国在刑事被害人学领域的空白。《被害人心理学》于1997年12月由警官教育出版社出版。公安部部长助理兼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国际刑警组织名誉副主席朱恩涛为本书题词:“研究被害人心理学,促进刑事科学发展。”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罗大华教授为之作序,高度评价本书。1998年本书获全国大学出版协会“优秀双效益书奖”。
《被害人心理学》的创新之处和显著特点:一是体系较为完善。既有被害人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又有分类应用研究,以及中外有关被害人心理的比较研究;范围上既有被害人类型心理研究,又有被害人心理现象种类研究;既研究真被害人心理,也研究假被害人心理以及异化心理;既研究一般被害人心理,又研究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的被害人心理;既体现了法学的角度,又兼顾了犯罪学的角度;既研究被害人被害前的心理,又研究被害中、被害后,以及诉讼阶段的心理;既有心理过程研究,又有心理状态、心理倾向和个性特征研究;既有普通心理学基础,又有社会心理学理论应用。二是理论与实际结合得十分紧密。书中运用了大量的案例和统计数字。三是内容颇具创新开拓性,如被害过程的心理规律、异化心理、被害又害人的双重心理、不同类别被害人心理等都有大胆而有充分依据的探索,体现了极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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