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神探---王大中
王大中 |
王大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级警监。他从事刑侦学的研究将近40年了,是公安院校侦查学第一个博士生导师,已经主持、参与、完成8个国家级或部级科研项目,曾经多次获得国家级和部级科研成果奖,发表论文60多篇,主要著作有《犯罪现场再现》、《刑事侦查学》、《警察业务全书》等。在这40年当中,他帮助各地的公安实战部门屡破大案,人称文人神探。
嘉宾:王大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二级警监
朱海星 原平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中队长
主持人:荆慕瑶
播出时间:1月16日 周日 20:30分
在一个深秋的午夜,车少人稀。在一条通往郊外的公路上,两个身受重伤的人倒在地上奄奄一息,不久又都相继死去。没有目击者,没有人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是被人追杀,还是兄弟相残,又或许只是一场车祸?谁是肇事者,谁是知情人,成为一个又一个的迷团。
2000年9月6号的凌晨1点钟,在浙江省平湖市的乍王线公路上,就发生了这么一幕,面对这些谜团,当地的警方是一筹莫展,没有线索,怎么破案呢?最后解开这些谜团的,正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侦学的特聘教授王大中,他从事刑侦学的研究将近40年了,在这40年当中,他帮助各地的公安实战部门屡破大案,人称文人神探。我现在站的这个地方就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研究生部,王大中教授的实验室还有他的研究室都在这里,我们现在就去独家探访。
主持人:你在北京,那个案例是在浙江,你怎么会了解到这个案例的情况?
王大中:这是因为2000年浙江平湖市公安局请我给他们讲侦查课,在讲课过程中他们提出来他们有一个疑难的案例。
朱海星:这个事情发生在2000年9月6日凌晨45分,当时我们事故中队值班室接到电话,就是在乍王公路发生了一起事故,当时是报事故的。一辆轻骑摩托车,驾车者两个人当场都死亡了。整个现场是在凌晨,没有证人,也没人看见到底是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类型的事情。当时也没法认定这个事情。
王大中:平湖的这件事情是很蹊跷,就蹊跷在没有人看到它。这两个尸体和摩托车是什么关系?他们俩之间是什么关系?在这个现场上存在不存在犯罪行为?那么这个案例属于刑事案例?还是治安案例?还是其他案例?那就需要我们去分析、判断。
朱海星:从整个现场看,按照我们当时的判断,估计是交通事故。事后我们也听说他们双方当时都是喝过酒的。
案发现场 |
王大中:他们认为是和树相撞的,可是到了现场以后,他们并没有给我提供比如说人的皮肤和树擦蹭的痕迹。应该有,或者可能有,但是并没有。这样就给我一种想法,如果前面这个人和后面这个人有矛盾,那么他可以在驾驶过程当中,把这个摩托车急刹车向左一拐,让他后面的人撞在树上。(那么)这个情况就很复杂,如果是这样就是刑事案件。这里边定性是最关键的部分。
王大中从事刑侦学、物证技术学研究和教学近40年,是公安院校侦查学第一个博士生导师,已经主持、参与、完成8个国家级或部级科研项目,曾经多次获得国家级和部级科研成果奖,发表论文60多篇,主要著作有《犯罪现场再现》、《刑事侦查学》、《警察业务全书》等。在他的研究中,他特别关注可疑犯罪案例的甄别与定性。
王大中:比如说它就是一件普通的事件,然而你认为它是刑事案件,要立案侦查,那你必定要去找犯罪嫌疑人,可能就按照你的侦查思路,就认为谁就是犯罪行为人,那么你这种判断就严重地伤害了公民,这正是我们所极力(反对),也就是我们最反对的事情。
主持人:如果是把这个案子当成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来处理了,那就(有可能)放走了真正的凶手?
王大中:对了,这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可能就是该追究的没追究,不该追究的我们反而打击了。这双向都是错误的。
经过反复核查,听取法医报告和认真分析之后,王大中最终确认这是一起单方肇事的责任事故,但是虽然明确了是一场车祸,警方依然无法结案。
朱海星:从整个交通事故现场来看,这个事故比较难定性,就牵扯到底是谁开的。对于这个事情,我们根据(现场)周围的调查,也没有十分好的证据。因为当时是在深夜零点左右的时间,而且也没有证人。我已经处理过20年的交通事故,像这一类情况的,两人当场死亡的,又没有证人的情况下,我们确实还是第一次碰到。
根据我国当时的交通法规,不论车上的两个人喝酒与否,驾车人都应该对事故付全部责任,并应对乘车一方的死者进行经济赔偿。找出谁是开车的那个人,成为这起事故责任认定中最关键的要素。
朱海星:我们确实很棘手这么一个案件,尤其是双方当事人,一个姓张的19岁,还有一个姓王的是17岁,而且都是独子。在当地(这起)交通事故影响也比较大,造成的影响,我们整个平湖市都知道了。
主持人:当时现场的情况是两个人都死了,那怎么找到谁是驾驶者?
王大中:现场的情况第一个就要看尸体的相互位置,比如讲,他们俩相互位置很明确,一前一后也好说;还有一个,现场有没有其他的遗留物,比如说树上的撞痕,这个尸体的皮肤或者血液擦蹭在树上,也有一个判断。
朱海星:当时倒地,两位伤者是一前一后倒在地上,因为在抢救过程当中重点(是抢救伤者),无法分清谁在前谁在后,等我们赶到现场,伤者已送走,现场已经移动过了。按照现场的撞击(痕迹看)也无法认定是谁开的。
从原始现场的勘察记录当中,已经不可能得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那么到那儿确寻找新的线索,通过调查,平湖警方找到了肇事摩托车的女主人,他在张、王二人出事的当天晚上,曾和他们一起吃晚饭。
朱海星:她向我们提供,当晚他们在一起喝的酒,而且当天晚上喝得也比较晚,临走的时候将近要(晚上)12点。当时是张某开的车子,王某走的时候是坐在后面,他们离开酒店以后大概十几分钟就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
主持人:就像当地警方提供的,说他们俩离开酒馆的时候,有人看到了张某是开着车的,这不是一个有价值的信息吗?
王大中:应该说这不能不是一个依据,但是不是一个主要的依据,也可能后面的人到前面驾驶,(离开不久)很快地换过来,这也有可能。主要的依据还是刚才我所说的,现场的现象、状态、尸体、痕迹、遗留物。那么这个现场,这个尸体的位置,拍照的照片很难判断,现场的痕迹又没有保留,又不明显,皮肤和伤痕又没有擦蹭在树上。所以这个现场(分析)是很难的。
朱海星:我们已经尽最大努力了,因为通过方方面面,以及现场勘察,包括取得当时喝酒的证据,我们也能判断当时肇事者应该是张某,但是我们判断归判断,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张某开的。事故发生以后,我们交警大队领导,以及我们事故处理人员,包括我们局里的领导都要求我们及时对这个案子进行侦破,鉴定出来驾驶者是谁?
主持人:在这个案例当中,所有的人证,物证都已经用尽了,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王大中:我觉得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在这儿。没有再现原来整个行驶的过程,可能就捕捉不到这样一瞬间所发生的事情本质是什么。
主持人:那您能把这个过程再现出来?
王大中:再现什么?应该说这两个人,如果一个人在前面,一个人在后面,高速行驶的情况下和这个树的一相撞,有一个什么,人和人接触,人和物的接触。
朱海星:如果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车子和人不会发生,他本人跟车不大会发生相撞的,从我们的道理上讲这个是不存在的。
王大中:那么这个接触的过程是一个强烈的碰撞过程,这个强烈的碰撞过程,应该说,我们说的这个再现,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一个想像,这个想像就是物体和物体,或者人和物体强烈的冲撞会有一个物质交换。
刑侦学中的交换原理是1910年由法国著名犯罪侦查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教授提出,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任何接触都会留下痕迹。艾德蒙·洛卡德教授认为,犯罪活动也是一种物质活动,任何犯罪的发生都不可避免地涉及物质的接触以及由接触造成的物质转移。通俗地说,犯罪实施者肯定会从作案现场带走或遗留下某种物质,留下微量物证。在这起车祸的责任认定中,王大中教授正是运用这一原理进行分析和推理。
王大中:一个物体和一个物体轻轻相撞,它还能够留下一些可能留下的东西,不要说这样一个高速的强烈的相撞,可能就会留下一些物,或者留下一些微量的物。
朱海星:我们对整个车辆所有的痕迹进行了勘察,前前后后、上下左右,包括方向(车把)我们都找了,但在车上我们没有发现值得我们利用的痕迹。
主持人:但是当地警方就说,他们也看过了,当时碰撞的那个摩托车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王大中:摩托车找,找什么?这就是我刚才再现的和逆向思维的过程。逆什么,就是逆的这个行为的过程,前面的人要和前面撞,后面的人要和(摩托车)中间的这部分撞。
主持人:你在(摩托车)什么地方发现了交换的物质?
王大中 |
王大中:我们根据刚才这样一个思路,我们对车进行了仔细地观察,就发现了它(摩托车)有一个附件,就在两个人之间(的位置)有一个附件,这个附件就相当于一个灯具一样。我再用放大镜,用很好的光线角度观察,就在这个位置上被我们有所突破。我们用逆光,为什么用逆光,因为这样一个光线打上去以后,如果你还这样看,它可能就显现不出来。这个时候还要注意角度,终于就在(摩托)车中间的那个附属的零件上,那个灯架上的一个位置,发现了有非常非常少的、细微的毛细纤维的感觉,很难说它是几根,但是能够判断,能够分析,断定有这样一些纤维性的东西,但是就这一点物质就是非常重要的。这个物质发现了以后,我就异常地兴奋,就跟当地公安机关说,有了,应该说基本可以定了。
主持人:为什么不可能是平常留下来的,不是相撞那一刹那留下来的?
王大中:如果是一般的碰撞的话,(留下的)纤维会很短的,然而这个纤维是又细又长,它和短的不一样,短的是旧的痕迹,是一般的碰撞(留下的),而这个细长的是什么,就是新碰撞的,这种可能性最大。所以我认为,这个裤子可能撕破了,最后他把裤子拿来了,说就是有口子。
主持人:大家可能会说,您真神了,因为您早就知道有条破裤子?
王大中:那倒不是,因为毛细纤维的物质告诉我们的。
朱海星:鉴定下来以后,牛仔裤与车上的痕迹是同一的。
王大中:那么这个认定的结论是一个什么结果,恰恰就是后面这个人穿的这条裤子破了,就是他的裤子的纤维,所以才能断定他没有坐在前面驾驶,而是(另外)那个人驾驶的。
主持人:你是一个很有文人气质的侦探,是一个专家教授,但是我听说你当时被分到公安系统的时候,你还非常不愿意来,为什么?
王大中:也可能我的文气太足,所以我觉得我不适合做武力对抗这样一种职业,可是在当时的条件下是要服从组织分配的。
王大中的妈妈:考试考上公安了,他说当警察有什么意思,整天不是站岗就是值班,他说没什么意思,自个儿好像挺那个什么的,我说慢慢学习吧。
王大中:在组织分配之后,在一个长期的过程当中,基层的侦查人员,他们的意志、他们的品格、他们的经验,可以说教化了我。另外我在实践当中,这种感悟也使我逐渐地热爱了这项工作。
王大中的妈妈:开始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当不好(警察),他太老实,上学的时候就是老实,所以我就感觉他当不好,后来经过学习,他还是不错,能当好了,所以我又挺放心的。
主持人:您当时以为分到基层去做侦查工作,就是要跟犯罪分子直接武力对抗的?
王大中:对,我当时认为可能就是这样的一个简单的过程,而实际的过程使我感觉到它是一个智慧较量的过程,那么武力也是在智的较量过程当中的一个表现形式,所以我感觉到,特别是我的文化知识在实践当中有所应用的时候,我确实感觉到这种侦查人员还是一个很好的职业。
主持人:我听说你喜欢打球、喜欢音乐,而且还喜欢舞蹈、喜欢京剧,爱好非常地广泛,尤其我没有想到的是,你还喜欢张慧妹、喜欢周杰伦的歌,我真的很难理解?是真的?
王大中:是真的。我们这代人是喜欢严肃音乐的,对流行音乐开始是不接受的,但是,也是在一个研究高技能案子的过程当中,一个开锁的犯罪分子,技能非常好,那么我们都破(解)不了他(的技能),后来演示了我们也破(解)不了他这个技能。他开锁的过程是一种什么呢,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什么感觉呢,知识和经验合一的一种感觉,所以他能开,他人开不了,这是跟着感觉走。过去我一听这歌《跟着感觉走》,那不是胡说吗,都是跟着党走,你怎么跟着感觉走?过马路的时候不看红绿灯,跟着感觉走,那不是出事吗?可是通过这个案子教育了我,跟着感觉走是有闪光点的。从此我才知道,除了严肃音乐,流行音乐所以流行,它跟着时代,它有它的闪光点,所以我才接触了一些流行音乐,才知道F4、张慧妹、李玟,什么四大天王等等。而我本人也是喜欢快节奏的,语速快、说话快、办事要利索,所以养成了这种习惯,正好也和时代合拍,很有趣。
主持人:您已经62岁了,但是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您的真实年龄,而且您每天依然是非常高效率地非常忙地工作,为什么还这么忙?
王大中:太热爱它了!
主持人:侦查学?
王大中:对,和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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