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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召开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

来源:公安部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1-16 07:51:42 浏览次数: 【字体:

      2007年1月15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刘金国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孙永波部长助理宣读了公安部的表彰通报,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213个先进集体和306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公安部还决定,对专项行动整体工作突出的11个总队,各奖励40万元。刘金国副部长代表周部长和部党委,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参战民警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刘金国副部长指出,从去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针对以往第四季度事故多发的特点,为切实把握主动,防止被动,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察,狠抓落实,在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整顿、道路通行秩序整治三条战线强力攻坚,进行了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决战。专项行动期间,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全体民警忠于职守、顽强拼搏,经过70天的艰苦奋战,有效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较大幅度下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刘金国副部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专项行动以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决战决胜,成效显著。

    (一)安全宣传声势浩大,深入人心。将宣传工作作为攻坚战进行部署,这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公安部专门在涿州召开现场会,推广河北做法,并派出督导组强力推动。各地将宣传作为重要的业务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方式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大力营造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运用了一切可以运用的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公交车、长途车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在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挂图,强力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普遍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刊播宣传稿件,剖析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悬挂各类宣传标语542万条,张贴挂图1033万张,在各种媒体开设宣传专栏1.7万个,在中央媒体播发稿件2800件,各省级媒体播发稿件3.8万件。创新了宣传形式。有的在客运站内开辟了“交通安全驿站”,设置了交通安全答疑室,开通了网络平台,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有的印制了“交通安全家书”,制作了印有交通安全口号的购物袋、纸杯等宣传品,免费向公众发放。一些地方还采取手机短信等现代方式,提醒群众注意交通安全。突出了宣传效果。各地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使交通安全入脑入心,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一些地方针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以“驾乘摩托戴头盔”、“高速行车系安全带”为主题,分重点、分阶段开展宣传,不断掀起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受教育人数达5.2亿人次。据检查组抽样调查,群众对专项行动的平均知晓率达到70%,驾驶人知晓率达90%以上。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坚战,为其他两个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企业整顿全面深入,效果突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严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驾驶人从业资格以及客运班线设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力争不漏一车一人。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排查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1.7万起,发出整改通知书9400份,调整山区公路三级以下客运班线600条,停运客运车辆1万余辆,取消了1482名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强化责任追究,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地积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晰责任,强化自我安全管理意识。对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责任事故多发的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追究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责任128人次,追究客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和乘务员责任1522人次。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重点管理。江苏、宁夏等地公安机关把有不良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列入“黑名单”,并向保监部门通报,建议调整相关投保人的保险费率,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针对校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认真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吸取黑龙江“11·21”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统一部署,共排查中小学校11.7万所,校车8.7万辆,校车驾驶人9.4万人,排查不合格校车6223辆,不具备资质驾驶人3337名。尤其是黑龙江省抓得力度大,效果明显。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因客运车辆肇事引发的事故同比减少2868起,同比下降32.8%。

    (三)秩序整治重拳出击,高潮迭起。各地把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作为专项行动的主战场,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了不间断的整治。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启动所有省际、市际检查站,严格落实民警24小时执勤,增加路面巡查密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29万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3万本,卸客转运54.6万人次,有力维护了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组织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公安部先后在全国统一开展了两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25个省(区、市)在统一行动期间实现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零死亡”。湖北、湖南、广东三省以京珠高速公路为依托,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在一千多公里的高速公路主干线上形成了严管态势。分类指导,组织区域会战。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5省(区、市)组织开展了4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组织开展了整治酒后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等统一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天津、山西、山东等11个省、市与周边省份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省际勤务联动。通过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始终保持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大大改善了道路通行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因超速行驶导致的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890人,下降27.7%;因酒后驾驶导致的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377人,下降34.5%;因疲劳驾驶导致的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214人,下降48.7%。

    刘金国副部长强调,为期70天的专项行动改变了连续五年来第四季度交通事故高发的状况,扭转了第四季度10人以上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使第四季度安全形势发生了明显好转,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大幅度下降。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7万起,造成16875人死亡、7043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7万起,下降21.9%;死亡人数减少3900人,下降18.8%;受伤人数减少16051人,下降18.6%;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24亿元,下降35.8%。

    二是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40起,与去年同比减少88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44起,同比减少16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4起,同比减少7起。70天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连续46天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非常不容易。

    三是确保了全年事故预防目标的实现。专项行动期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42%,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34.4%,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51.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减少量占全年减少量的77.8%。2006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9455人,比上年减少9283人,自2000年以来首次回落到9万人以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比上年减少9起,下降到38起,是1991年以来起数最少的一年。

    实践证明,开展70天的专项行动,是一场在形势相对平稳的情况下,立足于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的主动战;是一场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攻坚战;是一场交警全体动员、相关警种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多种手段并用的整体战,是克服重重困难、取得重大胜利的大决战。

    刘金国副部长充分赞扬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打破常规,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付出了超常的努力。

    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之所以能取得非同寻常的效果,主要是各地打破常规,拿出了超常的工作措施、超常的工作力度和超常的工作作风。

    一是超常的重视程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给予强有力的领导。各省区市党政领导亲自听取公安机关的汇报,河北、贵州等1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北京、吉林等9个省区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以政府名义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也普遍成立了由厅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切实加强了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了对形势的分析研判,不断增强决策和指导的针对性。各地交通、安监、农机、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了有力支持和配合。

    二是超常的力量投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把专项行动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打破工作常规,除机关留守必要人员外,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最大限度地调配装备投入到一线。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停止了检查评比,推迟了培训、考察以及出国等活动,始终把警力和精力集中在专项行动上。为弥补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农村派出所参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践中,各地还广泛调动社会资源,组织发动乡镇干部上路参与道路交通管理。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平均每天出动警力10.2万人次、警车4.4万辆次,投入测速设备4.2万套次、酒精测试仪5万套次;全国平均每70公里公路设置一个固定执勤点,每130公里设置一个测速点,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是超常的督察手段。认真借鉴去年的有效做法,始终把督察作为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持续不断地对各地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不断创新督察方式。实行了领导分包责任制。各地普遍实行了总队领导包支队、支队领导包大队、大队领导包中队的领导分包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帮助指导解决。陕西省一些交警支队领导带上铺盖卷、不许带汽车,住在分包的大队,受到基层民警好评。创新和丰富了督察方式。公安部分别调度河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五省主管副厅长和交警总队长来京汇报。部交通管理局对不断发生特大事故的3个重点省,由局领导带队调集业务骨干进行集中督察,对其他15个重点省派督察组持续督察,组织了14个省交警总队领导对7个省开展了交叉督察。各地借鉴部里的做法,采取了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有的公安厅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给各市写信或打电话,及时给予指导。坚持定期排名通报。河南、湖南、陕西等地不定期对暗访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点评,明确指出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每周、每半月进行排名。严格责任追究。黑龙江省双城市“11·21”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安部迅速派出督察组,指导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督促落实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共派出116个督察组,对全国30个省(区、市)、307个地市、1781个基层所队开展督察;各省(区、市)共派出2426个督察组、3.6万人次,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可以说,我们这次专项行动的督察,无论是督察的方式方法,还是督察的密度和力度,都值得认真总结。

    四是超常的工作作风。全国公安机关全体交通民警上下一心,在专项行动中,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焕发了极大的热情,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他们发扬连续作战、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忠于职守,忘我工作,战严寒、斗风雪,舍小家、顾大家,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公安厅局和交管部门的领导率先垂范,长期深入基层和一线,与基层民警同甘共苦,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广东朱穗生副厅长、江苏陈逸中副厅长对专项行动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身先士卒、狠抓落实,河北万书君副厅长、安徽范韶明副厅长、四川张忠素副厅长深入基层督导长达半个多月,吉林秦利明副厅长、河南王德周副厅长对每个地市的情况都进行了检查。天津交管局权玉庆副局长、河北总队任庆芳、刘胜副总队长、江苏总队陈玉峰副总队长、河南总队韦怀乾副总队长、陕西总队杨辉副总队长等参加督察的同志克服气候寒冷、高原反应等困难,深入一线督导。有的同志因连续奔波、劳累过度而生病,仍带病坚持工作,表现出忘我的牺牲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可以说,专项行动期间,从部交管局机关到基层大中队,工作非常辛苦,贡献很大,成绩有目共睹。

    刘金国副部长特别提到在专项行动期间牺牲的民警,充分表达了怀念之情,称他们的感人事迹将永远激励着我们,他们的奉献精神将永远鼓舞着我们。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人民也永远不会忘记他们!70天的实践再次证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队伍,是一支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刘金国副部长强调,专项行动也带来很多启示:一是必须把握规律性,超前预测,主动出击,始终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事实证明,只要我们主动做工作,就能避免出现被动局面。二是必须坚持长短结合,把阶段性的集中行动与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三是必须苦干实干。这次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不少措施都是以往部署过的,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没有什么秘诀,关键是从上到下苦干实干,把措施落实到了基层和一线。

    刘金国副部长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周部长重要批示精神,乘势而上,推动事故预防工作更进一步。

    1月8日,周部长对交通管理工作做了重要批示,这既是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更是鞭策,是更高的要求。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周部长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让交通违法行为人口服心服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狠抓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不放松,继续保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要进一步发挥各级联席会议的作用。今年,我们争取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细化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当前和近一段时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公安部将针对专项行动中反映出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出台政策,制定措施。各地也要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二要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3月份,公安部计划召开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现场会,总结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活动。要抓紧完善创建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案,以评促建,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年底,全国要有三分之二的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适当时候,组织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三要进一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上下功夫。这是今年需要继续重点抓好的一项工作。初步考虑,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两次专项行动:一是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整治危险路段为主,结合“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对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集中整治,摸清底数,消除隐患。二是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活动,重点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遏制高速公路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上升的势头。其间,适时安排2到3次全国性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

    四要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各地要充分借鉴这次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继续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今年事故的重要下降点,贯穿工作始终。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全力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要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对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当前,各地要策划好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春运之前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交通安全提示活动。

    五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制度,重点加强对事故规律、特点的分析研究,找准事故下降点,不断提高工作部署的针对性,提高勤务安排的实效性。同时,要努力提高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防范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把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透,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六要进一步抓好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要按照周部长提出的要求,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切实把事故预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要把督察作为抓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实现常态化,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都要督察。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主动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刘金国副部长强调了春运交通安全问题。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的人流、物流都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民工返乡时间可能提前。各地要充分认识今年春运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早研究,早部署,早动手,防患于未然。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流量的变化,提早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坚持逢车必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平安、畅通出行,打好今年的开局之战。

    刘金国副部长最后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帮助解决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工作越是紧张,越要重视从优待警。春节前,各地要开展一次慰问牺牲民警家属和因公负伤、致残民警活动。对在专项行动中牺牲的民警家属,部交管局领导要带队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最后,他代表周部长和部党委,向全国广大交通民警、交通协管人员及其家属致以新春的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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