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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论治安学科建设

来源:公安教育2001,3 作者:李健和 发布时间:2005-05-22 12:0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摘要] 治安学是研究治安现象、治安规律和治安对策的科学。治安学专业是我国高等教育本科公安学专业之一,是公安大学的特色专业和优势专业。在世纪之交,为了提升公安教育的品位,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治安专门人才,强化社会治安保障,必须深化治安学研究,完善治安学科体系,加强治安学科建设。
    本文论述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治安学的创立与发展;二、治安学的成就与评价;三、治安学的问题与困境;四、治安学的出路与展望。
   治安学是研究治安现象、治安规律以及治安对策的科学。治安学是一门运用率学科的知识,研究治安理论和实践的综合性学科。治安学是公安(警察)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学是属于社会科学的一门应用学科。
    “治安学”是我国特有的学科或概念,在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警察科学(Police Science)的研究中,尚未见到类似的提法。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需要,我们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治安学。然而,这并不是说,外国人不需要治安或者不研究治安,他们对许多治安现象、治安问题和治安对策都有独到的见解,值得我们借鉴。比如,英国还有“治安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ublic Order,In Leicester Shire)。
    从治安学提出至今近20年来,这门学科伴随着我国公安教育的成长,通过广大专业教学人员和许多治安民警以及一些社会人士的努力、实践、参与,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世纪之交,为了提升公安教育的品位,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治安专门人才,同时为了强化治安保障,给予理论支撑和引导,有必要全面回顾治安学的发展历程,客观评述其现状与成就,充分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展望其未来前景。从而在新的起点上拓展研究领域和空间,深化理论范畴,丰富其知识和技能,完善治安学的学科体系,强化治安学科建设。
    一、治安学的创立与发展
    在我国,治安学和侦查学是构成公安(警察)学科的两个主要学科。但是,与侦查学的历史相比,治安学是一个年轻的学科。尽管治安学和侦查学这两个学科的名称都产生的较晚,然而,对犯罪勘验、问供和断案的系统研究确是古已有之。而对社会治安的研究,虽然在历史文献中也不乏记载,但真正系统研究则是近代警察产生以后,伴随警察教育而开始的。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治安学科研究的回顾
    1901年,清朝政府在北京仿照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时设置的“安民公所”,设立“善后协巡营”,后改为“工巡总局”,下设工程局和巡捕局,当为近代中国正式警察的诞生。为了训练巡警,同年由时任顺天府日本警务衙门事务长官的日本人川岛浪速协助,开办了“北京警务学堂”,训练时间2个月,后改为半年。不久,在北京警务学堂内又增设“高等科”,培训警官。1905年,清朝中央政府成立巡警部。1906年,成立“京师高等巡警学堂”,培养“鲁政干部”,并附设“巡警教练所”,训练在职巡警,3个月一期。在此前后,各省相继设置警察,开办警察教育。
    伴随警察教育的需要,不断开展了对治安学领域的研究。
    例如,1907年(清光绪33年),出版了译自日本的《警察汇编》,共25册。其中,涉及治安的有《行政警察》(在旧中国,“警察”二字在学理上常作动词解,故“行政警察”即大致如今日之“治安管理”的意思),《卫生警察》,《消防警察》,《警察服务》(即以后的“警察勤务”)。
    1931年,出版了《市公安》,《户籍警察》,《交通警察概论》。
    1932年,出版了《外务警察学》。
    1935年,出版了《交通警察学》,《保甲与警察之关系》。
    1936年,出版了《警察勤务精论》。
    1937年,出版了《中国警管区制的理论与实际》。
    1941年,出版了《户籍行政概要》。
    1942年,出版了《治安警察》,《保安警察》,《水上警察学》。
    1943年,出版了《警察巡逻勤务论》。
    1944年,出版了《乡镇维持地方治安须知》。
    1946年,出版了《现代警察之理论与实际》。
    1948年,出版了《水上警察概论》,《中国外事警察》,《乡村警察的理论与实践》,《警官服务要论》,等等。
    以上,我们只是对旧中国研究治安有代表性的一些有关警察著述的罗列。然而却可以看出,这种研究是持
    续不断的,并且现今“治安管理学”研究的基本业务领域其时都有涉及;同时,虽然没有“治安管理学”或“治安学”的提法,但是已出现了诸如“外事警察学”、“交通警察学”、“水上警察学”等带“学”的著述,说明那时就已经在从理论上、系统上研究相关领域的治安规律和对策。
    新中国成立后,对治安的研究与公安教育的兴衰是密不可分的。到八十年代以前,总的特点是涉及面窄,缺乏系统研究。1949年10月15日,在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就提出了“各大(行政)区搞公安学校”的要求;1953年9月,在第二次民警治安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中央、大区设警干校,省设警察学校。
    这一时期编写的有关书籍有:《户籍工作常识》(1951);《群众消防》(1952);《民警治安工作概要》(1953);《户口管理工作教材》(1954);《做好农村治安保卫工作》(1955);《消防工作教材》(1956);《户口登记工作教材》(1958),等等。
    六、七十年代,由于“文化大革命”,业务教学和研究是空白。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1979年,在全国省公安局长会议上,提出“组织力量编写教材”。随后,1980年8月。全国公安院校工作座谈会决定组织编写8本“公安业务基础知识教材”,供中专人民警察学校教学使用。1981年8月,《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正式出版,它标志着新时期对治安管理研究的恢复。
    不久,1984年6月,由原西南政法学院公安业务教研室编写了《社会治安管理学》,第一次赋予治安管理以“学”的称呼,成为治安管理从经验总结、单纯阐述业务知识向系统化理论研究转变。
    (二)治安管理学的诞生
    尽管在八十年代初恢复了对治安管理业务的研究,但是公安高等学历教育产生之前,原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对公安干部培训的业务课教学主要是“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二侦一审”(敌侦、刑侦和预审),治安管理专业课并未列入日程,对治安管理的研究也只能是零散的、低层次的。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并于第二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治安学专业本科学生。公安高等学历教育的诞生,推进了治安管理学的研究,使之上升到一个高层次。
    在原公安学院公安业务第二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公安大学治安教研室,不久又改名为治安系。但是,当时只有3名教员和零星的业务资料。所幸的是,1984年7月,公安部公安教材编审委员会成立,着手组织编写“公安高等院校统编教材”(实际上主要是为公安大学公安本科各专业教育编写教材)。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从全国各地调集了200余人,开始了编写公安业务40多种教材的浩繁工程。其中,参加编写抬安管理教材的同志约40人。经过三年左右的艰苦努力,大家克服了资料少(在此之前缺乏系统研究)、任务重(教学计划规定专业课应不少于800学时,故要开设8、9门专业课并编写相应的教材)、时间紧(第一届学生1987年上半年即开始开设专业课)、要求高(不仅要系统总结建国以来的治安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实践经验,而且要提炼出一定的理论,总结一定的规律)、没经验(均未编写过高等教育教材,且大多数同志来自业务部门,没有从事过教学工作)等多种困难,终于在1987年1月出版了第一本《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卫之民主编),并随后相继出版了《治安秩序管理》1987年2月,社书隆主编),《消防管理学(上、下)》(1987年4月,陈文贵主编),《户籍管理学》(1987年6月,张庆五车编),《治安基层基础概论》(1987年6月,马康民主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学》(1987年7月,方善庆主编),《公安外国人管理》(1987年12月,陶驷驹主编),《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1989年1月,陶驷驹主编),《户口统计》(1989年9月,张庆五主编)等9本治安管理专业教材。这一套教材的问世,标志着治安管理学的诞生,也奠定了治安管理学科的基础(至今治安管理学的大部分论著,在学科划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阐述上,仍然依照这几本教材的范式。当然,这也正是治安管理学科的不足之处,这一点将在第三个问题中论述),并且为公安大学治安专业教学培养、准备了师资。
    按照《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的论述,“治安管理学是关于治安管理主、客体矛盾运动规律的学说,是对治安管理理论、经验、知识、技能的系统而科学的概括和总结。”治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治安管理主体活动的基本理论;治安管理客体活动的规律;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治安管理的实践经验;治安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治安管理学的学科体系由以下内容组成:(见图016013t.a35)(见图016013t.b35)
    1986年11月,由公安大学和公安部治安局联合组织召开了(宜昌)首届全国治安管理学学术讨论会,会议收到论文111篇,选用了39篇,并结集出版《治安学术论文集》(公安大学出版社,1987年9月)。会议论题涉及治安管理学科建设,治安管理的性质、原则、地位、作用,治安管理改革,治安管理手段,治安问题与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对策,治安法规,治安巡逻,治安防范,治安承包,治安普察素质,公共秩序管理,旅馆业管理,爆炸物品管理,旅客列车治安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户口管理与人口统计等20余个专题,覆盖了除交通、消防管理以外的治安管理的主要业务领域和基本理论内容。这次研讨会不仅在前述统编教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而且首开治安管理学术研究之先河,把治安理论探究之风推向全国。
    (三)九十年代治安学的发展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治安管理实践和治安专业教育的发展,治安学的研究有较大的发展。
    1.丰富了学科研究。
    学科的发展离不开教育,学科又往往体现为课程,课程的深化反过来丰富和推动学科的进步。例如,公安大学治安管理专业在八十年代末从原《治安秩序管理》课程中分出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二门专业课;九十年代初,又新增了《治安史》、《治安事件对策》、《治安专题研究》三门选修课,促进了对相关领域的研究。以《治安学理论研究综述》(李健和主编,群众出版社,1998年2月)为标志,治安学科研究进一步丰富。
    2.发展了专业教育。
    学科的发展深化了专业教育。目前,公安大学除设置治安学专业本科外,在八十年代“自学考试”的基础上,九十年代开办了治安管理专业函授教育;并在2000年首次在警监晋升班、公安部青干班、公安厅(局)长研修班、地市公安处局长任职培训班等高级警官培训中开设治安课程;尤其是1999年起,开始招收治安管理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并已开设研究生课程。多层次、多门类的专业教育已经形成。
    3.完善了课程体系。
    以公安大学本科治安专业教学计划为例,至今已历经85、87、93、99四个正式计划。其中,99计划在继承前三个计划的基础上,遵循“加强素质教育”的原则,经过课程整合,达到了以下特色,从而使专业课程体系更加完善:
    ①加强专业基础课。新设了“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增加“行政法学”、“社会学”的课时量;并将“治安史”作为必修课,连同“治安学”、“犯罪预防学”共同列入“专业基础课”。
    ②整合、新增专业课。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事件对策”等整合为“治安管理学”;取消“治安基层基础”,开设“社区警务”;取消“公安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开设“涉外警务”;保留“治安案件查处”,增加“事故对策学”、“警卫学”;新开设“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民族宗教问题”。
    ③增加专业选修课。新设“爆炸与反爆炸对策”、“警察心理训练”、“比较警察研究”、“比较司法制度”、“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等,拓宽专业视野。(未完持续)
李健和 治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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