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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警学

论新时期我国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方略

来源:《公安教育》 作者:贾永生 发布时间:2005-01-29 20:37:37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国铁路警察从1888年发轫至今已经走过110多年历史,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历史也几度风雨几度春秋。当前,在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如何加强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符合世界警察教育培训发展方向的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是关系到我国铁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业务执法水平提高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国家的教育、公安、铁路主管部门,特别是铁路公安机关的领导要从战略决策上重视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

铁路不仅是我国社会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在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铁路总营业里程已达7.2万余公里,完成的客货周转量占全社会比重分别为36%48.7%左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铁路线遍布全国,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特别是由于铁路上人员、货物高度集中,快速流动,时空变化大,加之运能与运量的矛盾突出,铁路的治安形势严峻铁路警察是国家为了维护铁路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为了预防和打击在铁路区域内的各种违法犯罪,为确保广大旅客和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铁路的安全畅通而派驻铁路行业的专门公安机关。在铁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不仅治安问题多,违法犯罪随机性大,突发性强,社会危害面广,而且刑事大案发案率高,特别是重、特大刑事案件逐年上升,案件涉及空间广,证据形成条件差,破案难度大,使铁路警察的警务工作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

铁路警察是我国警察中的专门机关,在铁道部公安局下设17个铁路公安局,现拥有民警7. 3万余人。当前,无论是从日益严峻的铁路治安形势,还是社会日益健全的法制,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来讲,铁路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迫切要求迅速提高铁路警察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警察教育培训是提高警察业务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措施,是保证警察执法水平和战斗力的必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由于铁路公安机关在体制、管辖、环境、对象、任务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专门性,所以铁路公安工作对人才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方面有特殊的专业要求,要具有公安政法与铁路运输知识交叉融合,专业知识面广,实践技能强的,能从事铁路行业内的治安管理、消防、警卫和刑事案件侦破等警务的警察。铁路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铁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根本措施,关系着铁路公安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铁路公安机关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警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工作的常规机制。当前,在积极发展铁路警察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全路铁道警察培训中心,这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铁路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教育训练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教育训练工作。 只有早规划、早建立,才能使全国的铁道警察培训走上正轨,才能早发挥效益,也才能更好地适应铁路公安机关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大目标。没有一流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机构,就不会有一流的铁路警察队伍。从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公安部、铁道部,到铁道部公安局的决策领导应该从战略上重视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规划,科学决策,这是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走上正轨的基础。

 

二、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要走向警察职业培训的模式,走特色警察职业培训之路

根据世界各国警察教育培训的体制大多为职业培训模式的发展潮流,我国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应该逐步加大职业培训的比重,使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可以更好地实现按需培训,学以致用。回顾历史,铁路公安教育培训从1948年沈阳东北铁路公安学校办起,几经变迁,包括北京始建,沈、沪辗转,西安复校,唐山受挫,郑州发展几个历史阶段。在1980年以前,我国的铁路警察培训一直是干校类的专业教育为主,后来陆续办起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成人大专、普通大专学历教育。这种情况的存在是跟我们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公安教育发展的大环境和铁路公安机关的体制等有着密切的关系的。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我们的铁路警察来源主要是铁路工人和转业复员军人,这些人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都十分有限,因此我们过去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是在走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相结合的学历教育,尽管起点和层次都较低。现在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发展,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越来越多,给警察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型提供了社会人才基础。从现实和长远发展来看,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加大职业培训的比重是正确的,其主要原由有以下几点:其一,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少搞或不搞学历教育,可以节省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资源。铁路警察教育的资源是有限的,由于学历教育要包括许多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所以学校自然要有许多文化基础科的教师、实习实验设备等投入,挤占学校的编制、设备、财力等方面的资源,而且一些非公安专业的人员在警察教育培训机构大量存在,也必然会挤压专业教师队伍的发展。其二,如果我们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走职业培训的路子,非警察专业业务以外的知识,我们招募的警员已在社会大学里完成学业,不但文化起点高基础扎实,而且从整个队伍人员的知识结构来讲,也更加复合,这对警察队伍优化人才知识结构是非常必要的。其三,铁路警察机关作为一个相对组织规模较小的专门公安机关,无论是从财力保障、人才的数量来讲,基础都是有限的,小马拉大车,是得不偿失的,莫不如集中财力、人力搞好最具自己特点的专业警务研究与教育培训,这样才有可能集中优势资源办出铁路警察自己特色,真正做到把好钢用到刀刃上,才能实现铁路警察办教育培训的最大效能。另外,由于把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体制定位在职业教育的目标上,可以根据警察实战部门对警察的业务素质和技能要求,来开展理论教学和实战训练,使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要改革建立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新体制新内容新方法,大力改善我国铁路警察教育培训长期以来存在的特色不突出、理论脱节实践的状况。因此,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完整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体系,使我国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当然,笔者在这里强调铁路警察职业培训教育训练体制的优越性,并不是完全反对铁路警察学历教育,根据我们国家警察教育的实际情况,目前铁路警察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并重也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关键是要控制招生的规模和办学模式,学历教育或者说发展大学兼办职业教育当然也是有其诸多便利的,其中最大的好处就是提高铁路警察教育训练及研究工作的平台,得到教育经费资源。重要的问题是,在发展铁路警察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强铁道警察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是应该明确的战略方向,并且应该快速启动实施。铁路警察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应该是,立足铁警特色,按照专门性、实用性和前沿性的原则,不必求大求全,但求特色和质量。

 

三、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在教育培训机构、体制、教材、教官队伍、教育培训效果质量评价等方面要形成自上而下的体系

借鉴国内外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包括铁道部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和各铁路公安局警官培训学校。铁道部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应该成为我国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全国中心,起到龙头作用,统领各个铁路公安局培训中心的教材编写、多媒体教学软件的编制、教学训练大纲的制定、师资的培训等工作,并对全路公安机关的所队长以上的领导进行上岗、晋升等培训;各个铁路公安局的培训学校主要是对基层民警开展岗位培训。对于铁路公安处的教育培训中心,笔者认为,编制上可以取消。铁路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资源是有限的,应该集中人力、财力办好两级教育培训机构即可。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主要在于培训机构的质量,而不在于数量。

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想上台阶,提高培训的质量,编好有铁路公安特色的各个警种警务教材,逐步形成具有铁路公安特色的教材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在课程体系结构和教材建设方面,铁路警察教育培训不仅要以法律、侦查、技术、治安、管理等公安政法类课程为主干,而且其专业教材必须充分体现铁路站车线及人财物大流动的特殊性。在铁路警察的培训教材编写上,过去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编写出版了一些专业教材,但是总的来讲,问题还不少,一是教材的品种、层次还较单一,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铁路公安专业理论体系,也没有拉开不同培训的理论和实践技能档次,而且教材在深入研究挖掘铁路警学理论的深度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另外,用于铁路警察培训的业务参考资料也极其有限,针对铁路警察警务教学、训练和实战的计算机软件、课件、实训场地、网站等开发与建设更是严重滞后。这些方面是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机构应该下大力气进行研究、编写、建设和开发的工作。

师资是铁路警察培训工作的核心要素,没有一只研究、精通铁路警察专业理论和实战技能的学者、专家队伍,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只能是苍白无力的。由于历史的、体制的等诸多原因造成我们国家研究铁路警学理论的人才十分稀少,究其原因,一是在教学部门干过铁路公安实际工作人,大多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理论研究的功力有限,只能对一些经验粗略地总结,无法深入系统;二是一些非公安院校科班毕业改行到铁路公安院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师资,既没有公安实践经验,又缺乏系统的公安专业知识结构,加之这一批人的年龄也日渐偏高,所以这些人对公安业务,特别是对铁路警察理论的研究也谈不上多少;三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从刑警学院、公安大学、政法院校、铁道警校毕业的师资,这些人虽然有较好的公安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和文化程度也较好,而且在专业教学和研究方面也日渐成为骨干,但是由于铁路公安机关、院校都没有把研究铁路公安专业理论当成硬任务来组织攻坚、开展研究,加之许多教师自身也未把研究铁路警学作为自己的学术追求,所以从研究的基础和发展前景来看,也不容乐观。在实战部门,铁路公安机关虽然有很多行家里手,但是由于文化水平和精力有限,这些人往往是干的多,总结研究的成果少。

尽管如此,铁路公安机关这些年,特别是近10余年,在铁路公安专业理论研究和人才成长方面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初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如果铁路公安机关的决策领导和教育培训部门能够把铁路警学的研究作为战略目标来重视,并优化有条件的研究人员来进行科研,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铁路公安的专业理论和师资队伍会有长足进步的。从铁路公安工作的历史发展来讲,我们需要尽快地培养一批精通公安专业理论且又深悉铁路公安工作的铁路警学专家队伍。当然,在我们的实战部门也应该提倡并培养一批既是铁路公安实战行家,又是铁路警学理论研究和铁路警察专业培训的专家。铁路公安机关的实战单位和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部门对此都应该有一个高度的思想认识和人才培养规划,应该开展铁路警学专家工程,加大引进、聘任铁路公安实战部门教官、特聘教授的力度,尽快建立一只过硬的专兼职结合的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在教学方法上,要转变重理论教学轻警务技能训练、重课堂教学轻实践演练的传统观念,必须改革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要把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相结合,通过自学、讨论、实验、多媒体教学与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等相结合,使受训警员不但提高理论知识,更转化为业务技能。另外,在教学训练管理上,要建立完善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加强对教师教学、科研、实践锻炼等管理,并完善考核办法,来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在对学员的考核上,可以采取建立题库,教考分离等机制进行考评,并与教师教学绩效挂钩。

从整体上,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研,不仅要把视野深入到铁路公安工作的一线,而且还要关注、研究、考察世界各国警察,特别是铁路警察的在警务工作和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

 

四、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中心应该精干、高效、专业化,应该成为铁路警察教育培训、办案、科研、辅助决策的复合中心

    根据铁道的行业特殊性和警察职业技能培训的特殊要求,铁道警官培训中心应该同时肩负起铁道警察职业培训、铁路公安警务研究和铁路重特大案件办案等任务。其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铁道警官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好全国铁道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交流和研讨工作。其范围包括各铁路公安局处的业务领导,总的来讲,铁路公安机关科以上(含正科级)的领导的业务和晋升培训工作都应该放在部局警官培训中心;各铁路公安学校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对在职民警进行岗位培训。当然,这里面最重要的问题是,铁道警察教育培训中心要有一整套既具有鲜明铁路公安特色又紧密联系铁路公安工作实际的培训体系,包括师资、教材、教训大纲、达标标准、演练场地、器材设备等。

    其二,研究是铁道警官培训中心的重要任务。警务工作对人才的需求,要求警官不仅要有比较宽泛的知识结构,而且还必须有很强的警务实践能力。警官培训要求培训的内容应该是警察工作中非常到位的执法术。因此,在铁道警察培训当中,教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执法经验就是非常重要的因素,直接关系培训的实际效果。纵观过去我们的警察教育培训,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跟我们缺乏一流水平的教官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要搞好铁道警官培训,必须有一只高水平的研究型教师队伍,人数不一定很多,但是质量一定要高,没有一流的教员是无法培训出高水平的警察队伍的。铁路警察培训中心必须把科研工作放在应有的战略地位,通过强有力的科研工作提高教育训练的质量。另外,鉴于铁路公安专业理论的低水平情况,培训中心的教员必须是有很强的研究能力的研究型的师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铁路警学理论的发展,才能使铁道警察的培训实现理论联系实际,具有鲜明的铁路公安特色。

    其三,亲自参加铁路大要案侦破实践和铁路公安专题立项研究是警官培训中心教师工作任务之一。理论来源于实践。铁路公安教育与研究的基础在于铁路公安工作实践。铁道警官培训中心的师资应该成为各自专业领域的专家,只有实现这一点,铁道警官培训才有实现高水平培训的基本条件。而铁道公安的理论和实践专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必须有其锻炼与成长的环境和条件。因此,必须创造铁道警官培训中心的师资与铁路公安实战部门有机结合的机会和机制。铁道警察培训中心的各个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应该成为路内的刑侦、技术等专家,要与各地铁路公安实战部门建立一种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联动机制,通过不断地办案实践,锻炼培养高水平的专家。另外,理论指导实践。警官培训中心的专家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理论成果为实战部门的领导当参谋,提供智囊支持也是我们铁路公安指挥决策科学化现代化的非常好的途径之一,可以更好地实现研究和理论的现实意义。同时,由于培训中心的专家亲自参与了大要案的侦破等实际工作和决策研讨,不但可以增加其自信,也使得其研究和教学有了深厚的营养。

 

五、铁路警察教育培训的经费应该得到保障

要办好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必须大力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改善教育培训的条件,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首先,国家财政应该把警察的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警察经费预算,并且计划单列。财政部、公安部、铁道部应该对铁路警察教育培训的经费拨款渠道、计划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铁路公安局、处也应该把公安经费按着一定的比例投入到教育训练工作中去,使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具有现实可行性,不再是空中楼阁,无法实现的残酷现实。其次,各级铁路公安要树立“向教育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战斗力”的指导思想,要把教育培训的费用纳入各级铁路公安机关的经费预算。保障铁路警察教育培训的经费,一是可以完成培训机构的场馆和实验室建设;二是保障培训的各种设备器材投入;三是保证科研经费;四是保证教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要大力加强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者和师资队伍建设

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是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服务的,但是治警必先治校,要想搞好铁路警察的培训,必须加强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者和师资队伍建设。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者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要有对铁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警察战斗力提高的使命感,要深谙铁路警察警务工作的历史和理论发展脉络,要成为铁路警学发展的推动和实践者,真正地为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服好务。

   一流的专业师资队伍,是发展铁路警察教育培训的基础。没有高水平的专业到位的师资,铁路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无法很好地实现教育培训目标。铁路警察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既要有法律、科技文化方面的知识结构基础,同时对警察各个专业领域的警察科学要有理论知识和警察执法经验,要具有铁路方面的专门知识和经验,特别是对铁路警察的工作实践要有开拓性的科研能力。为此,要加强铁路警察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在专业进修、实践调研、科研资助、实验室建设、出国考察等方面为其创造成才的条件。同时,要改善教师的结构,选调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警官到培训部门任教或授课。

 

                                                                                                                   (作者单位: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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