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勤制”让武汉人夜晚过得更踏实
晚上也能办户口
夜间盘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许多治安问题。针对有近四成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在夜间,而夜间治安防控力量较白天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遵循“警情决定任务、信息主导警务”的科学警务理念,打破八小时工作制,推出了一项勤务制度改革新举措———“夜勤制”。从7月16日推行以来,仅仅一个多月时间,武汉市夜间治安、刑事发案一下子下降了两成———
备勤变为值勤值班变为上班“夜勤制”使武汉群众安全感增强
最近,家住湖北省武汉市大夹社区的某副食店店主陈太婆特别开心,因为随着每天晚上在武汉市街头巷尾、社区闹市执勤巡逻的警察多了,夜里出行的人也增多了,把她小店的生意也带火了。
如今在武汉市,每天傍晚5时30分,由警车、摩托车、自行车、徒步巡逻队组成的一列列队伍准时出现在市区的街头巷尾、居民社区,为华灯初上的都市夜晚编织起一张保障安全的网。武汉市公安局推出的这种新型的警务模式被称为“夜勤制”。
所谓夜勤制,就是以派出所治安巡逻民警为主,依托现行值班安排,确保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警力,执行非日间的工作时段(下午5时30分至次日上午8时30分)的工作制度。这一勤务机制的出现,改变了派出所原有的夜间值班备勤制度,将备勤民警变为值勤民警,将值班民警变为上班民警。每晚,派出所都要留足警力,以治安巡逻民警为主,值班备勤的其他民警参与,各路民警都得带领专司社区巡逻的安保队员以及自行车巡逻队、行业场所保安队等治安群防力量,投入到夜间巡逻和治安防控等公安保卫工作中,维护一方平安。
8月2日凌晨3时许,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南岸嘴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一对情侣在花坛处幽会时遭劫,犯罪嫌疑人向长江大桥方向逃窜。晴川街派出所闻警立即调动在附近巡逻的“夜勤”民警及“110”出警,对案发地实施包围。10分钟后,陈辉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逼得走投无路束手就擒。经审查,陈辉等人自今年6月以来,佯装在南岸嘴江边乘凉,先后持刀抢劫了五名游客。
据统计,自推行“夜勤制”以来,武汉民警共盘查可疑人员1985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66人,制止违法犯罪510起,整改治安隐患414处,接待办事群众831人次。见警率的提高,夜间防控力量的增加,使辖区居民的安全感普遍增强,许多群众说:“有民警每晚在我们身边巡逻,我们的胆子大多了!”
“夜勤制”构筑全时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充分授权自主决定勤务模式
实行“夜勤制”,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给派出所所长以自主权。“夜勤制”要求派出所所长定期分析辖区治安状况,研究一个时期以来辖区的突出问题是什么、薄弱点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通过对辖区治安的分析,提出一个时间段的工作重点以及相应的工作措施。重点确定后,就要组织各警种围绕重点开展工作。
对于一个派出所,实行以日勤为主还是以夜勤为主的勤务模式,要依据辖区治安的实际情况而定。市公安局在总结武昌分局经验的基础上,对“夜勤制”提出了以当班民警为主体和以巡逻民警为主体的两种工作模式,各派出所可根据辖区治安的实际情况确定勤务运行模式。派出所白天发案突出的,就要增加警力开展白天巡逻,夜间发案占全部发案60%%以上的,就要增加夜间社会面巡逻力量。但不管执行哪种勤务模式,都要确保在派出所辖区内24小时都有民警在社会面巡逻。
对于不同警种,参加夜勤工作又各有侧重点。社区民警以联勤片为单位,带领安保队员等群防力量,强化社区巡逻控制;治安巡逻民警带领民警巡逻队员和安保队员加强辖区主干道、联通道及治安复杂区域的巡逻控制,同时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夜间管理;刑侦民警在没有案件侦办任务的情况下,也要参与辖区案件多发地区的巡逻控制。
参加下半夜勤务的民警,次日补休半天;在考虑到民警健康的情况下,一般不安排女民警及50岁以上的男民警参加下半夜勤务;对有困难的民警,则在帮助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后安排夜勤任务。抓好四个方面的勤务结合
根据规定,参加夜巡的每个民警都要做到“四知”,即:知夜勤制内涵、知辖区治安特点、知巡防重点区域、知夜勤工作规范。所有参与夜间巡逻工作的民警必须规范着装,并佩带“六大件”:警棍、警绳、警用包、手电筒、电台、自卫器。
此外,武汉市公安局要求,为确保夜勤制的高效运转,派出所在执行夜间勤务时,必须认真抓好四个方面的勤务结合:一、与信息警务结合。要对110报警、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及搜集掌握的刑事情报资料进行科学分析,预测治安动态的发展方向,根据辖区治安趋势,科学地将警力安排到发案突出、治安复杂的部位,将警力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二、与一级调度巡逻车结合。要针对辖区内已有的一级调度巡逻控制路线,科学安排夜勤工作的重点巡查部位,既要避免警力重叠,又要查漏补缺,使夜勤工作与一级调度巡逻车的控制工作互为补充、互为支援。三、与内部单位、行业场所的安全检查相结合。要在认真落实内部单位、行业场所“一周一查”制度的基础上,不定期地组织部分夜勤小组在上半夜对辖区的内部单位、行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四、与社区民警佩戴警械开展警务活动相结合。执行夜间勤务的社区民警必须佩戴警械,带领和组织安保队员、社区群众在社区开展巡逻、巡查、巡访任务,搜集动态治安信息,督促整改社区安全防范隐患。
市公安局和各分局还成立了由办公室、政治处、纪委、督导组、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组成的夜勤工作督导专班,不定期地检查各派出所夜勤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直至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纠正认识偏差及时调整对策
武汉推行“夜勤制”是适应动态社会治安形势,构筑全时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把派出所建设成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的具体措施。然而,在开始实行之初,一些派出所民警在对“夜勤制”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夜勤制”对民警的工作强度、作息安排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因此在执行时出现了一些“出工不出力”的现象。
矛盾较为集中的是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有的值班备勤民警夜间参加了巡逻防控,白天还得按时上班;户籍窗口开展“延时服务”后也遇到了办理户口变动手续业务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原本每个所只有两位专职户籍民警,现在每天要延时至晚上,不可能每晚都安排这两位民警上班。
为此,在市公安局的引导下,各派出所采取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一线民警的想法和意见,充分考虑民警的承受能力,确保夜班补贴等保障到位,并迅速建立相应制度,保障夜间警力落实。
一是建立轮班错时制度。各派出所取消早上集中点名的习惯作法,将每日集中点名挪到下午上班或下班时间进行。同时对不同警种,设定不同的上下班时间。一些派出所则由巡逻队长、联勤片轮值长自行申报作息时间和警力安排,派出所研究后予以确定,既增强了民警的工作自主性,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扩编协警力量,弥补警力不足。市公安局通过与各级党委、政府进行交流和协调,在各派出所均组建成立了由10到30人组成、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指导、专司夜间巡逻的安保队伍。目前,中心城区专司夜巡的安保队员已经达到1152人。
三是针对户籍“窗口”警力不足的问题,各派出所从所内社区民警中抽调出数名民警兼职“窗口”业务工作,并对这些民警进行相关专业培训,使他们能够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许多派出所通过采取充实户籍室民警的“专职模式”和采取由当班民警负责的“当班民警模式”解决了户籍室警力不足问题,并通过特殊授权和明确当班领导负责制,解决了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数据安全问题。有的派出所还从每个当班的行政班中指定一名民警,进行跟班培训,作为候补民警接手夜间户籍室相关工作,做到一警多用,从而保证了户籍“窗口”每晚都能够办公。
对于部分因家庭、生活等方面有实际困难而存在思想顾虑的民警,派出所则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合理调整时间和工作任务安排,使这些民警在思想认识上逐步消除了偏差,工作主动性大大增强。
三成警力备战“夜勤”
为了检验“夜勤制”的落实情况,7月31日至8月8日,记者随同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检查小组,对中心城区10余个派出所进行了夜查暗访。
7月31日晚7时许,记者来到江汉区民族街派出所,据正在值班的民警称,所里每晚都安排10名民警着装值班,并负责夜间巡逻。在户籍室则有两名“窗口”民警,负责受理或接受咨询有关事项,办理户口变动手续等。每晚12点前,由当班民警带领安保队员在联勤片巡逻;凌晨以后,由巡逻民警在社会面巡逻并检查社区安保队员到岗到位情况。
晚8时20分,记者见到37岁的市民刘某在江岸区永清街派出所户证窗口办身份证。“警察窗口服务部门晚上办公真好,太方便我们这些上班族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年底从部队复员到武汉工作,白天忙于工作一直没时间办身份证,最近从报纸上看到派出所户籍业务晚上延时后,就专门晚上赶来办身份证。
8月7日晚,记者又跟随洪山区公安分局社区民警上街巡逻,恰好碰到一群民工正在街头争执。巡逻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调解,一个可能演变为打斗的治安隐患被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通过两次夜查暗访发现,被检查的10个派出所中,在夜间户籍室都有民警着装在岗接待办公,其中九个所为兼职民警,一个所为专职户籍室民警。根据记者从市局户政处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105个派出所每天投入夜勤工作的警力为1331人,占中心城区派出所总警力的29.7%。按照夜勤制规定的四项工作任务,其中投入上街巡逻的警力有641人(上半夜370人,下半夜271人);投入“110”接处警的警力有259人;投入夜间户籍室窗口接待警力有110人;投入到行业场所治安检查警力有211人。
警务理念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以人为本的现代警务理念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黄关春认为:公安机关现行的作息制度和勤务方式,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治安环境下形成的。当时,经济不发达、人口流动不频繁、治安情况不很复杂,公安机关实行类同一般行政机关的八小时作息制度,基本上能够满足当时打击、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现代警务理念指导公安工作实践。
现代警务理念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公安工作勤务方式的转变,必须使警务工作随着治安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构建严密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一直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当前,刑事犯罪活动的时间、空间正迅速扩展,形成了全天候和多方位作案的新特点。公安机关必须顺应社会治安形势的新特点,变阶段性控制为全天候控制、变局部控制为全方位控制,构筑起对刑事犯罪的全天候防控体系。
去年,武汉警方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力度,构建了社会面、社区、内部单位、公共场所四张防控网,严密了对刑事犯罪的空间防控。但在刑事犯罪的时间防控上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夜间防范力量还十分薄弱,甚至出现局部防控失控。推行夜勤制正是以派出所为平台和突破口,从而逐步实现全市公安机关勤务方式的重大改革,使武汉公安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王辉认为:武汉市公安局推出“夜勤制”,针对夜间发案突出部位,开展巡逻布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针对百姓办事不方便,推迟下班时间,开展延时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百姓。这样的新举措,改变了公共服务的时间空间分布,带给民众更大的便利。
同时,“夜勤制”的出台也给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之相比,目前我们有些公共管理服务部门却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在作息时间的安排上,也令上门办事的老百姓感到不方便。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特别是在政府转变职能后,提供公共服务更成了政府的主要职能。公共服务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改变服务方式,不断出台便民服务新举措,体现时代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公共服务部门要深入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把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上,把“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在具体的便民措施上。
武汉警方实行夜勤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也是改进公共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让群众满意的有益尝试,值得政府其他部门借鉴。
“与时俱进”
的警务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以前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格局早已被打破,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许多治安问题。
据武汉市公安局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四成重大恶性案件都发生在夜间,其中普通刑事案件发案占47%,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发案占63%。今年上半年,武汉市夜间刑事发案占全部发案的40%以上。其中,人口密集、路段复杂的武昌地区发案相对突出。警情决定任务
刑事犯罪活动的时间、空间扩展,与公安机关传统的八小时上班、夜间值班的勤务模式相矛盾。增派警力加强夜间防范、控制减少发案成为武汉警方面临的当务之急。为此,市公安局遵循“警情决定任务、信息主导警务”这一科学的警务理念,萌发了对传统勤务模式进行改革和规范的念头,提出改变惯有的夜间备勤勤务机制,要求各派出所在深夜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警力开展巡逻。
武昌分局首先进行了“尝试”———各派出所除在白天保持有效警力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以上的警力被投入到夜晚开展巡逻控制,并调动群众参与。这个分局16个派出所及时在夜间部署警力,每晚有200多名民警带领安保队员等社区群防力量加强巡逻守候,加大了对社会面、连通道、居民区的巡逻控制力度。见警率的提高和调警响应时间的明显缩短,使得武昌地区治安情况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个月过去后,武昌地区的盗窃、抢劫案件大幅度减少,现行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0名,打击处理小偷小摸人员108人,全区共查处治安案件154起,刑事案件发案较上月同期下降了21%,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9.1%。全局推广“夜勤制”
武昌分局试行夜间巡逻制所取得的成效,引起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的高度关注,局长黄关春指出:武昌分局试行夜勤工作制,有效地控制了夜间发案,构建了具有武昌特色的全时空治安防控体系,这个开局很好。公安机关的勤务模式必须是动态、弹性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警力资源的科学配置,达到适时处置警情的需要。他将这种警务制度定名为“夜勤制”,并提出要在全局进行推广。
在总结武昌分局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公安局提出了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根据规定,民警夜间勤务主要包括:开展夜间巡逻、盘查、布控,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控制减少发案,震慑违法犯罪;110接处警,查处违法犯罪或其他治安问题;开展行业场所的治安检查等工作;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派出所负责人及社区民警则根据辖区发案时间、部位和类别变化,定期开展警情分析,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和工作任务。
7月16日,“夜勤制”正式在全市七个城区分局的105个派出所及远城区的城关派出所全面推行,武汉市公安局同时把24小时接待、受理群众的求助,在户政窗口安排民警适当延长办公服务时间,受理市民的户口迁移和申办居民身份证手续,提供有关咨询等服务内容信息向全体市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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