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林口: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型农村警务模式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 随着林口县农村警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了一个变化,那就是在农村管交通的人多了,除了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驻村民警、各村屯交通协管员、农村管理人员等,纷纷走上农村道路,管理交通秩序。
牡丹江林口: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型农村警务模式
近年来,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通过打造独具特色的新型农村警务模式,为山城创建一流的法治环境增添了一份亮丽。针对一个4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仅有11个派出所98名民警的现状,2011年末,根据每名驻村民警管理实有人口不超过5000人的标准,林口县确定了“在人员相对密集的中心村建设一个农村警务室,进而辐射周边多个村屯”的总体思路。随后,52个警务室的警灯亮起来,6种民警工作簿册全面记录警务室工作,便民手册和7个部门53项业务便民服务卡片,方便了村民及时寻求帮助。
为了支持农村警务工作改革,林口县政府出资70万元,统一购买、配发60辆摩托车,警务室还配备无绳电话及手机,按警力配备对讲机、警棍、手铐等,提高了打击犯罪的能力。此外,林口县公安局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全县52个警务室共安装监控摄像头1936个,监控重点场所一旦有警情,村民只要按下报警器,警务室就能接到报警。
结合实际情况,林口县警务室提出“2 X”模式:“2”即每个农村警务室由1名派出所民警驻村,聘选1名辖区内优秀村治保主任任协警员,明确职责规范上岗;“X”即从乡镇村干部、教师、驻村民警配偶、父子、兄弟、战友等群体中,动员并挑选愿意从事警务协勤工作的人员,经县公安局统一培训,作为治安员持证上岗,保证各警务室拥有至少3人以上有效警力。这种模式运行以来,截至目前,林口全县已有驻村民警44人,警辅人员176人,实现“一村一警、一警一室、一室多员”。
随着林口县农村警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了一个变化,那就是在农村管交通的人多了,除了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驻村民警、各村屯交通协管员、农村管理人员等,纷纷走上农村道路,管理交通秩序。
为进一步筑牢农村安全防线,林口县还推出了交警中队、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与县内农机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将273项简易交通管理权限赋予农村派出所驻村民警,强化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县农机部门对农业机械和拖拉机在农村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本着“协同作战、联合执法”的工作理念,全力构筑了农村地区严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网络。深入农村道路、村委会、集市、田间地头等处,免费为农村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喷涂号牌,增加拖拉机夜间行车的安全系数,受到农村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外,由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构成的“三调联动”体系也进驻警务室。据统计,农村警务战略实施以来,驻村民警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协助化解数十起不稳定事件,辖区无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信访事件、集访、越访、群访发生。
农村警务助理员除担任户籍管理、治安排查工作外,还兼任交警和消防两项重要职责。林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全县39个农村警务室把“流动车管所”搬到农民家门口服务,组织车管业务民警,将业务窗口延伸至偏远地区,开展“流动车管所”便民到家的服务,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与此同时,在“流动车管所”办理各项业务的过程中,还向农民们发放交通安全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醒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另外,林口县还提出“一乡一车一专职站”、“一村一车一志愿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研制推广“自拖式多功能水罐防火抗旱消防车”,该车可用农村手扶拖拉机等机动车甚至牛、马车作动力,适合在农村道路行驶,灭火方便、快捷,还能为农村抗旱灌溉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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