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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复旦大学专家组赴德阳市专题调研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4-01 17: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充分利用复旦大学丰富的理论资源,校局联手,优势互补,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主动警务战略”框架下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市局与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与形象战略》课题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探索新常态下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路子。3月23日至26日,受市局邀请,由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新闻办省部级新闻发言评估组组长孟建、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研究院裴增雨、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卜昱、复旦大学国际公共关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晶专家组一行四人先后深入市局及各区县,通过组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就我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

 3月23日下午,市局在十四楼指挥中心召开了复旦大学专家组调研座谈会,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梁晓军,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先和,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建平出席了座谈会,市局指挥中心、公共关系、法制、治安、交警、特巡警、行政审批、出入境、刑侦、经侦、禁毒、网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上,专家组一行观看了市局“主动警务战略”专题片,听取了政治部马建平主任关于我市开展“主动警务战略”及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情况汇报,并与参会的各警种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梁晓军副市长对复旦大学专家组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就我市深入推进“主动警务战略”及当前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与专家组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第一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如何定位的问题,警察公共关系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究竟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公安工作本身就包括公共关系的要素,警察公共关系本身就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警察公共关系游离于公安工作之外,就会成为形式,形不成系统,缺少生命力。第二是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如何设计规范问题,从历史沿革看,我国警察公共关系起源于90年代末期,公共关系模式走了很长一段时间依然还停留在表面化、碎片化的层面,未能跳出公安宣传等同于公共关系的思维局限,重视了公安宣传,忽视了警察职能回归,试图通过宣传活动来改变警察形象,但宣传工作与警察形象并不对称,尽管手段有了较大变化,但不能集中反映公安工作的品质和品味。当前,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迫切需要利用复旦大学专家们丰富的理论功底,用公共关系理论、标准立足于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体行为,形成理论化、标准化体系标范,植入公安实践,再通过公安机关和民警演绎开来,全警推动,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警察应有的品质和品味。第三是“主动警务战略”与警察公共关系契合问题,市局的“主动警务战略”考虑的是发端于老百姓并与老百姓需求实现有效对接,目前已经通过“五度测评”、“十三类民意收集”等方式来主动获取民意,解决了组织行为,没有解决民警个体作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要在组织与个体,自发与自觉上下功夫,形成综合放大效应,真正做到民需警应,不断深化“主动警务战略”。

3月24日——26日,专家组一行深入我市各区县指挥中心、基层所队、行政审批及出入境办证大厅等部门,采取听取相关负责人情况汇报、与基层民警座谈、实地查看询问等多种形式,深入调研我市开展“主动警务战略”及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调研结束后,复旦大学专家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推进“主动警务战略”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他们认为,德阳公安的“主动警务战略”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从市局主要领导的理念到各基层单位的具体做法已经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他们将及时梳理汇总此次开展调研的情况,通过后期的专项研究,实现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为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德阳样本。

复旦大学 德阳市 警察公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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