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巡警制度评述
巡警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英国的巡夜人制度。真正的巡警是近代职业警察的创始人皮尔于1829年创建的,当时警察的唯一工作方式就是巡逻。随着时代的发展,警察的任务越来越复杂而繁重,单纯依靠巡逻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警察的机构产生了演化,先后出现了各专业警种,但是人们仍认为巡逻是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已故的美国警学界权威、前芝加哥警察局长威尔逊说:“巡逻是警察不可缺少的勤务,它对警察任务的完成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当今,美国、日本、英国等东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巡警和巡逻在社会面控制中的作用。
综合国外警察理论以及巡警实践中的某些做法,可以把巡警巡逻的目标和职能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巡警的首要目标是对犯罪实施动态控制;二是保持公众的安全感;三是向公众提供24小时服务。此外,这些国家还将防暴作为巡警的一大职能。
美国巡警要做的工作大致包括:接受居民报案、犯罪现场勘查、收集证据、纵火案调查、与绑架人质者谈判、发生坠机事件后的管理和调查、提取指纹或照像、罪犯分析、处理群体性事件以及完成诸多其它的调查、管理和警务程序事项等等。
一、国外巡警巡逻装备与方式
从皮尔创建大伦敦的第一批巡警开始至今,各国巡警及巡逻体制都不断地发展变化。而其中变化最大的要数巡警的装备和巡逻的方式,其至今已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一是徒步巡逻时代。巡逻的方式是巡警分组、划分管区、徒步巡逻。这种方式作为巡警传统的工作方式一直持续了一百多年。二是驱车巡逻时代。至20世纪30年代前后,随着西方经济的发展,大多数国崐家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开始逐步地改徒步巡逻为驱车巡逻。到50、60年代,驱车巡逻已成为大多数国家巡警巡逻的主要方式。三是混合巡逻时代。与先进的科技联姻的驱车巡逻方式本来被认为是犯罪的克星的,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驱车巡逻的弱点也暴露出来。首先是居民们抱怨警察只是躲在汽车里,离社区越来越远。其次是从事警察理论研究的学者们认为警察驱车巡逻是一种被动反应巡逻。虽然其消耗警力小而巡逻范围大,巡逻效率很高,但是在促进警民融合,增强居民的安全感以及在发现隐患、制止隐患等方面,其效果却不理想。从70年代开始,西方警察来开始探索巡警改革的新道路,至80年代前后,一种新的巡逻方式逐渐趋于明朗化,这就是在驱车巡逻的同时,部分恢复徒步巡逻。
德国1980年在汉堡西警察分局进行了恢复专职步行巡警的试点。他们在每个分区至少安排2名步行巡警,主要在商业中心、高层建筑群和一些发生犯罪和骚乱的可能性大、公众明显缺少安全感的地方巡逻。试行几周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当然无论是专职步行巡警的恢复还是骑车巡警的创建,都只不过是为了弥补驾汽车巡逻之不足,并不是对驾汽车巡逻的否定。实际情况是,现在各国警方更趋向于让各种巡逻方式同时进行,协调作战,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巡逻网。比如美国每位骑自行车的巡警都配有一部对讲机和一副衣领话筒。对讲机一般有两个频道,一个用于与附近骑车巡警联系,一个则用于与巡逻车联系。通过这种手段,骑车巡警与巡逻警车便组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有时候办一个大的案子,步行巡警、骑车巡警、巡逻车、直升飞机、快艇同时出现,相互配合,威力无比。这种新的巡逻模式如果用一个名称来概括,可以称为混合巡逻。不过西方人至今还没有这样称呼。
二、国外巡警巡逻策略
按照西方警学的观点,巡逻策略的核心实际上是指巡警应以一种什么样的指导思想来巡逻。被动反应和主动预防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思想,在实践中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操作方法。
被动反应式巡逻的主要特点是巡警主要依靠来自警察机关以外的信息对犯罪作出反应。比如如果巡警单纯依靠接受群众报案,然后赶赴现场追抓罪犯,就是一种被动反应式巡逻。因为这时罪案业已发生,警察的一切行动都只是一种事后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警察反应迅速,也很难抓到案犯。
主动预防式巡逻则是指警方本身深入社区搜集信息,动员自身力量(如建立治安耳目等),采用某些具体策略预防或控制犯罪。与被动反应式巡逻策略不同的是,主动预防式巡逻的着重点不在于打击已发罪案,而在于事先采取措施预防罪案的发生。同时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对巡警的要求很高。它不光要求巡警在辖区大街小巷有规律地巡逻,而且要求巡警深入社区腹地,主动与居民接触并取得居民信任,从而及时了解信息。总之要求巡警具有极强的主动精神。正因为如此,国外警察界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主动预防式巡逻控制犯罪的效果要好一些。
不过,不管什么样的巡逻策略,都得依靠一定的巡逻方式去实现,巡逻策略与巡逻方式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警察驾驶巡逻车巡逻的方式之所以遭到非议,而徒步巡逻和骑自行车巡逻的方式反而很受青睐,原因就在于驾车巡逻体现的是一种被动反应式策略,而徒步巡逻和骑自行车巡逻则更有利于实施主动预防式策略。巡逻车巡逻,把警察与社区及公众隔离开来,警察势必无从发现犯罪隐患,更谈不上消除这些隐患,而只能对已发罪案做出反应,被罪案牵着鼻子走。一旦罪案发生特别是多起罪案同时发生,便容易手忙脚乱,力不从心。步行巡逻,灵活性较大。在巡逻时步行巡警还可能随时倾听群众反映情况或者帮助群众解决某些实际问题,因而容易取得居民的信任。这样警察在无崐形之中获得了“第三只眼睛”和“第三只耳朵”,把握和掌握社区动态就方便得多,发现和打击罪案也容易一些。骑自行车巡逻,可以拥有步行巡逻的大多数优点,同时,又可避免步行巡逻过慢的缺陷,因此其效果更好一些。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改驾车巡逻为步行巡逻或骑自行车巡逻就是实现了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呢也不尽然。从国外警学对巡逻策略的研究来看,所谓被动反应式巡逻策略和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之精髓并不在于用什么工具去巡逻,而在于巡警在巡逻中如何充分发挥主动精神,如何充分调动和利用社区居民的合作精神,如何全面准确及时地把握社区动态从而如何主动地做出反应。实施被动反应式巡逻策略和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人。如果步行巡警或骑车巡警不深入居民和社区,就不能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不能及时掌握信息,那么他比驾车巡逻就不会好多少。严格地说是人与工具以及其它因素如何结合。这里的其它因素系指整个巡逻体制以及巡逻策略的指导思想本身等因素。这些因素对于具体策略的实现也是有影响的。比如日本为了充分实施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除了十分强调步行巡逻外,还把巡逻与派出所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巡逻派出所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巡警不是一味地穿街走巷,他还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基地。在这个基地里居民可能随时来反映情况或者与警官们倾心交谈。这种“动”与“静”的有机统一,更有利于建立巡警与居民之间稳固的联系,更有利于巡警掌握社区的信息,实施主动预防。德国、英国、美国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则把主动预防式巡逻与社区警务的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了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同时也使巡逻的职能和本质得到拓展。
必须指出,西方警学在积极倡导主动预防式巡逻策略的同时,并没有否定被动反应式巡逻策略的积极意义。相反,他们认为被动反应式巡逻是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许多时候主动预防式巡逻只是被动反应式巡逻的一种补充。这一点也正是混合巡逻模式形成的原因。
三、国外巡警的素质要求与训练
随着巡警装备的不断改善以及巡逻策略的变化,国外巡警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巡警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从巡警发展历史观察,这些要求大致呈现三个发展阶段。
强调体能素质的阶段。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人们认为着装巡警行业的人必须具备足够的体力才能完成维护秩序与执法的职能。因为他们除了要经受长时间徒步巡逻的考验之外,还必善于奔跑,善于跨越障碍去追捕罪犯。
强调受过正规学校教育的阶段。从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是步行巡逻被巡逻车所逐步取代的阶段,是科学技术大量被用于刑事侦察的阶段,也是社会对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要求逐步提高的阶段。由于驾车、掌握先进学科技术,提高执法水平,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因此这时警方招募警员虽仍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但同时也要求至少受过某些正规的学校教育。在美国大多数州招募巡警都要求应征者必须受过高中教育。
强调智商、社会意识和心理状态等综合素质的阶段。60年代之后,在巡逻模式走向混合模式的同时,一方面先进的高科技开始史无前例地被用到警务工作中来,甚至直接用来装备巡警,比如美国的巡警带电脑巡逻。另一方面徒步巡逻逐步恢复,大量巡警回到社区中来。这就对巡警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熟悉掌握电脑技术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巡警“回到社区”后要与居民进行思想交流,心理沟通,为居民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有人提出“巡警应该成为社会工程师”。而要做好这一切,不光要求巡警们受过正规学校教育,还要求他们有较高的智商。同时还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社会意识、社会活动能力、良好的心理状况。因此,大约从60年代开始,美国要求新参加工作的巡警必须具有大学毕业的文化程度,而德国部分地区如汉堡市对巡警的要求更到了苛刻的地崐步。比如他们要求专职步行巡警最低年龄为40岁,最低警衔为巡佐,最少干过10年的普通巡逻工作,工作经验和心理状况在这里被给予特别重视。
此外,在对巡警的素质要求从强调身体状况到强调智力和心理状况的转变过程中,巡警的魅力不仅吸引了大量的受过高等教育的男性,也吸引了女性。现在美国和西德等不少国家女巡警在参与徒步巡逻从事社区工作的警务活动中发挥了男性不可替代的作用。女巡警的出现应该说也是巡警发展历史的一种进步。
良好的素质无疑需要良好的训练。西方各国在巡警的训练方面一直是狠下功夫的。早在30年代,在英国、美国就出现了一些专门的巡警训练中心和学校。到80年代之后,为了对付群众骚乱和社会动荡,以英国为首,西方各国都加强了对巡警的训练工作。最突出的就是巡逻训练中心和学校普遍掀起改革热潮。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调整公路巡警学校和英国汉顿巡警训练中心虽然并非世界最典型的巡警训练中心,但纵观这向个学校的训练情况,我们也能一窥西方巡警训练的基本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严格的招生和作息制度。英国报考汉顿训练中心的人必须通过严格的综合项目的笔试、口试及体检,合格后才能被选入,入学的最大年龄为18.5岁,身高要求男至少1.72米,女至少1.68米。尽管如此,报考的人总是十分踊跃,每录取一名新生就会有六个候选人参加角逐,竞争十分激烈。入学之后的训练一开始就十分紧张繁忙,因为20个星期的训练内容差不多等于大学里18个月上的课程,因此要是基础不好,根本无法适应其学习进度。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学校制定了严格的作息制度,早晨6:30起床,然后就是锻炼,接着一直要学习到下午4:15。只有中午12时有一段午餐时间。晚上学生们必须再花3个小时消化白天的内容,直到深夜11:30才准熄灯入睡。此外,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小测验,期未进行大考。一些学员由于适应不了不得不中途退学。加州巡警学校的作息制度与汉顿巡警训练中心几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上课训练时间从上午8时一直要延长到晚上8时。
第二个特点是第一流的教学和训练设施。加州巡警学校的教室是阶梯式的,每个学生课桌上装有按纽,可对教师的提问作三种不同回答。学生的回答在教师桌上显示出来,按相应的按钮就可统计出各类回答的总数和百分比。教室后面装有电影、录像、幻灯放映设备。学校的体育训练大厅设备齐全,有宽敞的训练场和舞台。学校游泳池的旁侧用玻璃制成,水底训练的情况一目了然,学校摩托车训练所用的是日本川畸2000,后又改为美国的哈利1000,都是最好的摩托车。
第三个特点是训练内容切近实践。加州巡警学校学员毕业后大都从事高速公路巡逻。因此,1000个总课时全部都是与交通有关的课程和警察的实用课程。这些课目是:事故调查、刑事搜身概要、警棒逮捕术、搜身方法、少年问题、一般射击、催泪器操作法、散弹枪训练、夜间射击训练、车辆构造、特种车驾驶、紧急车驾驶、紧急情况处理、急救技术、车线规范、道路交流法、无线操作方法、违章处理、实习、法庭出庭、文书文件制作、广告等。
授课内容与社会实践紧紧挂钩也是汉顿训练中心教学的一大特点。在半年内,学员们要学习社会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学、交通管理法、刑法、民法及其它管理课程。80年代一大批陈旧过时的教科书被生动活泼、观念新颖的教材取代。比如学习社会学和心理学时,诸如人的自我意识、人际交往、敏锐的听力、用哑语交流思想等均属学习范围。显然,这些课程的设计是用来培养巡警的社会意识和训练心理状况的,针对性很强。
第四个特点是教学方法灵活。汉顿训练中心的半数以上的课程安排在现场进行。另外他们还发明了用漫画和连环画教学的新方法,这对吸引学生和加深学生记忆很有好处。
结束语:国外巡警制度从大伦敦警厅开始到今天已有接近200年的历史,其理论和实践都是极为丰富的。笔者在这里不能——评述。不过有一点是必须指出的:国外无论是巡逻理论还是巡逻实践都是建立在各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结崐构基础上的,这些条件和基础与我们的国情有很大的不同,这便决定了我们今天在推行巡警制的过程中既要大胆学习和借鉴,又不能一味照抄照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国外每一种理论和每一种操作方法都进行认真地研究,然后结合实际再进行审慎的试点,最后经过改进,方可推广运用。在这个问题上,理论的超前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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