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变革的必经之路
如实立案是政策制定的依据,是警务决策的基础,是保障正常社会秩序的晴雨表
虎门出台《如实立案工作方案》,提升警方立案效率,是对年初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决议的执行。在2月27日举行的东莞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严小康曾在工作报告中承诺,今年东莞的公安工作要在信息采集、如实立案、侦破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案件、规范窗口服务业务四项工作上实现突破。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大规模的部署如实立案工作,早在2011年底就开始推行。有些省份,比如吉林、陕西、上海、福建等省市,更是从2009年底就开始部署。
道理很简单,如实立案是政策制定的依据,是警务决策的基础,是保障正常社会秩序的晴雨表。大量实践证明,立案不实,一是不能为决策者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和资料,决策时掌握不了真实、客观的发案情况,就不能做出准确研判,就不能科学布警,进而影响一方社会秩序的健康和谐;二是导致大量案件的隐瞒不报,埋没了警员的工作量,长此以往,还容易打消警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不能真实反映出基层警力配备不足、经费短缺等实际困难;三是不能发现一些案件中的普遍规律,如作案时间、作案手段、现场遗留物、作案特点等案情,无法串并案件,对案件侦破十分不利,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放纵了犯罪,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四是大量案件如不立案侦查,势必导致民众对公安工作的不支持、不理解、不信任,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对警员敬而远之,影响正常的警民关系,还容易导致某些民众采取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造成小事酿成大事,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影响正义的实现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基于这样的判断,如实立案当是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变革的必经过程之一。任何关心时事,对当下社情民意有着基本理解的人们都不难感受,警察这个职业在当下社会舆论中颇为分化的公众评价。此种情形,自然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的动因。不可否认的是,警察职业,以及其所归属的警务管理制度和理念设计,本身亦有着当与时代同步共进的内在诉求。近年来,各地警方开始利用网络处理公共关系,广东省公安厅和21个地级市公安局相继开通官方微博,北京警方更是率全国之先设立“公关领导小组”,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也正式更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种种变化显示,警察和警务系统的改革,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转变,正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来理解。作为改革开放先行之地的东莞,当下所推行的包括如实立案在内的警务机制改革,也就是对于这一变革趋势所做出的积极回应。
这种回应,对于重塑一种现代型的警民关系来说,无疑是紧要而必须的。作为政府治理权的一种,几乎在所有国家,警察权都是与公民和社会关系紧张系数最高的权力。自1829年现代警察在英国诞生以来,180多年的现代警察史,同时也就是一部警民冲突不断的历史。根据警察职能的转变,英美学者把现代警察职业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政治化阶段”——服务于一个特定的社会集团,以维护这个政治集团的统治权为第一目标。比如,美国和南非警察就曾经以维护白人治权为目标,充当社会歧视的工具。第二阶段为“专业化阶段”——这一阶段着力强调警察以依法打击社会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职业志向。第三阶段为“社区警务阶段”——从专业化警察向社区服务警察转变,这是当下欧美社会正在发生的情况。1989年,美国“国际警长协会”通过一项新的《执法道德规范》,已正式把社区服务放在现代警察职责的首位来衡量。
警察职业更趋向于公众立场和视角,更趋向于“民本”和“人本”,是传统警务一步步向现代警务转变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东莞正在或即将推行的警务改革,离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还有着比较漫长的路程要走。
李紫迪 (作者为民法学者、资深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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