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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探索

坚持与时俱进 确立现代理念 实现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作者:通化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05-06-11 22:18:41 浏览次数: 【字体:
  总结、反思和检讨我们的公安工作,有两个明显的缺憾:其一,对微观、具体性工作关注得多,对宏观、全局性工作谋划得少;其二,对公安工作的“硬件”建设(如技术、设备、措施、手段等)比较重视,对公安工作的“软件”建设(如思想观念、工作理念等)重视不够。事实上,公安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善于在全局上多作系统的思考和谋划。同时,公安工作的“软件”建设,如工作观念的更新,现代理念的确立,指导思想的科学,是公安工作的灵魂和核心,事关公安工作的战略全局和前途命运。因此,十分有必要按照十六大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从现代工作理念和指导思想的层面对整个公安工作作深入系统的思考。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层次和水平,必须牢固确立创新理念、质量理念、服务理念、分类指导理念、防范为主理念、法治理念、积极主动理念、动态工作理念、理性科学理念、结果管理理念、层级管理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从而在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全方位实现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 
      
一、在工作谋划上,要由条条框框、四平八稳向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变
      工作谋划是工作的总思路、总蓝图、总设计,是所有工作的起点。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谋划。公安工作情况复杂,形势多变,部门警种分工较细,工作谋划尤其重要。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安工作不仅缺少谋划,而且缺少有新意、有实效的谋划,主要表现为观念陈旧,思想不解放,受条条框框的束缚,满足于工作不出问题,四平八稳。谋划一项工作总是过多地考虑上级是怎么规定的,领导是怎么说的,过去有没有先例,其他地方怎么搞的,不敢面对实际,实事求是,大胆地想,大胆地试,而是顾虑重重,畏首畏尾。这不仅在理论上有违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而且在实践中,贻误工作时机,浪费工作资源,影响工作进程和效果,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这不仅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公安工作获得发展的不竭动力。改革创新,出效益,出警力,出战斗力。因此,公安工作的谋划,必须打破条条框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第一,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观念和意识。要把改革创新视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树立改革创新开路的观念;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观念;维持现状,没有发展变化就是失职的观念,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破除和改变明哲保身、不敢负责,求稳怕乱、怕担责任、谨小慎微、胆小怕事等陈旧思想和做法。公安工作中一切旧的观念、习惯、措施、办法、体制、机制等都要在改革创新面前受到审视和洗礼,要用改革创新的眼光观察和处理公安工作的所有方面和一切问题。第二,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毅力和勇气。改革创新是新旧事物和体制的碰撞与较量,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障碍,困难和曲折。因此,改革创新需要博大无私的胸怀,需要一往无前的胆识,需要一股作气的恒心。第三,要不断关注新的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始终跟踪不断变化着的公安工作实际,善于深入新的实际,总结新的经验,发现新的典型,拿出新的思路,采取新的措施,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效。改革创新要力戒经验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再懂得公安业务,再富有公安工作经验,不研究公安工作新的实际,只能徒有虚名,一事无成;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官气十足、高高在上,不接触公安工作新的实际,很难取得公安工作的主动权;不切实际,摆花架子,更难于在崭新的公安工作实际面前有所建树,有所作为。
     二、在工作模式上,要由数量化、外延式、粗放型向质量化、内涵式、精细型转变
      工作模式的合理与否对整个公安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安工作模式存在着数量化、外延式、粗放型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工作片面追求数量,往往以数量多少作为工作成绩优劣的标准,会议开得越多越好,文件发得越多越好,战役搞得越多越好,案子办得越多越好,只求数量,不顾质量;一味追求工作规模,面面俱到,无论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求所有单位全员参加,惯于大兵团作战,呼啦啦一大片,结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工作粗粗拉拉,怕麻烦,图省事,不认真设计,不精确分析,不认真总结,不思归纳,不善研究,不举一反三,缺乏理性思考,工作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同时,不计成本,不考虑投入产出,无视警力和经费的严重浪费。
这种工作模式不仅大量地消耗了警力,浪费了财力,而且使基层公安机关疲于应付,公安民警精力、体力、心理等方面都处于极度疲惫的状态,极大的影响了队伍的战斗力。新的公安工作实际呼唤着质量化、内涵式和精细型的工作模式。要把效果好坏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唯一标准,彻底解决文件、会议、战役、行动过多过滥,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会议、文件和办事环节,切实提高会议、文件、行动的质量,减轻基层单位额外的工作压力。要抓住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搞战役行动,要以具体业务部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力求短平快,杜绝动辄人海战术、不计用警成本的大兵团作战等不切实际的用警习惯。要谋求工作效益的最大化,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始终,加强对工作的可预见性研究,进行深入的理性思考,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管什么,怎么管,由谁管,都要研究细,研究透,克服和减少工作投入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把有限的警力和经费用在刀刃上,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效果。
      三、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要由计划经济下的命令管理型向市场经济下的服务指导型转变
      工作方式、方法影响到工作的水平和效果。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公安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往往习惯于发号施令,唯我独尊,淡化了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对待全局工作,总是以公安自身工作要求和利益标准为尺度规划工作、处理问题,习惯于坐堂办案,看堆守摊;对待基层单位,爱耍特权,搞排场,居高临下,口大气粗,不尊重基层的意志和权利;对待人民群众,特权思想严重,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弱化,接待群众“冷硬横推”。把自己当作权力的化身、法律的化身,工作的方式、方法直接表现为我说你听、我管你服的命令管理型模式。
这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尽快摒弃这种陈旧落后的工作方式、方法,实现从命令管理型向服务指导型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一要打破我管你听,我说你办的思维定式,确立权力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是通过特殊的执法身份和形式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的,是市场的护卫者和守业人,而决不是家长。要切实克服部门意志、部门利益为中心的本位主义思想,做到胸怀全局,使服务指导成为所有民警的自觉行为,为创造良好软环境贡献力量。二是要重点解决机关部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帮助解决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向下部署工作要切合基层实际,有可操作性,不能束缚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下基层检查、调研均要以服务指导为手段,以促进工作为目的,切实减轻基层的负担。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拥护。四是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群众性工作。要发动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筑起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不断壮大防控体系,确保一方平安。
      四、在领导方式、方法上,要由战争时期的战役式、会战式、行动式向和平时期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转变
     领导方式、方法决定公安工作的成败。有些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受战争时期军事化作风的影响,片面强调绝对服从、上下级之间必须保持高度一致。长期以来养成了打战役、会战和集中统一行动的领导方式、方法。这种简单的、“一刀切”式的、绝对军事化的领导方式、方法,不利于基层公安机关主观动性的发挥。长此以往,还会使一线民警产生消极厌战思想。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要求我们必须在领导方式方法上实现由战役式、会战式、行动式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转变。一要实现思想上的转变。只有在思想认识上克服了简单军事化的“一刀切”,才能在工作部署上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是实现工作作风的转变。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真正到基层和群众中,听取一线民警和群众的反映,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实现从具体安排、部署到宏观指挥、指导的转变。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要从政策上和原则方向上进行领导、引导和指导,而不是具体要求下级做什么,怎么做。特别是对县级以下公安机关,可以试行治安承包制。制定出治安要达到总的目标和考核标准,到年底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下级公安机关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上级对下级过多的干扰,发挥出上级机关的指导作用和下级机关的主观能动性。
      五、在工作关系上,要由片面强调打击向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转变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养成了重打轻防的思想。片面强调打击的重要性,轻视了防范工作。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和做法,导致可防性案件不能有效预防,打不胜打,防不胜防,使公安机关常年疲于应付。每破一起案件,都要动用大量警力,有的几十人、上百人,需要很长的时间、很大的经费投入。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逐渐认识到防范工作的重要性,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防范工作。但是重打轻防思想在个别领导的头脑中还根深蒂固,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在工作关系的摆布上,要两者兼顾,切实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落实防范为主的方针,要突出抓住以下关键环节:一是要落实专门人员,明确社区、责任区专职民警,明确专抓防范工作的派出所领导。二是落实工作目标,明确社区、责任区的主要任务目标,就是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三是落实考核标准及责任制,要在坚持如实立案的基础上,狠抓考核,兑现奖惩,以防范论英雄。以此把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六、在工作流程上,要由人治向法治转变
     工作流程是确保工作内容得以有效完成的动态程序。现代理念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程序正义、程序优位。 舍此,工作内容、工作任务难以有效完成。但长期以来,在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工作流程上,“人治”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就是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智慧,以随意性代替科学性和规范化,以专制代替民主,以经验代替科学的理念。今天一个打法,明天一个想法,工作打乱仗。
要实现工作流程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首先就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而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要围绕各项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长效机制,要通过严格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和各项警务活动。要大力推广和全面实行阳光作业,把执法和警务活动的知情权、建议权、评判权、监督权都交给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促进工作程序的法治化。其次,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规范化法治化责任制,进行认真严格的考核,以确保工作程序的法治化。其三,要建立起严肃的内部督察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最后要加大教育力度,让广大干警在内心深处树立起工作程序法治化的权威,养成工作程序规范化的习惯。
     七、在工作运行上,要由被动应战向主动迎战转变
      多年来,在工作运行上,公安机关一直处于被动应战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作思想取向的错误和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造成的。在思想取向上,重打轻防,表面上看是主动出击,但实质上是舍本逐末,往往造成了这边有案件就扑向这边,那边有案件又扑向那边,遏制不住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压不住治安阵脚,按下葫芦起了瓢。在管理体制上,上级对下级要求的指令性东西太多,不是因地、因时制宜,更不能因势利导,一味强调对政令、警令的绝对服从,下级只能盲从,而不是深入研究本地的工作规律特点和治安突出问题,上面怎么说下边就怎么做。在工作机制上,采用固定的、僵化的工作模式,哪里出了问题才注意去被动地解决问题,浪费了大量的警力、财力、物力。工作缺乏超前性,前瞻性。要实现公安工作由被动应战向主动迎战转变,就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形成科学的理论导向。要自觉运用完整、科学的公安工作理论,指导公安工作实战,特别是要从旧的传统的思维羁绊中彻底解脱出来,变被动挨打为主动进攻,掌握正确的进攻方向和方法,提高攻坚致胜能力。二是在管理体制上,要多指导,少命令,多暗访,少明查,多目标化管理,少干预措施和具体过程,做到目标明确,手段多样,各显其能,多措并举。提倡因地制宜,因时施策,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工作机制上,要充分发挥智囊参谋助手作用,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特别是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工作建议和思路,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要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气魄,能够大胆开拓,勇于进取,不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不计个人得失,敢于和善于打破旧的不合理的东西,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八、在工作态势上,要由静态工作为主向动静结合、以动态工作为主转变
      社会的大变革,人口、信息、科技的动态发展,使得各种治安因素加剧了动态化趋势,各种犯罪活动、各种情报、线索也变动不居。原有静态的防范、打击、管理办法和措施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工作形势的要求。公安工作的态势必须实现由静态工作为主向动静结合,以动态为主转变。一是建立动态的快速反应机制。以办公室、指挥中心为快速决策主体,以交通、通讯设备等装备先进的交警、巡警、刑警为快速打击主体,形成以动制动、以快制快的灵敏高效的反应机制。二是建立动态为主、动静结合的人口管理机制。对重点人口档案实行全国联网管理,特别是对长年不在本地的重点人口(实践证明其中有很多在外地从事流窜犯罪活动),要强化动态管控;在暂寄住人口管理上,实行以可租赁房屋的静态管理与外来人员的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但重点还是暂寄住人口情况。在常住人口管理中,静态的户籍管理必须转向以身份证管理为主。三是变各自为战的工作态势为地区协调联动作战机制。目前,属地管理是一种以静态管理为主的块块式管理,而公安机关要实现地区协调联动作战,就必须做到垂直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实行多警联动,多区域联动,垂直指挥调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统一指挥,整体作战的合力,才能以大动制小动,达到克敌制胜,把握先机的目的。
      九、在工作安排部署上,要由凭感觉靠经验向依理性讲科学转变
     工作的安排部署,是指对工作的调配和摆布。一项工作效果如何,工作的安排部署起着决定性作用。合理、正确、科学的工作安排部署,必将产生优质的工作效果。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公安工作的安排部署往往是凭感觉、靠经验。一项工作出现后,在工作指导思想上总是延用老思想、老思维。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总是套用老办法,老经验,讲过去如何如何,拿过去的标准来衡量,由此出现了工作效果不佳的局面。随着社会各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变化,公安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犯罪形式和种类,再凭感觉靠经验显然不行,甚至已没有感觉和经验可依。因此,在工作的安排部署上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由凭感觉靠经验向依理性讲科学转变。首先,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不断变化着的公安工作实际,逐步提高认识新问题、分析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其次,要自觉培养理性思维能力,看问题、摆布工作要从具体实际出发,客观务实,力戒抽象教条、主观臆断。第三,要善于立足事物发展的制高点,关注全局、研究全局、总揽全局。第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尤其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发现事情的本来面目,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做出理性科学决策。
       十、在工作检查指导上,要由关注过程、措施和方法向追求目标、结果和实效转变
      工作的检查指导,是促进和保证工作取得成效和推动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过去由于受形式主义和不良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影响,工作的检查指导上往往是侧重于关注过程、措施和方法,结果是一阵风,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不切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因为各地的情况不一,工作过程、措施和方法不可能完全一样。现代管理理念也倡导结果管理而非过程管理。因此,在工作的检查指导上必须转变工作指导思想,由注重过程、措施和方法向追求目标、结果和实效转变,真正实现检查指导的目的,起到推动促进工作的作用。首先,要突出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能客观实际地反映工作成效的指标作为检查指导的目标,把工作重点归结到一些具体目标上来检查指导。其次,要注重检查指导的方式方法,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实际,提高检查指导的效果。第三,要注重检查指导的实际效果,对一项工作,重点是要明确完成的目标和要达到的效果,并按目标和结果适时进行检查指导,以效果论英雄,不以过程论成败,只要是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和成效,用什么措施、办法来完成,要由各地自主选择。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明确过程不突出效果的做法,以给基层留足结合实际自我谋划、自我研究和自我工作的空间。
      十一、在工作管理上,要由多头管理、下管到底向归口管理、层级管理转变
      工作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出效率、出警力、出战斗力。管理是不需投入的投入。多年来,公安机关不注重管理,缺乏管理意识,甚至在管理上,放任自流,造成了管理混乱,层次低,水平差。主要表现为多头管理,一管到底,包办代替下级机关和基层事务,造成了大量的浪费,结果事倍功半。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努力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实行归口管理和按层级管理。一是要建立“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公安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公安工作的归口管理。公安机关内部也要实行归口,切忌多头管理,给基层增加负担,最后无人负责的现象。二是要建立现代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安工作的层级管理。我国目前为四级公安体制,每一级公安机关内部又设若干职能部门。从横向看,存在着警种杂乱,多头管理,交叉重叠,互相扯皮,难以发挥整体作战效能的缺陷;从内部看,存在着机构臃肿庞杂,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警力配置不均,头重脚轻,实战警力不足的缺点。此外,还存在着上级公安机关布署工作任务时,忽略了下一层公安机关的工作实际,直接把任务、要求和规范下到派出所,一刀切,即上头千条线,直接引到派出所等基层实战单位这根针上,严重束缚了基层单位活力和创造力的发挥。因此,必须按事权划分,确定职责,减少横向和纵向的交叉现象。要建立“下管一级,层级管理”的模式,充分尊重各级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努力挖掘他们的活力和潜力,提高各职能机构和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
      十二、在队伍建设上,要由片面强调从严治警向坚持以人为本更多地落实从优待警转变
      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队伍建设的好坏是能否出色完成公安业务工作,确保一方平安的关键。以往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往往存在一个严重的误区,就是片面强调从严治警。在从严治警方面,国家和地方相继颁布了各种规章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社会各界不断加大对公安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公安系统内部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开展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中心,以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为手段的教育整顿。由于过多强调奉献、高强度使用警力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一味强调从严治警,一味要求大力查处民警,忽略了公安干警的人性和能动性,使民警的日常工作变得畏手畏脚,生怕越雷池一步,极大地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同时,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公安机关的保卫任务日趋繁重,一些民警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得不到及时的休息、调整和救治,因患重病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民警逐年增多,民警的家庭困难也逐渐增多并得不到处理和克服。在这种情况下,干警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可想而知。现代社会要求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由片面强调从严治警向落实从优待警转变。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干警看作有血有肉有情感有利益的人,切忌把干警视为“物”或“机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不进行“维护”和“保养”。二要实行人本化管理。警务管理工作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其核心是协调和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包括上级同下级的关系,同事之间的关系,警察与社会群体的关系。要关注人情、尊重人性,从而更科学、更合理地开发利用警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只有建立了以人为本的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才能切实为民警去负减压,才能正视公安民警的奉献与回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每一名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要自觉树立干警权益保障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干警权益保障机制,有力地维护干警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警务保障,最大程度地保障民警的人身安全。要千方百计逐步提高民警待遇,改善民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在生活上体恤民警,认真落实民警休假和体检制度,尽全力解决 民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障、抚恤、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家属下岗再就业等问题。要在政治上关心民警,做好民警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减轻民警的压力,使之满腔热忱、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之中。 
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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