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治理出现失序 探索大学校园警察制度
近年来湖南发生多起影响恶劣的大学校园犯罪事件,暴露出当前大学重重安全隐患和校园治理在一定层面的失序。致公党湖南省委呼吁,设立大学校园警察刻不容缓,我省可先行探索。
致公党湖南省委呼吁,高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为了在大学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安稳的求学环境,应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规,明确高校保卫工作的职能,使校园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应尽快设立校园警察制度,成立校园警察局。”提案还对校园警察的工作运转模式提出具体建议:可以借鉴美国和我国台湾的成功经验,将校园警察纳入人民警察警衔制度体系,受大学的领导,其薪酬福利在学校财政中列支,其人员编制纳入学校,人事关系由学校管辖,但其晋升和待遇按《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法》对待。
致公党湖南省委认为,我省大学数量多,规模大,且大多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内,完全可以利用先试先行的政策机遇,探索建立以校园警察为主体的安全保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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