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推广哈尔滨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15日下午,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哈尔滨现场会在和平邨宾馆举行,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推广了哈尔滨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
会前,与会代表分别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荣市街派出所、燎原街派出所,道外分局涉案物品管理中心和南马路派出所,道里分局办案中心和安静街派出所,香坊分局和平路派出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并给予好评。
现场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以《强力推进执法场所功能区改建,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南岗分局局长谷昭旻,道外分局局长朱涛,平房分局局长张亚滨分别代表本单位做了典型发言。经侦支队、尚志市公安局亚布力派出所做了书面发言。
据悉,近年来,哈尔滨市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以“场所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为重点,以实现“执法规范全警化、全警执法规范化”为目标,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他们把今年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年”,力求使全局执法工作整体水平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的跨越。特别是把场所功能区改建作为牵动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克服困难,强力推进,从去年年底开始实施,仅用5个月的时间,就圆满完成了258个具备条件的执法场所的新建、改建工作任务。
他们本着“统一、实用、安全、方便”的原则,制定下发了一系列的执法场所功能区建设标准和管理运行制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整体布局和细小环节都明确了统一、严格的标准。总的要求是:办案区要安全合法,接待区要宽敞便民,办公区要敞开高效,生活区要整洁实用。在整个场所改建过程中,全局各单位提出的创新设计就达180余项,使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发挥出了最大的工作效益。哈市公安局还在全市推广了“全区域监控、物品交接全程录像、可视电子门禁、网上管理、数字条码识别”等五项系统建设标准。坚持强制入轨,全面启动了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近期将在全局所有执法办案单位正式运转,今后不是网上流转的案件,法制部门一概不予受理。
这次执法场所的功能区改建工作,不仅仅是基层执法硬件设施规范化水平的一次提升,更主要的是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办公、办案场所无序状态,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公安执法服务领域的警务“革命”,从根本上实现了基层民警执法办案,由以往行政化办公模式向现代警务化办案服务模式的转变,是公安执法规范化整体建设的一次大的跨越。
实现执法功能区规范化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民警执法素质的提升,民警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由于基层民警规范化执法意识的普遍增强,全局基本没有发生群众因民警随意执法办案问题引发的投诉,因执法不公、不规范问题引发的投诉同比也下降了35%。同时,在重新改造的派出所标准化功能区,民警的办案过程全部实现了视频监控,这给民警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黑龙江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在讲话中,对哈尔滨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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