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撤销28个派出所 在全省率先推行警务改革
昨日,黄石市公安局召开警务改革动员大会,公布该市公安局警务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黄石在全省率先推行的公安警务改革拉开序幕。
该市的警务改革将“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管理模式精简为“市局、分局”两级管理模式。原有的28个派出所撤销后,与城区6个公安分局合并,重新设置7个新的公安分局,即:黄石港、西塞山、下陆、铁山、开发区、黄金山和直属公安分局。
新的城区分局下设综合警务、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等四个警种,均实行“队建制”,其中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等三个警种下设若干大队,警力下沉,每个社区至少配置1名民警“常驻社区”。
改革后,原来由派出所办理的事项,将直接前移到社区办理,大量的审批服务职能下放到社区警务室。各分局设服务大厅,原来需在派出所和分局两个地方办理的事项只需在分局办证大厅“一步到位”,居民不用来回跑路跑部门。
在接处警上,将“110”和“122”两台合一,市民报警求助可以更快地得到处置。同时实行网格化街面巡控机制,全市城区划分24个治安巡控区,治安巡防民警24小时囤警街头执行网格化巡逻,实行动态接警、快速处警,大大提高见警率和处警速度。
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唐寅表示,警务改革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推动警力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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