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哈尔滨市公安局推出40项新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为经济发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围绕哈市经济发展新战略和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哈尔滨市公安局立足本职工作,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入手,从服务大项目建设着眼,以“建平安、促发展、保民生”为目标,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哈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保障“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战略目标顺利实施,使哈市社会更和谐、环境更安全,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生活更幸福,特推出40项新举措。1、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农村拆迁户农转非落户一次性办理。对我市因大项目建设涉及的农村拆迁户需要办理农转非落户的,一律实行现场办公,一次性办理。
2、创新利用“96110”服务电话,为外来投资洽谈、旅游观光等人员提供安全的住宿服务, 促进哈市经贸和旅游业健康发展。依托“96110”服务电话平台,开发20张床位以下“小旅店住宿人员登记报警系统”,确保小旅店健康发展,及时发现打击违法犯罪人员,保障本地百姓和外地旅客的安全。
3、主动服务,提前对接,创新“4S”服务举措,成立大项目建设服务小组,实行一对一服务,全力服务哈市经济发展新战略,为全市重点工程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一是事前沟通服务。主动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哈市重点工程、大项目建设规划、规模、投资等相关情况,建立联系渠道。二是适时对接服务。定期走访企业,围绕及时解决安全防范等方面的问题,主动与企业对接,互通情况,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实地会商服务。从重点工程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开展现场办公,贴近服务,重点分析大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治安等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四是视情跟进服务。对重点工程大项目的建设速度和进度情况跟踪检查与服务,以企业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经常走访服务对象,对重点工程大项目的治安信息、安保信息以及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分析,集中研究讨论,提出工作意见,快速解决,切实提高重点工程大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效率和速度。
把大项目建设工程现场作为巡逻必到点,全面加强工程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在大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每天至少派驻一名民警跟踪现场服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聘请大项目建设负责人为警风警纪监督员,随时对公安机关大项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4、创新研发房屋中介治安管理网络系统,为市民提供安全服务。为提高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能力,保障承租人能租住到合法的房屋,也保证租赁人的权益和其邻里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更多的外来人员安心居住,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发建设房屋中介治安管理网络系统,依法对房屋中介行业实施治安管理。
5、落实政府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天眼”工程建设,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网络,提高打击防范犯罪的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惠民项目之一“天眼”工程建设。在市区繁华地段和广场、公园、公交车站、易发案部位、校园周边和居民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同时接入城管监控系统,整合交通监控系统,并分别接入“天眼”工程监控平台和社区监控室,实行联网运行、实时监控、实时保存、实时调用。
6、缩短大型活动许可审批时限;下放相应审批权限。将5000人以上群众性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审批时限由原来7天减少为5天;将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权下放到各分、县(市)局。
7、实施“科技管理”服务工程,建立全方位的大公共安全网络格局。重点推进消防重点场所(部位)、大型活动场馆、道路交通、危险物品储存库、江上治安管理、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多个监控系统网络建设,将此系统连接到市、区、县(市)公安局的管理平台,实现全时段、全方位监控、查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公共安全高效管理。
8、创建新型警务巡控机制。实行网格化巡控机制,以500台专业化警务巡逻车为基础,采取驾车、徒步等方式,在市区全面开展巡控工作,将巡控触角延伸到大街小巷,使中心城区平均每平方公里就有2名民警开展巡逻工作。同时,开展执法服务巡逻车、公安检查站、摩托车巡控、流动警务室等多种巡控模式,随时随地接警处警和开展服务。
9、实行扁平化指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以“警力跟着警情走”为原则,全面实行扁平化指挥模式。由过去多层级下达处警指令,转变为由指挥中心直接向报案和求助地最近的巡逻民警(巡逻车)下达处警指令,实现直接就近处警。城区警力到达现场时间为5分钟之内,郊区警力到达现场时间为10分钟之内,偏远地区尽快到达现场。
10、延伸“三项”急事特办服务范围,为出国(境)人员提供快捷服务。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三项提供“急事急办”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对出国(境)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出国(境)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日期临近、出国(境)治病情况紧急的三项急事急办范围。
11、对涉外企业实行等级管理,对为哈市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涉外单位给予优惠政策。结合哈市涉外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按照投资额度、项目性质、纳税情况和经营状况等指标,对聘用、邀请外国人的涉外单位进行等级管理,重新进行备案准入审核,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对为哈市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涉外单位中的长期在哈工作的外国人实行预约办理签证服务,并在申报绿卡和居留许可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12、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签发“五种”服务条件;启用“证件通”护照自动读取设备,加快工作效率。进一步扩大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范围。对于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和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事由,符合“五种”条件(一是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子女及未满18岁外籍子女;二是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三是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四是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五是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的申请人,将其居留许可时间由半年到一年延长至一年到两年。
启用“证件通”护照自动读取设备,为外国人住宿登记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在全市派出所、旅店业推广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证件通”护照自动读取设备,彻底解决手工录入信息申请人等候时间长的问题,为外国人住宿登记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13、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交通难题,主动实行道路工程建设现场对接服务。对市政重点建设项目及路桥改造项目,均采取现场对接服务的做法,会同有关单位现场研究问题,现场解决大型桥梁运输引领、施工现场保障、道路拓宽改造的渠化和设计等问题。
14、建立“实名制”警务工作模式,责任到人,提高城区交通服务水平。对主要分流道路重点布警,在全市设置421处民警“实名制”的固定执勤岗位,打破机关、大队界限,打破民警性别界限,进一步提高城区警力覆盖率。
15、创新星级规范管理,开展“五优先”评选活动,为星级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星级单位管理办法》,将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划分为五个等级,星级单位的申报采取自我申报和推荐的办法进行,每年进行全面评审和集中考核。根据星级单位的不同,对星级单位分别在技术支持、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单位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办理新车落户、员工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申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每年对五星级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消防部门积极帮助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争取早日达到星级单位申报条件。
16、创新消防“十项”服务措施,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哈市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在互联网(网址:www.hlfire.gov.cn)上公告消防行政许可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时限和受理机构,建设工程分步验收条件,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和结果,开通网上查询服务。二是开通互联网“消防办事大厅系统”(网址:www.hlfire.gov.cn),对各类备案抽查工程实行一站式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建设单位只要登录互联网就可以实现网上申报。三是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材料和法律文书统一由办事窗口进出,实行窗口一站式受理服务,审批文件流转不过夜。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对材料无法立即补全的,可在正式受理前,提前介入,进行先期指导性工作。四是对已受理的大项目工程优先办理审批手续,第一时间组织踏查,实行无假日审批,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时间。对于复审、复验工程的申报受理程序,缩减合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天、20天、10天分别缩短为15天、10天、5天。五是对规模超大、设计建设周期超长的大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提供分段、分部验收检查服务,同一延续性形式审查不重复二次。对先期竣工并符合局部验收条件的,提供局部消防验收服务。六是一项工程建设的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可同时申请办理,同时审批。七是对大项目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的问题确定承办人,由承办人提供现场办公“零距离”服务,对消防方案论证、消防设计审核、施工质量监督、消防性能验收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八是对需要整改的项目一次性反馈审查意见,并帮助单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节省整改时间。凡大项目遇到的重大消防疑难问题,由项目服务主责承办人第一时间提请专题例会;高效率研究解决并及时做出决定意见,确保所采用的消防技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性能优化。九是在服务窗口设置可连接互联网“黑龙江消防网”的计算机、征询意见簿、工作情况反馈卡、大项目消防服务联系卡,及时公示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十是对大项目消防监督服务任务完成率、民众满意率等实行定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消防执法人员任用、晋职、晋级挂钩。依规定严肃大项目消防监督执法过错追究。
17、创新消防社会化服务功能。一是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在全市公开聘请100名“消防监督员”,对全市消防工作进行监督,丰富消防安全监管手段。二是成立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成立全市保安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颁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证书,在目前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已达6.7万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招收消防志愿者。三是设立社会消防培训学校。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以及消防志愿者、村居民委员会人员等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建立奖励激励工作机制。对举报火灾隐患属实的和保安志愿者扑救初期火灾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制度。五是设立消防队(站)开放日。全市所有消防队(站)定期对外开放,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六是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通过消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等“五进”工作强化消防宣传工作。
18、服务哈市经济发展新战略,严厉打击利用假手续、假证件骗取征地拆迁补偿金等犯罪活动。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假证件、假手续骗取征地拆迁补偿金和破坏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19、创新打击犯罪新机制,提高打击犯罪科技含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哈市治安稳定。坚持“既破大案又管小案”的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侵财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实施不间断的专项打击。推行打击责任多警种共担、重大案件多警种同步上案、情报信息共享、区域警务协作等打击犯罪新机制,形成全警参与、全警共担的整体打击工作格局。
要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完善统一的打击工作“网上作战”平台,通过综合运用信息资源和信息化手段,及时获取各种重要信息情报,丰富破案战法,创新侦查工作,实现侦查破案能力的多元化,进一步提高打击流窜犯罪和破获多发性案件的水平,对违法犯罪给予快速、准确、高效打击。
20、全面实现基层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管理。对内部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派出所用房设置等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布局,将办案与生活、办公和接待区域实行物理隔离,办案区域统一安装门禁系统,并依次设立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和涉案物品管理存放、信息采集、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等专门区域,统一安装语音录像设备,实行全程音像记录监控,提高民警执法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
21、缩短户口项目变更更正时限;下放审批户口补录权限,实行网上流转业务。姓名、民族、年龄等户口项目的变更更正,市局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将户口补录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市)公安局,审批名单上报市公安局后,通过网上流转,当天办结。
22、缩短二代身份证制作时限。二代身份证办理由60天取证缩短为30个工作日取证。二代身份证快证办理由原来15个工作日取证缩短为10个工作日取证。
23、放宽农村籍学生进城落户条件。在市内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就读的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凡符合落户条件的,均可进城落户。
24、简化购房落户手续。对本市农业人口及外地人员在市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落户,取消土地证明、户籍证明和买卖协议3项条件。
25、对办理户籍业务进行群众评议。在全市各派出所和公安分局服务大厅窗口全面启动服务质量电子跟踪测评系统。窗口每办完一项户口业务,办事群众将对窗口服务质量作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不同评价。评价结果实时传入专门数据库,户政部门据此对全市户籍窗口服务质量适时进行监督考评,促进全市户籍窗口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26、实行特殊人群登门服务措施;在节日期间集中为外出返乡人员办理二代身份证件。对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和偏远地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办证、送证、采集图像。
在每年春节、国庆节长假期间,提前在广播、报纸、微博等媒体发布受理时间和地点,集中时间为外出返乡务工人员办理二代身份证。
27、治安案件查处方式依法推行当场处罚和当场调节。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全面推行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或现场进行调节;对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处罚款无异议的等法定情形,推行依法执行当场收缴罚款。
28、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净化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一是定期或不定期集中警力排查校园周边的出租屋、网吧、游艺厅等,坚决执行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许开办网吧、歌厅、游艺厅等场所的规定。二是对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案件和流氓滋扰校园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组织专门警力予以严厉打击。三是派出所和交警部门必须主动与属地学校、幼儿园对接,保证在学生上学、放学的时段,要有足够的警力、巡逻车到位执勤、备勤,在校园周边路段严查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四是积极组织协调在校园内外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对学校内外的环境实时监控,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五是加强对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和学生的法制与安全培训,坚持派出所领导和民警担当驻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的制度,提升校园自身保护能力。
29、提供方便、安全的上门开锁服务。公安机关将通过安全审核的开锁服务企业接待电话关联到“96110”系统(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已备案并有规定的工作程序),自动转接开锁企业为群众服务,使开锁小广告乱贴乱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环境有效改善;堵塞不法人员利用上门开锁之机实施犯罪,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30、开通短信、3G视频报警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报警求助渠道。在单一电话报警方式的基础上,新增短信报警和加快3G视频报警服务平台建设。群众可将事发时间、所属区县、街牌号和报警内容或求助内容编辑短信,发至12110进行短信报警或求助。3G视频报警服务系统预计在6月底前开通。
31、做大做强派出所,做专做实警务室,全面提高派出所打防管控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在六个中心城区根据人户数量、治安状况、工作量、地域面积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整合部分派出所。市区所有派出所全面实行“两队一室”警务模式,设立社区民警队、治安民警队和户籍服务室。特别是要做专做实警务室。对现有社区警务室重新规划布局,科学实施建、撤、并措施,社区民警实行专职化,做到一区一警或多警,充分发挥警务室保一方平安和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使社区警务室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
32、开展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受理业务。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设置2部 “办证易”设备,专门办理赴港澳旅游再次签注业务。申请人可在设备上自行申请、缴费,实现自助受理、“一屏式”服务,操作熟练的申请人可在3-5分钟内完成全部受理过程。
33、开设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以及开设老弱病残孕窗口。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大厅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为应邀赴台考察、开会,赴港澳逗留、上学、工作,大项目建设等相关人群开通特事特办通道。对应邀赴台证照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为“老弱病残孕”人群开通优先办理窗口,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4、拓展服务渠道,随时发布全市交通信息,方便驾驶员和群众出行。与省、市交通广播电台联合推出广播栏目《每日出行提示》,在调频99.8和92.5兆赫频段,随时发布哈市路改、路况、交通提示信息和交管工作措施。同时依靠电视、报纸、网络等其它媒体,及时将哈市道路改造、公交绕行等方面的信息传递到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方便群众出行。
35、设立专门的窗口,为军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在南岗区保健副路6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13号窗口设立专门的绿色服务通道,为军人、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新车落户、车辆转籍、报废、补牌补证等服务。
36、启用预防电信诈骗服务24小时咨询电话。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96345预防电信诈骗服务咨询电话。群众在接到各种疑似电信诈骗信息或遇到其他可疑情况时,可随时拨打96345,市公安局工作人员24小时全天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37、创新网上服务,接受群众咨询、求助、举报、投诉等服务项目。拓宽为民服务的渠道,在利用局长信箱和市政府网站“百姓谈”栏目接收、办理社会公众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的基础上,在新浪网等网络媒体开设“平安哈尔滨”官方微博,发布预警提示,提供便民服务、政策解读等,协助解决户口迁移、护照查询函、车辆转籍等问题,办理网友投诉举报和对公安工作的建议。
38、开通公安服务在线,建设网上公安局,拓展服务功能。依托我局互联网网站(网址:www.hrbgaj.gov.cn),建立“哈尔滨公安服务在线”平台。平台设置办事服务、交流互动、信息发布三大板块,涵盖交通、户政、出入境、治安、消防等警种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类项目。6月底前,办事服务板块中的表格下载、网上寻人、失物招领栏目以及交流互动、信息发布两个板块的所有栏目开通;网上申办、网上查询、网上报备等4个栏目部分开通。12月底前,开通覆盖各警种业务的所有栏目,使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互联网即可办理二代身份证补办、交通违章查询与交纳罚款、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消防监督审核等业务。
39、推行执法社会化监督。全面建立执法办案随机回访、现场回访和集中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在全局窗口单位推行网上评警、短信评警、前台电子评警系统,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执法办案公开化、最大限度公开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和处罚结果,全面执行执法告知、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治安案件实行办案民警、适用的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和案件进展情况“五公开”,刑事案件做到受案、移交案件及破案“三回告”。实行群众网上查询案件进展制度。上述措施将在10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40、强化对公安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投诉服务电话。人民群众遇有监督投诉问题时,可在工作日的8:30-16:30,拨打电话87661719进行监督投诉。同时,在此时段,人民群众可拨打以下五部电话,对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在户口审批、落户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7661537进行咨询;在户口项目变更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7661061进行咨询;在办理二代身份证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7661716进行咨询;在新车落户、车辆转籍、报废、补牌补证等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6662422进行咨询;在消防审批、办事流程等方面事宜遇有问题的,可拨打电话84552888-8238进行咨询。此外,人民群众在遇有紧急情况或在上述时段之外要进行监督投诉或咨询时,请直接拨打110。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特邀监督员可随时对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定期上门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做到“向人民报告,请人民评议,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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