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社区民警将实行百分制考核作为晋级条件
济南历下公安制定出考核标准 将作为民警晋级条件
商报济南消息 社区民警干成啥样才算是合格的呢?怎么进行考核呢?昨日记者获悉,为全面打造“亲民警务”品牌,推动社区警务工作向规范化轨道迈进,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制定社区民警考核标准,将对社区民警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将实行百分制,据了解,历下公安分局对社区民警实施考核办法在省内尚属首例。
警务室是社区民警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的载体和平台,是社区民警开展日常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工作的主要场所,历下公安将在2011年6月底前,要求所有社区警务室达到“有人员、有标识、有电话、有微机、有交通工具、有警务宣传栏、有辖区示意图、有完整的工作制度、有台账、有警民联系箱的“十有”标准和“布局设置、外观标识、制度牌匾、设施装备、工作台账”五统一标准。
同时,按照《关于党员民警进入社区(村)党组织的工作意见》,积极推进社区民警进入社区党组织工作。2011年1月底前,符合条件的社区民警要全部进入社区(村)党组织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实现一个社区(村)党组织至少有一名党员民警开展工作的目标。
另外,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将建立社区警务工作考核奖励机制,以“群众见警率、熟悉率、发案率、满意率、情报信息有效率”为主要内容,以“零发案、零漏管、零误报、零失控、零投诉”等“五零”为目标,以《社区民警考核指导意见》为依据,各派出所要对社区民警实行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果于每月末报治安大队;以《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考核标准》为依据,分局对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进行一季一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分局主页上公布;依据《社区之星评选办法》,每个派出所一季度上报一名优秀社区民警,分局经综合评定,从中评选出10名“社区之星”予以表彰奖励;本年度连续被评为“社区之星”的社区民警将作为民警晋级、晋升、记功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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